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55419545 上传时间:2018-09-29 格式:PDF 页数:74 大小:703.3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5年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_第1页
第1页 / 共74页
2015年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_第2页
第2页 / 共74页
2015年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_第3页
第3页 / 共74页
2015年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_第4页
第4页 / 共74页
2015年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_第5页
第5页 / 共7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5年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5年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7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2015年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 重要声明及提示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部门负责人声二、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部门负责人声明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联席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三、联席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2、联席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提示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

3、示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2015年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 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的基本六、本期债券的基本要素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5 年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5 浙滨债”) 。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 18 亿元(RMB1,800,000,000 元) 。 (三) 债券期限: 7 年, 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第

4、 3 年末、第 4 年末、 第 5 年末、 第 6 年末、 第 7 年末分别按 20%、 20%、 20%、20%、20%的比例偿还本金。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根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5、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六)发行对象: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2015年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3 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6、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七)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第三年起于每年的【】月【】日按20%的比例逐年等额偿还本金,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 (八)认购托管:投资者认购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记载, 通过承销团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九)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7、 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十)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一)流动性支持: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发行人对本期债券付息和兑付发生流动性不足时,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信贷政策及兴业银行审查程序和贷款条件并经审批同意的前提下,给予流动性支持。 2015年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4 释义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发行人、公司:指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本期债券: 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

8、民币 18 亿元的 2015 年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5 浙滨债”。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托管机构:债券托管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和/或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承销团:指由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

9、织的,由联席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新世纪资信:新世纪资信:指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余额包销:余额包销: 指承销团成员按各自承销的比例承担本期债券发行的风险,即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届满后,将未售出的债券按照各自承销比例全部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募集款项。 簿记建档:簿记建档: 指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确定债券的申购利率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 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 最终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及约定的配售原则确定债券发行利率的过程。 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 2015年浙江滨海新城

10、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5 2015 年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 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5 年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5 年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 元:元: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工作日:指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

11、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2015年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6 第一条债券发行依据第一条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52896 号文批准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经发行人 2015 年 4 月 15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2015年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7 第二条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第二条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发行人: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绍兴滨海新城海东大道西路

12、 99 号 法定代表人:劳海祥 联系人:郑佳 联系地址:绍兴滨海新城南滨东路 98 号 电话:0575-81199687 传真:0575-81199685 邮编:312366 二、承销团二、承销团 (一)联席主承销商(一)联席主承销商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张哲凡、范勇光、韩可、杨阳、屠陈晨、徐鹏、眭滢、吴波、朱劲荪、刘梦梦、陆之幸 联系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C 座 6F 电话:0571-87902550、87902586 传真:0571-87902508 邮编:310007 2、摩根士丹利华鑫

13、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75T30 室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联系人:谭静远、盛超、高祇、卢梦蛟、耿琳、王佳杰、吴怡青、2015年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8 李哲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 层 电话:021-20336000 传真:021-20336046 邮编:200120 (二)分销商(二)分销商 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

14、永林 联系人:杜亚卿、朱峰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北京银行大厦 5B 电话:010-66299509、010-66299524 传真:010-66299589 邮编:100033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01A、02、03、04) 、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联系人:张馨予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电话:010-56839393 传真:010-56839354 邮编:100032 2015年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

15、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9 三、托管人三、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法定代表人:吕世蕴 经办人:李皓、毕远哲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45、010-88170731 传真:010-66168715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总经理:高斌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16、34 楼 电话:021-68870172 传真:021-68875802-8245 邮编:200120 四、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 号 1 号楼东区 2008 室 法定代表人:黄锦辉 联系人:陈海建、陈志敏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环广场(东区)A-403 室 电话:0573-82627289 传真:0573-82627279 邮编:314000 2015年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0 五、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五、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555 号 A 座 103 室 K22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联系人:陆劭骏、张潇 联系地址:上海市汉口路 398 号华盛大厦 14 楼 联系电话:021-63501349-842、021-63501349-843 传真:021-63610539 邮政编码:200000 六、发行人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