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协议范本(芜湖县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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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协议 协议编号: 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双方 甲方: 芜湖沁慧培训学校湾沚分校 公 司 地址: 芜湖县湾沚一号 B 区 308 室 法定代表人: 芮开峰 职务: 校长 电 话: 18019502328 乙方(员工姓名): 家庭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鉴于鉴于 乙方已经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为 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 公平、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的制订遵循 如下原则:既要防止出现针对甲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又要保证乙方依法享有 的劳动权利得到实现。 协议正文协议正文 第

2、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包括投资于)与甲方 同类的培训机构。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壹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 算,到劳动关系解除壹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在芜湖县湾沚镇城南地区(以芜湖 沁慧培训学校湾沚分校为中心的 3 公里范围内)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2 上述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单位: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且本公司认为 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各类培训机构。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壹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 算,到劳动关系解除壹年后的次日)在芜湖县湾沚镇城南地区(以芜湖沁

3、慧培训 学校湾沚分校为中心的 3 公里范围内)都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培训机 构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经营,上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 培训机构,主要指:与甲方重要商业秘密直接相关的、可能与甲方构成竞争关 系的培训机构。 (二)甲方的义务 1、乙方离职后,在双方履行正常离职程序后,甲方不得少给和不给乙方发 放工资。 2、乙方离职后,按照公司正常的工资标准按时发放工资不得拖欠乙方的工 资。 第二条 违约责任 (一)乙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 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0 元(可以参照甲方实际损失金额),乙方因 违约

4、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归还甲方,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处分。因乙方违约 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前项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 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 每件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 3 (2)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上述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 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 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之积; (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另行支付。 (4)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导

5、致诉讼而聘请律师的律师费及其他因诉讼产生的 差旅费、通讯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 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二)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列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工资(甲方无 正当理由,延迟支付该到期工资超过一个月,或者甲支付实际工资的数额不足 实际工资数额的 70%的,即可视为拒绝支付)的,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 金人民币 10000 元。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 双方商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业秘密已经公开

6、,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 甲方的竞争优势已无重要影响。 2、乙方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前提下,协议时间到期后,乙 方不再受本协议的限制。 3、甲方终止,又没有单位或个人承受其权利义务的。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4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 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补充约定后作为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对本协议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3、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订及生效。

7、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5 芜芜 湖湖 县县 沁沁 慧慧 教教 育育 咨咨 询询 有有 限限 公公 司司 员工诚信保证书员工诚信保证书 姓名性 别出生年月 学历毕业院校电 话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为了使沁慧教育咨询公司更加健康、长久的发展,为了我们共同的进步,营 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也是为了维护我们全体教职员工的利益,在此经 过 全体教职员工商议后特签立此诚信保证书: 第一、绝对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不允许有特例现象出现。 第二、教学时对学生有耐心、不得体罚学生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第三、在职期间不得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或者散播谣言造成混乱。 第四、

8、在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 第五、上班期间不得做与上班无关的事情。 第六、在职期间内管理好自己所带班级学生的安全、卫生、纪律。 第七、在培训期(10 个工作日内)和试用期期 2 个月内,不能通过公司考核和经过相关领导 谈话之后,公司有权解除其职务。 第八、在职期间内认真做好自己所带班级学生的教学工作,不得马虎。 第九、通过正常离职后不得做有损本公司利益的事。 第十、非正常离职的员工,公司有权延迟发放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直至事情妥善解决为止。 第十一、请假须提前、且分病假和事假。但是都必须写请假条,所有请假须经过批准后方可 算请假。请假不通过算旷工处理。口头请假、电话请假一律不批。 第十二、

9、培训期内请假不得超过 1 天,试用期内每月请假不得超过 2 天。 第十三、在合同期限内离职须提前 1 个月上交辞职报告。在公司工作不满一年的员工须全部 归还培训费。 第十四、公司每月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个月 21 日。 第十五、离职后违背第九条的员工,本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竞业保证人签字: 公司代表签字: (盖章) 2016 年年 月月 日日 2016 年年 月月 日日 6 沁慧教育员工休假及加班管理规定沁慧教育员工休假及加班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0、,也包括试用人员、顾问、临时人员等。 第三条 公司实行员工每周六天工作制(托管部周日休息、作文部周一休息) ,特殊情况 下可以要求加班。 第四条 员工应当妥善安排休假。在积极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服从公司工作需要的前 提下,按照休假程序,经审批同意方可休假。 第二章 请销假的审批及手续 第五条 请假应当根据请假手续及核准权限进行申请: (一)请假不超过两天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 ,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请假两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 ,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教学主管 审批。 (三)经审批的请假单应当交办公室备案。 (四)特殊情况的另行规定。 第六条 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11、每逾期销假一天处以一百元罚款。 第七条 所有请假事由必须真实,如发现以虚假事由请假的,一经查实,即作旷工处理。 旷工 2 小时以内,罚款 80 元,旷工 2 小时以上按半天计算,罚款 100 元,旷工 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罚款 200 元。同时当月的额外奖金、津贴全部扣除。旷工 达 2 天者公司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三章 法定节假日休假 第八条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下列法定节日,安排员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一天(1 月 1 日) ; (二)春节,放假 10-12 天; (三)国际劳动节,放假 2 天(5 月 1 日、2 日) ; (四)国庆节,放假 5 天(10 月

12、110 月 5 日) ; (五)暑假,放假 7 天。 (六)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第九条 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第四章 带薪假 第十条 事假 (一)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可申请事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事假不超过三天。每 位员工每个月请事假天数不得超过 1 天,病假除外。 (二)请事假应从严掌握,并按照请假审批权限报批。 第十一条 病假 (一)员工本人因病、伤诊查,住院治疗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请假为病假,每人每年度可 7 请带薪病假不超过三天,公伤治疗休息的除外。 (二)请病假的审批及手续: 请病假的需填写请假单 ,并按照请假批准权限报批,事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镇以上医 院的

13、诊断书、病休建议书、住院手续等证明方有效。 员工因患急病,需在医院急诊治疗的,事后需凭诊断书、住院手续等凭证补填请假单 报批,经批准的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 丧假 (一)父母、配偶丧亡可给假五天。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丧亡可给假三天。 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二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二)丧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三条 婚假 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 20 周岁,男 22 周岁)结婚的,可 享受 3 天婚假。 第五章 加 班 第十四条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员工休息,因工作需要,法定节假日需要加班的,员 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可适当调休。没有调休的,核

14、发加班薪资。 (参照国家政策) 平时需要加班员工需在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呈分管领导核准交 办公室备案,并作为计发加班薪资的依据。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需在次日及时补 签加班申请单并交人力资源部,逾期不计加班。 节假日和周六、周日加班应当打卡。 第十五条 加班薪资的计算方式由人力资源部另行确定。 第六章其 他 第十六条 关于迟到补充规定说明 1.迟到 010 分钟,罚款 5 元;迟到 1030 分钟,罚款 10 元; 3.迟到 30 分钟以上,算请假半天(扣除半天基本工资); 4.电话请假、找人代请假者,一律算旷工。(紧急情况除外) 第十七条 少打卡一次按 3 元每次计算,上不封顶。如果人到了确实忘记打卡,要找到证明人,并 写出申请。由直管部门领导审批方可抵消。 第十八条 开例会一次不参加,或者教学研讨会不参加按 20 元/次乐捐。 第十九条 关于临时请假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请假一小时以内,按一小时计算,大于一小时小于 两小时按两小时计算。一个月以内,超过 3 个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 5 个小时按一天计算。 第二十条 本规定 制定,办公室负责实施、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8 沁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沁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2016 年年 2 月月 17 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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