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科《法理学》多项选择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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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法学专专科科 法理学法理学 多多项选择题项选择题解析解析1、法与原始社会规范具有以下共同点_。A、都是调整人们生活关系的社会规范B、都是上层建设的组成部分C、都具有阶级性D、都具有强制性答案:ABD解析:原始社会规范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自发形成的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它反映了原始社会部落全体成员的意志,其主要形式是习惯规范。它主要依靠氏族成员自觉遵守和氏族首领的威望来维持,但也有外在压力,也有强制性,违反这种规范也会受到很严厉的制裁,例如驱逐出氏族之外的制裁,这在当时条件下无异于判处死刑。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系统,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

2、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思想、观点以及制度、设施和组织的复杂体系。在阶级社会主要是指社会的政治、法律、宗教、艺术、道德、哲学等观点,以及同这些观点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设施和组织的总和。上层建筑由思想上层建筑和政治上层建筑两个部分构成。思想上层建筑构成社会的观念结构,政治上层建筑构成社会的政治结构。思想上层建筑也叫观念上层建筑或社会意识形态,它是指反映并服务于经济基础的社会意识,是由一系列的思想、观点构成的无形的上层建筑,主要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宗教

3、、艺术、哲学以及绝大部分社会科学和部分思维科学等。政治上层建筑是指与思想上层建筑相适应的制度、设施和组织等,主要包括政治法律制度,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部门等设施,以及政党等组织。可见,法与原始社会规范都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1法与原始社会规范都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两者有着许多共同点:(1)两者都属于社会规范;(2)都要求人们普遍遵守,并且有一定约束力;(3)都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由各自的经济基础所决定;(4)都是调整一定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2两者又有根本的区别:(1)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法是由国家制

4、定或认可的;原始社会规范是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产和生活过程中自发形成的。(2)两者反映的利益和意志不同:法反映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原始社会规范反映原始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和意志;(3)两者保证实施的力量不同: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原始社会规范是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传统力量和氏族部落领袖的威信保证实施的。(4)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法适用于国家主权所及的地域内的所有居民;原始社会规范只适用于同血缘的本氏族部落成员。2、法产生的根本原因是_。A、阶级和阶级斗争的产生 B、国家的产生C、私有制的产生 D、生产力的发展答案:ACD解析: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丰富,出现了社会分

5、工和产品交换。社会的分工、产品的剩余和交换,导致了私有制的产生,进一步导致了贫富分化,导致了阶级的形成。阶级形成以后,掌握军事领导权以及生产、交换和分配权的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巩固本阶级的统治地位,就建立了军队、警察、监狱和法庭。这样,国家就产生了,原来氏族社会的公共事务管理机关就变成了奴隶主阶级镇压奴隶阶级反抗的暴力工具。这样,原始社会就解体了,奴隶制社会建立起来了。随着阶级的出现和国家的产生,原始社会的习惯渐渐渗入阶级性,最后形成体现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的法,这样,法就产生了。理解法的产生原因,应明确以下几点:(1)法的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社会分工、商品交换、私有制的出现是法产生的

6、社会经济根源。法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原始社会内部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由此引起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2)法的产生的社会政治根源。阶级、阶级矛盾不可调和以及国家的产生是法产生的社会政治根源。法的产生与阶级和阶级矛盾的发展紧密相连,与国家的产生是同一个历史过程。(3)法的产生的社会文化根源。道德与宗教是法产生的社会文化根源。原始社会的习惯往往与道德、迷信、祭祀、宗教分不开。(四)法的产生的标志。国家的最终形成标志着法的形成.只有当人们有了选择行为的自由,出现了授权性规范,才意味着有了权利和义务的划分,从而产生了法。因此此题选 ACD。因法和国家是同一历史过程的两个方面,不能互为原因。实际上,本

7、题以单选出现更为合适,因为: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了私有制的出现,进而出现了阶级和阶级斗争,继而国家和法就有必要出现了。3、法的非本质属性有_。A、国家强制性 B、规范性C、阶级性 D、预测性答案:ABD解析:法的本质属性,即直接体现法的本质的属性(如法的阶级性、人民性等) 。法的非本质属性即直接体现法的现象的属性(如国家强制性、规范性等)。当然,本质属性与非本质属性并不是绝对的,往往是从一定范围、一定条件,特别是从某一事物与其他特定事物的关系来说的。属于法的本质属性的只有法的阶级性,其他均为法的非本质属性。4、法的特征主要表现在 。A、法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 B、法具有国家强制性C. 法规定人们的权

8、利和义务 D、法是明确的普遍的规范答案:ABCD解析:略。5、法的主要作用体现在确认和调整_。A、统治阶级内部关系B、统治阶级与大自然之间的关系C、统治阶级与同盟者的关系D、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答案:ACD解析:法的作用一般可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两种。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通过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这种权利和义务应承担的责任的规定来调整人们的行为的作用。法的规范作用包括五个方面:(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预测作用;(4)教育作用;(5)保护和强制作用。法的社会作用是指从法的本质和目的角度来分析法的作用。法的社会作用也就是法的职能或法的社会职能。法的社会作用包括两个

9、方面,即法的阶级统治作用(职能)和法的社会公共作用(职能) ,体现了法的本质和目的。法的阶级统治职能主要表现为:确认和巩固政治社会关系中特定的权力结构;为政治权力的运行提供行为规则;确认、巩固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经济制度;强化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法的社会公共职能表现为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维持公共生活基本秩序等方面。法确认和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统治阶级与同盟者的关系、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都是为了确认和巩固政治社会关系中特定的权力结构,为了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政治秩序。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人们在运用自然力、生产工具、交通工具等所应遵循的标准,它是通过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现的,是执行社会

10、公共职能的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是法的社会作用重要方面。因此,不能选 B。6、社会主义法的功能主要表现在( )。A、指引功能 B、评价功能 C、教育、预测功能 D、强制功能答案:ABCD解析:任何社会的法都具有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社会主义法也不例外。此题主要考察的是法的规范作用。具体解析见前题。7、根据法学基础理论,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指 。A、调整作用 B、保护作用 C. 指引作用 D、评价作用答案:CD解析:解题思路同前题。8、资本主义国家两大法系的差别有 。A、历史渊源不同 B、阶级本质不同C、诉讼制度不同 D、判例的地位和作用不同答案:ACD解析:1民法法系与普通法系因各自的传统不同,它们之

11、间有一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思维方式方面的差别。民法法系属于演绎性思维,而普通法系属于归纳式思维。在民法法系,人们首先确立法律的一般规定,然后根据一般规定寻找适用于个别案件的处理方法,因此,比较强调“理性”在法律制定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法律本身的合理性,要求一切法律活动都必须建立在国家制定法规的基础上;而在普通法系,则是从个别案件中抽象、总结出一般规定,法官、律师更具有“职业”特点,对他们来说,重要的是以往判决中是否包含了能够适用于本案的原理,因此,更重视“经验”的作用。(2)法的渊源方面的差别。民法法系的一个特点是强调成文法(制定法)的作用,成文法是最主要的法律形式。在

12、普通法系国家,判例法和制定法都是法的正式形式,而就两者的地位而言,判例法是主要的,制定法是次要的。普通法系的判例法是其法官以先例为基础,通过推导,创制出的新的法律原则;在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则可通过审判活动创造出新的先例。(3)诉讼程序方面的差别。民法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突出法官的职能,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而且,多由法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法庭来审判案件。普通法系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而不能参与争论,与这种对抗式(也称抗辩式)程序同时存在的是陪审团制度,陪审团主要负责作出事实上的结论和法律上的基本结论(如有罪或无罪) ,法官负责作出法律

13、上的具体结论,即判决。(4)法律结构方面的差别。民法法系在法的结构上强调系统化、条理化、法典法和逻辑性。 它所采用的方法是运用几个大的法律范畴把各种法律规则分门别类地归纳在一起。主要表现 为:一是把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二是主张编纂法典。普通法系将法分为普通 法和衡平法,制定法多采用单行法律、法规形式,很少使用法典形式。此外,两大法系在法律术语、法律概论、立法风格、司法人员录用和司法体系等方面,也有许多不同之处。自进入 20 世纪后,这两大法系有相互融合趋势,但由于传统的不同,这两种法系之间的某些差别还将长时期地存在。9、下列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有 。A、加拿大 B、澳大利亚 C、意大

14、利 D、日本答案:CD解析: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成文法系、民法法系或罗马日耳曼法系(因为它的历史渊源是罗马法和日耳曼法,此外还有教会法、商法和城市法) 。它是资本主义国家中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影响深远的法系。它以欧洲大陆的法国和德国为代表,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融合其他法律成分,逐渐发展为世界性的法律体系。在大陆法系内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的情况不尽相同,大体上有两个分支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拉丁分支和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日耳曼分支。法国、比利时、荷兰、意大利、西班牙和拉丁美洲各国属于前者;而德国、奥地利、瑞士和日本等国则属于后者。英美法系,中世纪以来的英国法律和仿照这种法律制订的其他各国法

15、律的统称。因美国独立后基本上仿照英国法,故又称英美法系。由于表现为判例的普通法形式,又称普通法系。在资本主义国家法律体系中,与罗马法有同等的影响,有“罗马法为私法之模范,英国法为公法之典型”之说。属于英美法系的有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和亚、非一些采用英语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10、法律文化是 等活动的经验的积累。A、法的制定 B、法的实施C、法律教育 D、法学研究答案:ABCD解析:法律文化是反映一个国家、地区或民族的全部法律活动水平的概念,它是法的制定、法的实施、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等活动中所积累起来的经验、智慧和知识的总和。11、法与政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A、反映的内容不同 B、在上层建筑中的地位不同C、形式不同 D、调控的功能不同答案:ABCD解析:法与政治都是一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都反映一定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两者相互作用,密切联系。一方面,政治对法有直接的影响以至制约作用;另一方面,法又确认和调整政治关系,直接影响政治的发展。在法与政治的关系中,政治对法有影响、制约作用,在二者关系中占主导地位。因此,它们在上层建筑中的地位不同法与政治的区别具体表现在:(1)法与政治是从不同的角度和内容反映经济关系。政治通过把经济地位不同的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集中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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