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金融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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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金融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0 重要提示:发行人确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重大遗漏及误导性陈述。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 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有关主管机关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 重要提示:发行人确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重大遗漏及误导性陈述。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 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有关主管机关对本期债

2、券发行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 金融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金融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100033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年 月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金融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为拓展市场融资渠道,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经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光大银

3、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批复(银监复2016【455】号)和中国 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7第【4】号)核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金融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公开发行。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 当认真阅读本文件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 期债券发行的核准,并不表明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 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 本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场金

4、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 操作规程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 国人民银行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核准,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本募集说 明书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本次发行和认购的有关资料。 发行人愿就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在做出 一切必要及合理的查询后,确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止,本募集说明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可在本期债券发行

5、期内到中国债券信息网 () 、 中国货币网()和其他指定地点、互联网网址或媒体查 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投资者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可咨询自己的证券 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金融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基本事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基本事项 一、本期债券基本条款一、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一)债券名称:(一)债券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金融债券(第一期)。 (二)发行人:(二)发行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券性质:(三)债券性质: 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商业银行

6、一般负债,先于商 业银行二级资本工具、其他一级资本工具、核心一级资本工具的金融债券。 (四)债券担保事项:(四)债券担保事项: 本期债券不设担保。 (五)债券形式:(五)债券形式: 记账式债券,统一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 (六)债券期限:(六)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品种。 (七)基本发行规模:(七)基本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00 亿元。 (八)超额增发权:(八)超额增发权: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结束时有权行使超额增发权,即在本期债券的基 本发行规模之外,增加发行不超过 80 亿元债券。 (九)募集资金用途:(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

7、金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以增强运营实力,支持业务持续稳 健发展。 (十)本期债券面值:(十)本期债券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佰元面值(100元)。 (十一)发行价格:(十一)发行价格: 按债券面值平价发行。 (十二)最小认购金额:(十二)最小认购金额: 本期债券认购人认购的本期债券金额应当是人民币100万元的整数倍且不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金融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3 于人民币500万元。 (十三)计息方式:(十三)计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 券的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息。 (十四)票面利率:

8、(十四)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协商一致后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十五)簿记建档日:(十五)簿记建档日: 2017年2月23日。 (十六)发行期限:(十六)发行期限: 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从 2017 年 2 月 23 日至 2017 年 2 月 27 日, 共 3 个工 作日。 (十七)缴款截止日:(十七)缴款截止日: 2017 年 2 月 27 日。 (十八)起息日期:(十八)起息日期: 2017 年 2 月 27 日。 (十九)计息期限:(十九)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自 2017 年 2 月 27 日至

9、2020 年 2 月 26 日。 (二十)付息日:(二十)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2月27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应付利息不另计息。 (二十一)兑付日:(二十一)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2月27日。 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本金不另计利息。 (二十二)还本付息方式:(二十二)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十三)债券本息兑付方法:(二十三)债券本息兑付方法: 本

10、期债券于付息日支付利息。本期债券到期时于兑付日一次性偿还本金。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金融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4 体利息支付办法及本金兑付办法将按照有关规定, 由发行人在主管部门指定媒体 上发布的有关公告中予以披露。 (二十四)债券本息偿付顺序:(二十四)债券本息偿付顺序: 本期债券属于商业银行发行的、 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商业银行一般 负债(但根据有关法律次于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先于商业银行二级资 本工具、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 核心一级资本工具的金融债券。 根据 商业银行法 规定,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 在支付清算费用、 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

11、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即如遇公司破产清算,本期债券的清 偿顺序上应次于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与发行人吸收的企业存款和其他未 设物权担保的负债具有同样的清偿顺序。 (二十五)发行方式:(二十五)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 通过簿记建档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公开发行。 (二十六)发行对象:(二十六)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全体成员(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十七)提前兑付:(二十七)提前兑付: 发行人不得在本期债券兑付日前提前兑付, 债券持有人也不得要求发行人在 本期债券兑付日前提前兑付。 (二十八)回售:(二十八)回售: 投资者不得提

12、前回售本期债券。 (二十九)赎回:(二十九)赎回: 发行人不得提前赎回本期债券。 (三十)债券评级:(三十)债券评级: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 (三十一)交易流通:(三十一)交易流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 9 号,本期债券依法完成发行,完成债权债 务关系确立并登记完毕后,即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三十二)本期债券托管人:(三十二)本期债券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金融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5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三十三)税务提示:(三十三)税务提示: 根据国

13、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 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机构二、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机构 发行人:发行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债券发行事务负责人:张晗、李雨桐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联系人:张晗、李雨桐 联系电话:010-63636597、010-63636507 传真:010-63636574、010-63636540 邮政编码:100033 牵头主承销商及 簿记管理人: 牵头主承销商及 簿记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14、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联系人:杨纯、徐晨涵、邢立、赵维、周伟帆、董妍婷、刘懿、韩冰、 徐林、宫海韵、周翔 联系电话:010-60833799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026 联席主承销商(排 名不分先后): 联席主承销商(排 名不分先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联系人:刘义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金融债券(第一期

15、)募集说明书 6 联系电话:010-66108319 传真:010-66108533 邮政编码:10014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联系人:李洪良、田园、缪健 联系电话:010-85209786 传真:010-85126513 邮政编码:10000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联系人:娜琳、周静、刘二伟、王彤 联系电话:010-66592627、010-6

16、6592433、010-85121019、 010-66594567/2416 传真:010-66594337 邮政编码:10081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峰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16楼 联系人:冯伟、杨奔、任伟鹏、赵妤、王磊、尚林哲 联系电话:010-56513142 传真:010-5651310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金融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7 邮政编码:10004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联系人:杨栋、尚粤宇、崔岳 联系电话:010-60840880 传真:010-57601990 邮政编码:10003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梅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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