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法律简述

上传人:小** 文档编号:55649367 上传时间:2018-10-03 格式:DOC 页数:26 大小:13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患纠纷法律简述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医患纠纷法律简述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医患纠纷法律简述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医患纠纷法律简述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医患纠纷法律简述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医患纠纷法律简述》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患纠纷法律简述(2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医患纠纷法律简述医患纠纷法律简述 一、引言一、引言 近年来,医患冲突不断,暴力伤医事件屡屡成为社会焦点。医 患关系作为人类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关系,在很长一段时 间内处于非常和谐的状态,古有医者悬壶济世,医生视治病救人 为自己的天职,视救死扶伤为最崇高的职业,不计较病人酬谢多 寡,病人视医者为自己健康和生命的保护神,彼此之间建立了一 种信赖的关系,相互之间都以对方的利益为自己的追求。医生把 病患的康复视为对自己最大的犒赏,病人从不怀疑医生的高尚情 操,医患之间基本上不存在利益冲突。然而,近一个世纪以来,随 着人类社会的巨大变迁,医患关系也开始发生着很大变化。首先 随着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

2、人们越来越重视医疗保健方面的投入 和期望,而医疗保健服务行业日益发展成为一个巨大的产业,需 要强大的经济支撑,医生也更加重视自身的经济收入,医疗保健 服务开始带有盈利色彩,医患之间传统的共同利益慢慢淡出,医 生与患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冲突,以及医生自身追求经济利益与追 求职业崇高感之间的冲突,成为医患关系冲突的两个方面。 我国在经济社会转型之前,国家财政充当了医患之间利益冲 突的“缓冲板”,国家通过财政补贴、公费医疗以及劳保医疗制度 扶持医疗行业,患者的医疗经济负担较轻。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国家鼓励医疗机构利用市场机制对医 院的补给进行自我扩充,国家抽出了医患关系的“缓冲板

3、”,公费 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被医疗保险制度所替代,医疗费用的支付直 接与患者个人负担挂钩,医疗费用直接成为居民的一项重要支出。 不仅如此,医疗新技术、贵重药物的广泛使用等原因导致医疗费 用直线上涨, “看病贵”的呼声日益高涨。当然对于患者而言,多数 情况下最注重健康利益,只要疾病得到治愈或者症状得到缓解, 即使花费大量的医疗费也是能够接受的,一般不会导致恶性医患 冲突。但是,少数时候,当患者花费了巨额的金钱却没能得到期盼 的疗效时,医患之间的经济利益冲突就会浮现出来,若这种冲突2得不到及时疏导和解决,就可能酿成“暴力伤医”、 “医闹”等恶性事 件。 本文主要对我国现有医患纠纷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4、进行解读, 首先对医患纠纷进行概念解析,将医患纠纷进行分类,分析医患 纠纷产生的基本原因,分析医疗纠纷以及医疗服务合同,其次从 行政、民事法律部门规定对医患纠纷的处理展开论述,行政法律 部门内重点讨论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程序、我国医疗事故鉴定制 度、医疗事故鉴定等内容,民事法律部门重点讨论医疗合同违约 责任、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医疗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和举证责 任分配、医疗侵权责任的证明标准和证明责任、医疗侵权责任的 责任承担方式、医疗侵权责任的损害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医疗 机构的免责事由、医疗违约责任和医疗侵权责任的竞合等内容。 二、医患纠纷概述二、医患纠纷概述 1 1、医患纠纷的概念、医患纠纷

5、的概念 纠纷是指基于利益冲突而产生的一种双边(或多边)的对抗行 为。具体到医患纠纷是指医方与患方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因医 疗过失或者医疗服务而引起的纠纷。医患纠纷具有一定的复合性, 它可能涉及多种法律关系,如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和刑 事法律关系,相应的医患纠纷也可能出现多种法律责任的竞合, 如违约、侵权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竞合。 2 2、我国医患纠纷的分类、我国医患纠纷的分类 我国医患纠纷可以简单分为两大类:基于医基于医疗过错疗过错争争议产议产生生 的医的医疗纠纷疗纠纷和与医和与医疗过错疗过错无关的医患无关的医患纠纷纠纷。A、基于医疗过错争议 产生的医疗纠纷有两种基本形式:一

6、是确定的医疗过失纠纷。在 医疗过程中,确实存在医务人员的过失,如服务态度、责任心、技 术问题或者已经构成了事故差错;二是疑似医疗过失纠纷。由于 医疗行为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医疗过程中出现了并发症或者其 他意外情况导致损害的发生,在这一过程中医方是否存在过失, 以及过失程度需要进一步的鉴定与确认。B、与医疗过错无关的其 他医患纠纷有四种基本形式:一是医方不存在医疗过失,患者发3泄情绪型纠纷。不存在医疗过失等问题,纯属于患者对治疗效果 期望值过高,从而把不满情绪发泄到医方身上,如当前社会频发 的“医闹”、 “暴力伤医”等事件;二是医方不存在医疗过失,医患之间 因人际关系矛盾而引发的纠纷;三是医疗费

7、用纠纷。患者与医方 就医疗费用发生的纠纷;四是人格利益侵权纠纷。与患者健康无 关的其他权益纠纷,如医方侵犯了患者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人格利益,医方对脱离患者身体的组织器官的无权处分等。 3 3、医患纠纷产生的基本原因、医患纠纷产生的基本原因 导致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有许多种,简单归纳主要有以下: 一是政府和社会方面的原因。医疗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导致医 患双方纠纷利益冲突加剧,国家将医疗机构慢慢推向市场,利用 市场经济对医疗机构进行自我扩充和补给,医疗保险制度取代公 费医疗制度、劳保医疗制度使得居民自身负担的医疗费支出直线 增加,少数时候,当患者花费了巨额的金钱却没能得到期盼的疗 效时,经济利

8、益冲突就会浮现出。媒体为了吸引公众眼球,对一些 医患矛盾大肆渲染,加剧医患双方的紧张感,导致医患之间的信 任缺失。 二是医院方面的原因。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导致医院高负荷运 转,改革开发以来,我国大城市的医院密集程度和拥有的高端服 务设备数量已经达到了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但是广大农村地区 却又回到了缺医少药的状态。与此同时,即使是同一所城市,知名 度高的三甲医院门庭若市、人满为患,医生都是在满负荷运转,而 一些等级略低的医院或者社区医院则是门可罗雀。医生工作量的 巨大,无论是由于责任心的缺失,还是由于疲惫,抑或是疏忽导致 的医疗失误也就在所难免,医患纠纷出现频率就会增大。另外,医 务工作人员是一种

9、高投入、高技术、高风险的职业,这必伴随高回 报、高报酬,这也切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则,但是现实中, 在卫生资源配置方面存在一种不公平现象,医师和卫计人员报酬 较低。 三是医疗行为和医疗模式的原因。尤其是西医的身体检查、4手术、注射等治疗手段本身会然患者感到医生对自己身心的侵入, 这种入侵会本能的产生恐惧、无助和排斥,如果治疗成功了,这些 不快会被成功的治愈抵销,但是一旦医治失败,则会使不快与后 遗症产生叠加效应,在诊疗过程中,大量现代化的医疗器械加入 使医方更多的依赖仪器检测结果而忽视对患者自身的人文关怀, 传统的望、闻、问、切、触、叩等基本检测手段逐渐淡化,这带来的 负面效应是医患双方交

10、流、沟通日趋减少,医患关系日趋冷漠,为 特定条件下的纠纷发生埋下伏笔。 四是医生方面的原因。医患纠纷中很大一部分是患者对医务 人员的服务态度不满意。这里固然有部分医务人员工作量大、无 暇做细致工作,但确实有部分医务人员医德水平不高,服务意识 差,行业作风存在严重缺陷,服务态度冷漠、语言生硬、对病人缺 乏尊重,工作作风散漫,岗位意识不强,工作责任心差,发错药、 打错针、输错血、开错刀,在病人之间不负责任的讨论同行的医疗 行为,吃拿卡要尚未杜绝等等。另外,医患纠纷产生最主要的一个 愿意其实就是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缺乏充分的沟通,包括沟通渠 道不通畅、沟通方式其当等。据统计,80%的医患纠纷是因为沟通

11、 不到位引起的。例如:因为胃底肌瘤与脾脏紧密粘连在一起,切除 手术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强行分离可能会损伤脾门处的静脉和动 脉血管,而切除脾脏对降低手术风险具有重大帮助,如果在手术 之前,医护人员没有和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效的沟通,取得患者 及其家属的许可,虽然医护人员是在为患者考虑,但最终,极有可 能得不到患者及其家属的理解,因为患者脾脏切除引起的免疫力 下降并丧失劳动能力引起医患纠纷。 五是患者方面的原因。医学知识繁杂如海,需要长时间的学 习和实践经验的积累,方可对疾病预防和治疗有一定的认识,医 学不是万能的,现有的医学技术并不能让所有疾病都能药到病除。 很多时候,患者对疾病的认识具有局限性,基

12、于对医疗机构强大 的治愈能力的信任和期望值,患者在初期一般都是讳疾忌医,有 病硬撑,延误治疗,等到医院诊疗效果不佳时,就责怪医方没本事,5基于对疾病的恐惧和自身身体的不适,希望到了医院就要药到病 除,须知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治疗时间长了,就有急躁心理。 除此之外,就医初期常常处于火捻子状态,而当经过一段时间的 治疗,病痛得到一定的缓解之后,又反过来对医方产生过度依赖, 不愿转诊、不愿出院,这又产生新的矛盾。 4 4、医患纠纷中的医疗纠纷、医患纠纷中的医疗纠纷 前文讲到,医患纠纷有两大类(基于医疗过错争议产生的医 疗纠纷和与医疗过错无关的医患纠纷)、六小类(确定的医疗过失 纠纷、疑似医疗过失

13、纠纷、排除医疗过失,发泄情绪型纠纷、人际 关系矛盾纠纷、医疗费用纠纷、人格利益侵权纠纷),六小类中的 前两类因为涉及到医方的具体的医疗活动(例如诊断、手术、注射、 放射等),所以也可以称为医疗纠纷,后四类因为与医疗活动无关 (缴纳医疗费、医闹、暴力伤医、人格权侵权等),故概括称之为医 患纠纷。医疗纠纷属于医患纠纷的一种。医患纠纷反应在法律体 系中,是医方与患方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责任纠纷或者侵权责任 纠纷。后文将详细叙述两种责任形态。 何为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 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产生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引起的纠纷。本文重点 讨论医疗纠纷的意义在于此类纠纷产生的原因大多与医方

14、在具体 诊疗活动中存在医疗过错有关,当符合医疗事故赔偿条件时,医 方需承担较大数额的赔偿责任。 5 5、医患纠纷中的医疗服务合同概念、主体及医患双方的权、医患纠纷中的医疗服务合同概念、主体及医患双方的权 利义务内容利义务内容 讨论医患纠纷中医疗合同的意义在于部分学者认为当医患纠 纷中医疗合同违约责任与医疗侵权责任发生竞合时,患方选择医 疗合同违约责任胜诉率较高。医疗服务合同是指患者与医方达成 的或者依法构成事实上的以治疗疾病、健康检查、改善生活质量 等为主要内容的医疗契约。广义的医疗合同不仅包括处理医疗事 务的委任关系,还包括买卖、租赁、雇佣、赠与等关系,即医疗合 同是一种综合性的契约,对医疗

15、合同进行广义的定义意义在于有6助于明确医患双方的责任。例如:今年来媒体曝光的医院多收费、 乱收费的情况主要表现在医患之间的买卖关系中,关于医疗器械 和药品造成患者损害责任应当追究销售者和制造者的产品责任, 可以归类到消费法律关系,医患双方不存在委任契约关系,只有 医疗事务的处理(如诊断、治疗、手术)才属于委任契约,故对医疗 事务的处理不应当适用消费者保护法中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条款, 而因为药品、医疗器械损害的可以适用上述罚则。狭义的医疗服 务合同主要有几类:一是一般诊疗合同。以疾病诊断、治疗为目的 的合同,包括门诊、住院和手术治疗,这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医 疗合同;二是健康检查合同。三是特殊诊疗

16、合同。患者本身并无健 康上的障碍,而是出于改善生活质量为目的接受医疗服务的合同, 如医疗美容合同、变性手术等。一般情况下,医疗服务合同是医患 双方自愿达成,但在特殊情况下,医方出于无因管理和强制医疗 的要求,虽未经患方同意进行诊疗,由于医方收治理由合法,形成 了事实上的医疗服务内容,故上述两种情形也构成医疗服务合同。医疗服务合同的主体包括实施诊疗的主体和接受诊疗的主体, 考察医疗服务合同主体的意义在于,医患双方就医疗纠纷发生诉 讼时,可以准确判断谁是原告,谁是被告。在一般人的概念中,医 疗纠纷的主体是医生和患者,其实不尽然,医疗纠纷的主体应当 是医方和患方。医方包括两类:一是取得医师资格与行医执照而 自己从事医疗业务并进行独立核算的个人开业医生;二是医院。 患方较为复杂,分为五种情况:一是患者具有行为能力且神志清 醒,此时患者本人是患方;二是患者具有行为能力,但神志不清, 此时根据护送人员不同来确定,如果护送人员是配偶,则配偶代 替患者与医院签订了医疗合同,患者本人是患方,如果护送人是 患者父母、同居姐妹兄弟,成立第三人利益合同,侵权还是本人为 患方,如果护送人员是其他第三人,除第三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