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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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安机关招录法医专业人员考试大纲说明说明 本大纲为法医专业(含病理、损伤、物证及法医毒物分析专业)人员必须掌握的基 础知识。 医学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要求:临床常规物理检查及放射科检查所涉及到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法医病理学法医病理学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死亡与尸体现象死亡与尸体现象要求:了解死亡、死亡过程、分类和死后改变,掌握死后改变的规律和检验、鉴定 方法。 第一节第一节 死亡的概念死亡的概念 一、死亡概念及其分类 二、脑死亡的概念 三、脑死亡的意义 (一) 为医学界抢救危重病人确定个体死亡的指标,解决了医学上的抢救持续多 长时间问题。 (二) 为医学器官移植从尸体提取供体器官确定最佳时间,推

2、动了现代医学科学 发展。 四、脑死亡的诊断标准 五、脑死亡与植物人的区别 脑死亡是指大脑、小脑、脑干等全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丧失和停止,是人的个体死 亡的新概念。 第二节第二节 死亡过程、分类和死亡方式死亡过程、分类和死亡方式 一、死亡有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有濒死期、临床死亡期、生物死亡期。 二、假死 三、死亡分类 (一) 自然死亡 又称非暴力性死亡或内因性死亡。分生理性死亡和病理性死亡。 (二) 非自然死亡 又称暴力性死亡、非正常性死亡或外因性死亡。原因有三种: 1生物因素; 2化学因素; 3物理因素(包括机械性因素和非机械性因素)。2四、死亡性质 (一) 自然死亡。 (二) 自杀:用某种暴力

3、手段剥夺自己生命的行为,由此造成的死亡,称自杀死。 (三) 灾害、事故: (四) 他杀:被他人施加暴力致死。 (五) 安乐死:使受不治之症痛苦折磨的病人,安详无痛苦地死去。分主动安乐死 和被动安乐死。 第三节第三节 死因分析死因分析 死因是指导致死亡的原因。对有多层次的死因,要分清主次及其相互关系,称为死 因分析。 一、直接死因与间接死因 二、主要死因 三、辅助死因和诱因 四、联合死因 联合死因又称合并死因,是两种或两种以上难以区分主次的死因,在同一案例中联 合在一起引起死亡,构成死因。其中包括 第四节第四节 死后变化死后变化 一、脑死亡后主要脏器的病理学改变 二、呼吸、心跳停止后人体的改变

4、呼吸、心跳停止后的改变主要表现为尸体现象。尸体现象大致按一定的时间顺序显 现。根据尸体现象出现的早晚顺序,将其分为早期尸体现象和晚期尸体现象。 (一) 早期尸体现象 尸冷,尸斑,局部干燥,角膜混浊,肌肉松弛,尸僵,自溶,自家消化。 (二) 影响因素 (三)发展过程 (四)时间和顺序 (五) 晚期尸体现象 腐败,霉尸,干尸,尸蜡,泥炭鞣尸。 (六) 尸体腐败的发展及形态学改变 三、尸体现象的法医学意义 (一) 尸斑、尸僵可以作为死亡确证; (二) 可以根据不同的尸体现象推断大致的死亡时间; (三) 尸斑、尸僵状况可推测死亡时的尸体位置和姿势,尸斑还可确定以后位置有 无变更; (四) 尸斑颜色改变

5、可以提示某些中毒和失血量; (五) 认识尸体现象可以正确区别损伤、中毒、窒息中容易同尸体现象相混淆的征 象。第五节第五节 死亡时间推断死亡时间推断 推断的死亡时间,是指检查尸体时距死亡的时间。 一、根据尸体现象推断死亡时间 二、根据组织化学改变推断死亡时间 三、根据胃肠内容物推测最后一餐进食到死亡的经过时间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机械性损伤机械性损伤3要求:明确概念,了解损伤机制,掌握损伤的形态、分类和检验方法。 第一节第一节 概论概论 一、机械力作用于机体引起组织结构破坏和(或)功能障碍称为机械性损伤。 机械性损伤是常见的暴力性伤害致死的原因之一。 二、机械性损伤形成机理 (一) 致伤物性状 无论

6、气体、液体或固体均可造成人体的损伤。通常致伤物大多数是固体的。法医学 上将致伤物分为三大类,即钝器、锐器、火器。每一类内又有各种各样的具体物品, 其大小、形状、性质各异。造成损伤力的大小,由致伤物的质量和运动速度决定。 损伤形态与致伤物接触面的外形密切相关。 (二)人体组织结构特征 人体各组织和器官所具有的特点,是在种系发生过程中,经过逐代形成和获得的, 并在个体发生过程中保存和遗传下来。例如,处于生理功能状态下的组织,皆具有 反应力,当切断血管或肌束后,两断端均出现收缩现象。又如,当血管被切断后, 因凝血反应,在短时间内可在血管内形成血栓,使出血停止。 三、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 (一) 挫伤

7、 钝器打击、挫压造成皮肤软组织非开放性的损伤。 1表皮剥脱。脱伤面有无色的组织液渗出。 2皮内出血。 3皮下出血。 (二) 创 指较强大的暴力造成的皮肤全层和肌肉甚至内脏破裂而形成开放性的损 伤。 1钝器创。由钝性物体撞击、撕裂组织造成的创。 (1) 裂创。皮肤被过度牵拉(多数在原创口一端)形成无挫伤带或无表皮剥脱、创角 尖锐的创; (2) 挫创。钝器挫压、撞击造成的创,其创缘不整,创壁不平整,创角较钝,创周 边有表皮剥脱和(或)皮内、皮下出血; (3) 挫裂创。由钝器的作用造成兼有挫创、裂创的特征的创。 2锐器创。由带有锐利的尖端或刃缘的致伤物作用造成的创。 (1) 切创。具有锋利刃缘的锐器

8、,压住皮肤同时沿刃口的长轴方向移动,切割皮肤 软组织而形成的创,亦称割创; (2) 砍创。具有一定重量,且便于挥动的锐器以其刃面砍击造成的创; (3) 刺创。具有锐利尖端的物体,沿其长轴方向刺入而造成的创; (4) 剪创。由剪刀一类锐器的剪切作用而造成的创。 3火器创。借助爆炸物燃烧产生的大量气体,将投射物投出造成人体创伤。 (1) 枪创。由枪支发射的弹头所致的创。 (2) 爆炸创。爆炸物造成的创。 (三) 骨折的基本类型 骨折是指骨组织解剖结构连续性和完整发生破坏。其基本类型有: 1骨质压迹。 2骨质擦伤(骨质表面缺损)。 3线状骨折。 4凹陷骨折。 5孔状骨折。46粉碎性骨折。 (四) 内

9、脏破裂 五、机械性损伤法医学鉴定的任务 (一) 确定损伤的类型和形成机理; (二) 判断损伤程度,致命伤与非致命伤,确定死亡的原因; (三) 推断或认定致伤物; (四) 判断损伤是生前伤或是死后伤。如系生前伤,估计死者伤后存活的时间; (五) 推断致伤方式或死亡性质(自杀、他杀、灾害); (六) 判断致命伤后行为能力; (七) 如有疾病同时存在,应确定伤与病与死亡原因的关系。 第二节第二节 钝器损伤钝器损伤 一、钝器伤概念 二、钝器伤的分类 三、颅脑损伤(一) 头皮损伤 1皮内出血。 2皮下出血。 3帽状腱膜下出血。 4肌肉内出血。 5骨膜下出血。 6头皮挫裂创。 (二) 颅骨损伤 1骨质压痕

10、。 2骨质缺损(擦痕)。 3颅骨切削创。 4线状骨折。 5凹陷性骨折。 6粉碎性骨折。 7孔状骨折。 8颅底骨折。 9崩裂性骨折。 (三) 颅骨损伤法医学鉴定的要点 1推断打击点。 (1) 颅盖骨表面压痕或擦痕处; (2) 线状骨折的内板骨折最严重处; (3) 粉碎性骨折的碎骨片最多处; (4) 凹陷骨折,凹陷的最明显处; (5) 套环状或阶梯状骨折的最深处; (6) 骨折缝内夹有头发处。 2推断打击方向。 (1) 骨外板压缩性骨折为垂直方向着力; (2) 套环状骨折或同心圆性骨折为垂直方向打击; (3) 阶梯形凹陷骨折为斜形方向着力; (4) 外板擦痕处为切线方向着力;5(5) 孔状骨折的边

11、缘内板呈环状缺损多为垂直方向着力,呈半月形缺损多为斜形方 向打击; (6) 舟状凹陷骨折,其两侧骨板宽度相等为垂直方向打击,不相等则为斜向打击; (7) 放射形凹陷骨折,其骨折线长度相似为垂直着力。 3推断打击次数及其顺序。 (1) 粉碎性骨折的碎骨片复位后,骨折区边缘出现多个弧面,表明为多次打击。 (2) 线状骨折有两条以上骨折线互相截断为二次以上打击,第二次打击的骨折线不 超过第一次打击的骨折线。 (3) 第一次骨折,骨内板破裂较大,骨折面呈斜坡;第二次骨折骨板二层断面相似, 不出现斜坡。 (四) 硬脑膜外和硬脑膜下血肿 (五) 蛛网膜下腔出血 (六) 脑损伤 1引起脑损伤的外力方式。 (

12、1) 加速运动。 (2) 减速运动。 2脑损伤的种类。 (1) 原发性脑损伤。 开放性,如脑创伤。 闭合性,如脑震荡、脑挫伤、弥漫性轴索损伤。 (2) 继发性脑损伤。 3脑损伤的类型。 (1) 脑震荡。 (2) 开放性脑创伤。 (3) 脑挫伤。 (4) 弥漫性神经元和轴索损伤。 (5) 原发性脑干损伤。 (6) 继发性脑损伤。 (7) 脑损伤的后遗症。 四、胸部损伤 (一) 肋骨骨折(直接骨折、间接骨折); (二) 肺损伤(肺挫伤、裂创、穿透创); (三) 心损伤; (四) 大血管损伤。 五、腹部损伤 (一) 胃损伤; (二) 肝损伤(被膜下破裂和被膜与实质同时破裂); (三) 脾损伤; (四

13、) 胰损伤; (五) 肾损伤。 六、脊柱与脊髓损伤 (一) 脊柱损伤(脊柱韧带损伤、骨折、脱位)。 (二) 脊髓损伤(脊髓震荡、挫伤、出血)。 第三节第三节 锐器损伤锐器损伤6一、锐器伤概念 二、切创特征 三、砍创特征 四、刺创特征 五、剪创特征 六、自杀与他杀切创的鉴别 七、砍创与切创的鉴别 (一) 创口位置 (二) 创角 (三) 创缘 (四) 创底 八、刺创的检验与鉴定 第四节第四节 机械性损伤的死亡原因机械性损伤的死亡原因 一、外伤后原发性死因 (一) 生命重要器官受到破坏; (二) 休克; (三) 大出血; (四) 栓塞; (五) 窒息。 二、外伤后继发性死因 (一) 感染; (二)

14、肿瘤(有报导骨肉瘤常发生在局部有外伤史,受伤部位易发生转移瘤); (三) 愈复过程中的合并症(瘢痕收缩致尿道狭窄,硬脑膜下血肿继发脑积水死亡等)。 三、损伤与疾病关系 (一) 死亡纯系损伤所致 1绝对致命伤,在任何条件下,对任何人,都毫无例外足以致死的损伤。 2条件致命伤,在某种条件下才能致死的损伤。 (二) 死亡纯系疾病引起。 (三) 死亡过程中损伤与疾病主次关系。 1损伤为主,疾病为辅。 2疾病为主,损伤为辅。 (四) 死亡过程中损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 四、死亡机理 (一) 即时死亡及其常见死亡机理 1整个机体的毁损; 2全脑及心脏组织结构的严重破坏,功能立即丧失; 3脑干功能的急性麻痹或重

15、度抑制; 4反射性心跳骤停或心室纤颤。 (二) 急性死亡及其常见死亡机理 急性死亡指损伤发生后几小时至 24 小时内发生的死亡。死亡机理是: 1急性心力衰竭(心或大血管损伤); 2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 3急性循环衰竭;74急性呼吸衰竭; 5急性中毒引起中枢神经、呼吸、心功能严重障碍。 (三) 亚急性死亡及其常见死亡机理 亚急性死亡是指损伤第 23 周内发生的死亡。 1内脏损伤引起的迟发性破裂出血; 2外伤后继发感染; 3外伤后非感染性并发症(如挤压综合症,血栓形成的呼吸衰竭、中枢神经系统功 能障碍、急性心衰等); 4因缺氧、中毒、损伤等引起体内水电解质紊乱、酸或碱中毒。 (四) 慢性死亡及其常见死亡机理(慢性死亡指损伤 3 周以后发生的死亡)。 五、死亡性质 (一) 他杀死亡鉴定; (二) 自杀死亡鉴定; (三) 意外死亡的鉴定。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机械性窒息机械性窒息要求:了解机械性窒息的概念、分类和形成机理、各种机械性窒息死的鉴定和鉴别 方法。 第一节第一节 机械性窒息概念、分类、过程和形态学改变机械性窒息概念、分类、过程和形态学改变 一、机械性窒息概念 凡因机械性外力(暴力)的作用,使鼻孔、口腔被阻塞或闭合,或呼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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