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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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创业模式 1.总股本: 150 万 RMB 2.认购对象条件:富有创业精神,团队精神 3.合伙股份数:300 份 4.参与方式:认购 GF 梦想咖啡馆的股权 5.认筹标准:每人 5000 元占总股份的 0.33%合伙人享有的权益 1. 持有 GF 梦想咖啡馆投资比例的股权股东。 2. 股东消费尊享股东折扣卡 8 折 3. 股东消费的或出示股东折扣卡来消费的持卡股东除折扣外都享有额 5%提成。 4. 收支平衡后股东享有每个月 60%盈利分红。 5. 众筹成功后股东均可以享有月季度 2000 元以内的挂账权利。到月必须清还。 合合 伙伙 协协 议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

2、业法”)的相关规定,本协议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限合伙人(以下称“有限合伙人”)签署本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决定成立【弋阳县天蚩湖茶餐厅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各方已充分知悉相关投资的风险与责任,并就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如下:第第 1 1 条条 咖啡馆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咖啡馆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1.11.1名称:通州区金菲梦想咖啡吧1.21.2主要经营场所: 南通高新区体育中心沉降广场 第第 2 2 条条 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经营范围2.12.1合伙目的:本合伙设立的主要目的是投资设立和运营通州区金菲梦想咖啡吧,并为合伙人谋求投资

3、收益最大化。2.22.2合伙经营范围:【餐饮服务】。第第 3 3 条条 合伙人姓名姓名、出资方式、数额详见附件合伙人姓名姓名、出资方式、数额详见附件1第第 4 4 条条 资金使用安排资金使用安排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阶段阶段项目实施事项项目实施时间/ /周期相应资金用量品牌形象/品牌营销设计方案设方案设计起动计起动店面形象及装修设计选址费用选址或选址或转让费转让费转让店铺费用预付店铺租凭首付金选址预选址预付租金付租金支付店铺阶段性租金管理/技术人员储备开支人员储人员储备开支备开支员工招聘、储备培训开支装修工程款项项 目目装装 修修装修饰品物料款生产 / 经商设备设设 备备采采 购购场地设备

4、/ 器材物料采购开开 业业筹筹 备备流动资金发发 展展 备用金备用金项目发展储备金普通合伙人主导的新合伙项目计划所需资金【 】万元并尊照以上资金计划安排使用,有资金使用计划在实施中出现偏差 20%以上时需向其他有限合伙人提出申请重新修改资金使用安排。普通合伙人的财务支出需尊照融资资金使用安排说明表阶段性使用,为确保项目融资款的安全使用,融资款使用需尊照资金使用安排表分每日多笔阶段性用款(每笔打款金额为 5 万元),普通合伙人的融资款的使用财务支出情况每月以 EXCEL 财务报表形式向股东会汇报。第第 5 5 条条 出资义务及资金使用约定出资义务及资金使用约定5.15.1本协议各方有义务将出资款

5、转入合伙企业账户,在合伙企业账户开立前,各方一致同意将出资款暂存至 账户。25.25.2各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资金使用按照以上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进度分批次提取款项目,并同意前述费用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在股东委员会监督管理下使用。有限合伙人延迟或拒绝出资的或抽回出资的或未经全体有限合伙人同意转让其出资份额或退伙的,视为违约,则违约方需按照守约方实际出资额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 5 倍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此时,经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可以进入清算程序,守约的有限合伙人有权优先分配剩余财产,收回全部出资。第第 6 6 条条 品牌授权与企业运营品牌授权与企业运营6.16.1各方一致同意,本合伙企

6、业按照【 】公司统一的经营模式和统一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开展经营。各方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自行承担一切运营相关的成本与费用(包括运营中【 】总店给予的运营指导、培训以及人员聘用、广告宣传等的一切成本与费用)第第 7 7 条条 财务披露及利润分配办法财务披露及利润分配办法7.17.1合伙企业盈利后应当分红,各合伙人获得分红的前提为其实缴出资达到其认缴出资额。合伙企业提取净利润的 %的企业发展基金,其余可分配净利润的【 】%由全体有限合伙人分享。首次分红最迟在首次盈利的第 1 个月进行,其后每 个月分红一次。分红之前需预留合伙企业运营所需资金,具体预留数额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确定,但分红最低

7、原则上不得低于当期可分配利润的【 】%。7.27.2合伙企业应当将每天的收入支出状况用手机短信、手机微信、电子邮件或其他易于合伙人接收的形式发送至每一位合伙人,该收入支出信息应当于下一个工作日以前发送至合伙人。第第 8 8 条条 亏损承担办法亏损承担办法8.18.1普通合伙人对于第三方的责任:普通合伙人明确同意并承诺,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支付或清偿其所有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应当向除合伙企业及有限合伙人外的第三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合伙企业对第三方的债务是因有限合伙人的故意、重大过失引起的,则普通合伙人对第三方承担责任后可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追偿。8.28.2有限合伙人对于第三方的责任:有限合伙

8、人在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支付或清偿合伙企业所欠债务时仅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向第三方承担偿债义务。有限合伙人在其认缴的出资额之外不具有向第三方偿还合伙企业债务的义务,但对于因有限合伙人的故意、重大过失而引发的责任除外。8.38.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3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第第 9 9 条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9.19.1鉴于本合伙企业只有一名普通合伙人,故本协议中的全体合伙人在此一致决定,委托普通合伙人【 】公司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

9、务合伙人,有权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9.29.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依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而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合伙企业承担。9.39.3【 】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收取报酬,本协议中各合伙人在此约定,本合伙企业每年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 】万元的管理报酬,按月提取。9.49.4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有权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前述事项不需经有限合伙人的同意。第第 1010 条条入伙和退伙入伙和退伙1

10、0.110.1 入伙入伙12.1.112.1.1 新合伙人入伙时,需经普通合伙人加三分之一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时,普通合伙人应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12.1.212.1.2 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2.1.312.1.3 已入伙的合伙人在普通合伙人其他地方以对外合伙方式开立新店时享有优先认购投资权。10.210.2 退伙退伙12.2.112.2.1 有限合伙人入

11、伙本企业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或退伙,入伙满 12 个月后可以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或退伙。有限合伙人转让部分财产份额的,需不影响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数的限制;有限合伙人退伙的,需提前 30 日通知普通合伙人。12.2.212.2.2 本合伙协议退伙的方式可选择是转让其他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回购,在转让方4式协商不能达成时由普通合伙人回购,回购方式及补偿金额需双方协商一致。12.2.312.2.3 有限合伙人在符合前款条件下,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两个以上合伙人均欲购买的,由该等合伙人协商购买比例;若协商不成的,由该等合

12、伙人按原实缴出资比例购买上述财产份额。12.2.412.2.4 普通合伙人退伙的,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普通合伙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不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当然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普通合伙人退伙后,本合伙企业解散。12.2.512.2.5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约

13、定的分红比例分担亏损。第第 1111 条条解散和清算解散和清算11.111.1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11.1.111.1.1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11.1.211.1.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11.1.311.1.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日;11.1.411.1.4本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11.1.511.1.5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11.1.61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11.211.2 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选定清算人并进行清算。11.311.3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11.3.11

14、1.3.1清理本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11.3.211.3.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本企业未了结事务;11.3.311.3.3清缴所欠税款;11.3.411.3.4清理债权、债务;11.3.511.3.5处理本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11.3.611.3.6代表本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11.411.4 清算程序及相关事项:512.4.1 合伙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12.4.2 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本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通知和公告债权人。1

15、2.4.3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 15 日内向 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11.511.5 合伙企业经营不善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履行经营义务,经三分之二以上有限合伙人表决同意,合伙企业可以解散,在前述情况下解散的,有限合伙人优先分配剩余财产。第第 1212 条条保密义务保密义务12.112.1 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就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接触的关于【 】公司以及合伙企业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和非专有技术、商业、财务、运营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将任何保密信息披露或传达给除本协议签约方以外的第三人。12.212.2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作为本合

16、伙企业合伙人期间或转让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或退伙的两年内,均不得:13.2.1 以自己的名义或代表或联合任何第三方或以任何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涉及或有意于从事与本合伙企业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业务;13.2.2 以自己的名义或代表或联合任何第三方或以任何身份诱使或寻求诱使任何高级管理人员或任何雇员离开合伙企业。12.312.3 本协议各方应确保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实体以及其各自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或亲属遵守前两款规定的限制。第第 1313 条条违约责任违约责任13.113.1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协议各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本合伙企业或其他协议方造成损失,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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