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全国土地分类关系及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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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衔接,二七年十月,概述 我国土地调查分类回顾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 分类衔接和转换,主要内容,一、概 述,概述土地利用现状是土地资源自然属性和经济特性的全面反映。 土地利用划分具有如下特点: 在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综合影响下,经过人类的劳动所形成的产物 在一定的空间分布上服从社会经济条件,在地域分布上不一定连成片 种类、数量、分布是随着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的进步而变化,土地分类因目的不同,差异显著,形成不同的土地分类系统。 土地自然分类系统 土地评价分类系统 土地综合分类系统,概述土地分类方法,概 述土地分类方法,三种分类中,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即土地综合分类,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应

2、用最为广泛。掌握土地利用现状是国家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依据。,概述土地分类方法,国外土地分类情况: 国外土地分类至今约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到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就出现了各种土地分类系统 国外土地分类多数以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类的依据,具体到各国又有差异。如美国主要以土地功能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英国和德国以土地覆盖(是否开发用于建设用地)作为分类依据,俄罗斯、乌克兰和日本以土地用途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印度则以土地覆盖情况(自然属性)作为划分地类的依据,概述国内外土地分类,国内土地分类情况: 国内的土地分类研究起步

3、较晚,主要是在解放以后 国内土地分类依据与国外基本相同,也是以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类依据,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简称土地详查)采用以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为分类依据,城镇地籍调查采用以土地用途为分类依据等,概述国内外土地分类,由于各国的历史及现状、国情等差异,各国在土地分类的具体划分上都不仅相同,如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不足,因此对农用地的分类较细,而国外对农用地分类则相对较细。,1、土地资源管理的需要 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需要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统一的分类、调查、登记和统计,概述制定统一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的重要性,2、统一不同土地分类标准的需要 目前存在着许

4、多有关土地的分类,标准和含义不完全统一,造成在土地调查和统计上口径不一、数出多门,部门之间数据矛盾很大,给国土资源规范化管理和国家宏观管理科学决策带来不利影响,土地分类标准统一,将避免各部门因分类不一致引起统计重复、数据矛盾、难以分析应用等问题,概述制定统一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的重要性,2、统一不同土地分类标准的需要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要求“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土地分类、调查、登记和统计制度,启动新一轮土地调查,保证土地数据的真实性。” 科学划分土地利用类型,掌握真实可靠的土地基础数据、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 第二次全国

5、土地调查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GB/T 210102007),标志着我部在统一土地分类标准中,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概述制定统一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的重要性,3、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需求当前,土地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需要制定土地供应、保护、开发、集约和节约利用政策,经统一分类汇总的各地类面积数据是决策的重要依据,二、我国土地调查分类回顾,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根据需要,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城镇土地分类 全国土地分类,1984年,我国颁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制定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其含义”。采用两级分类,其中一级类分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

6、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及未利用土地8类,二级类分46类 土地详查和土地变更调查就是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从1984年颁布开始,一直沿用到2001年12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1989年9月,我国颁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制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城镇土地分类主要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将城镇土地分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工业、仓储用地,市政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用地,特殊用地,水域用地,农用地及其他用地10个一级类,24个二级类 城镇土地分类用于城镇地籍调查和城镇地籍变更调查。从1989年发布开始,一直沿用到2001年12月,城镇土地分类,为了满足土地用途管理的需要,科学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

7、地政统一管理,扩大调查成果的应用,在研究、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其含义”和“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两个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 “全国土地分类”自2002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试行 。自2002年以来 ,有效地应用于土地变更调查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全国土地分类,“全国土地分类” 包括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和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 全国土地分类(试行)是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分类,适用于城镇和村庄大比例尺地籍调查 针对全国城镇与村庄地籍调查尚未全面完成的现实情况,国土资源部在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基础上,制定了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适用于土地变更调查和更

8、新调查,全国土地分类,全国土地分类(试行)采用三级分类。其中一级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3类,也就是土地管理法的三大类。二级分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未利用土地和其他土地15类。三级为分71类。,全国土地分类,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的整体框架与全国土地分类(试行)相同,采用三级分类。其中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部分与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完全相同,建设用地部分进行了适当归并。将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特殊用地6个二级类和交通运输用地中的三级

9、类街巷,合并为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作为二级类,在其下划分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盐田和特殊用地6个三级类。,全国土地分类,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编制工作2000年开始筹备 2002年列入国家标准计划正式启动 2005年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查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召开土地分类协调会议,各部门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于8月10日发布并实施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的实施标志着土地分类标准从过去的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全国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业、各单位都应遵守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出台的前期背景,国家标准实施的重要意义,1、第二次全国土

10、地调查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GB/T 210102007),土地调查数据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为分类标准 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土地综合分类方法,根据土地的利用现状和覆盖特征,对城乡用地进行统一分类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科学、严谨、具有可操作性,为实现城乡一体化提供分类依据,且与国际相接轨,4、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解决了对同一土地利用现状,不同部门统计数据不一致的问题 5、土地调查数据以此为依据,更具有权威性 6、优化土地利用类型结构,综合发挥土地资源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7、为国家科学规划和宏观决策提供更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支撑,(一)分类依据和原则 (二)分类基本框

11、架 (三)地类含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以服务国土资源管理为主,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覆盖特征、利用方式、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及管理特性等因素 1、分类原则: 科学性原则。依据土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属性,运用土地管理科学及相关科学技术,采用多级续分法,对土地利用现状类型进行归纳、分类。也就是先从大类分起,而后逐级细分。同一级的土地类型坚持同一的分类标准,分类层次明朗,互不混杂,一种地类只能在一个大类中出现,不能在另一大类中并存。,(一)分类依据和原则,实用性原则。分类体系力求通俗易用、层次简明,易于判别,便于掌握和应用,既能与各个部门使用的分类相衔接,又与时俱进,满足当前和今后的需要,为土地管理和调控提

12、供基本信息,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一级类的设定主要以土地用途、利用方式和经营特点为依据,二级类的设定是以自然属性、覆盖特征、用途和经营目的等方面的土地利用差异为依据,尽可能使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统计部门和业务生产部门的名称、概念和含义相一致,以便各部门使用和相互衔接, 开放性原则。分类体系具有开放性、兼容性。既满足一定时期管理及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同时可根据管理和应用需要进行续分,满足进一步修改完善的需要。 继承性原则。借鉴和吸取国内外土地分类经验,对目前无争议或异议的分类直接继承和应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二级分类体系。一级类12个,二级类57个 各地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可在全国统一的二级分类基础上

13、,根据从属关系续分三级类,并进行编码排列,但不能打乱全国统一的编码排序及其所代表的地类及含义,(二)分类基本框架,分类基本框架一级类设定,依据土地用途和利用方式,考虑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需求,设定“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交通运输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方式和经营特点,考虑到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的需求,设定“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为了保证地类的完整性,对上述一级类中未包含的地类,设定“其他土地”,二级类是依据自然属性、覆盖特征、用途和经营目的等方面的土地利用差异,对一级类进行具体细化。,分类基本框架二级类设定,(

14、三)地类含义, 农村土地调查中,由于调查比例尺所限,城镇等建设用地内部调查将无法全面使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为了适应农村土地调查需要,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中的有关建设用地(铁路、公路等建设用地以外的建设用地)归并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并在其下划分城市、建制镇、村庄、采矿用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个二级地类。,四、分类衔接和转换,(一)分类衔接和转换的方法,当原有地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地类含义完全一致时,可直接转换为对应新地类 当原有多个地类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一个地类时,可将几个地类合并,再转换为对应的新地类 当原有地类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多个地类时,须进行补充调查,再转换到对应的

15、新地类,(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三大类对照关系,农用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农村部分)与 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 对应关系,耕地,水田-011,水浇地-012,旱地013,灌溉水田-111,望天田-112,菜田-115,水浇地-113,旱地-114,农村土地调查分类,过渡分类,园地,其他园地-023,果园-021,橡胶园-124,桑园-123,果园-121,农村土地调查分类,过渡分类,茶园-022,茶园-122,其他园地-125,林地,其他林地-033,有林地-031,未成林造林地-134,疏林地-133,有林地-131,农村土地调

16、查分类,过渡分类,灌木林地-032,灌木林地-132,迹地-135,苗圃-136,牧草地,人工牧草地-042,天然牧草地-041,人工草地-143,改良草地-142,天然草地-141,农村土地调查分类,过渡分类,其他农用地,坑塘水面-114,设施农用地-122,农村土地调查分类,过渡分类,农村道路-104,畜禽饲养地-151,设施农业用地-152,晒谷场等用地-158,农村道路-153,坑塘水面-154,养殖水面-155,农田水利用地-156,田坎-157,沟渠-117,田坎-123,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独立工矿采矿部分-204,农村居民点-203,城市-201,农村土地调查分类,过渡分类,建制镇-202,盐田-205,特殊用地-206,采矿用地-204,村庄-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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