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战封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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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金金华华市防空地下室市防空地下室设计设计技技术术咨咨询询要点要点金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职工技术协会 2009.7 防空地下室设计总体要求为规模适当、布局合理、防护可靠、功能完善、 平战结合。分整体层面和相关专业进行说明。 一、整体一、整体层层面面 1、报批资料应齐全。一般包括如下报批资料: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 申请表或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审批申请表;项目的发改委批文、建设 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图(均为复印件);全套防空地下室施 工图(其中建施图为全套)及相关设计计算书,并提供施工图电子文档。 2、设计单位资质应符合要求。医疗救护工程、人防专业队工程、非居 住小区内的单建式工

2、程、除人防物资库外的配套工程应委托具有人防乙级 以上设计资质的设计院设计;人员掩蔽工程、人防物资库应委托具有民用 建筑乙级以上设计资质的设计院设计,设计人员须具备人防专业的设计技 能。1 3、施工图设计深度应达到规定要求。防空地下室设计应符合建设部建 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 年版)、 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深度 要求及图样(08FJ06)和金华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编 制深度实施细则(金人防200492 号)要求。为此,各专业须有平时和战时 平面图;总平面图中应标注防空地下室所处位置、范围,人防主/次要出入口、 通风竖井、防爆电缆井的定位尺寸及与周围建筑关系2;人防门

3、门框墙、临战封堵门框墙平剖面设计;所选用的规范图集应适用,即不能选用作废图集; 建筑设计与结构、风、水、电专业设计应协调统一;各管线及相应预埋套管 位置不能打架,且应避开人防门开启范围和临战封堵框及封堵梁板区域等。 4、工程类别、功能、等级等应作明确规定。在目前上级对各城市防空地 下室的防护类别尚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金华市本级暂按甲类防空地下室 设计(其中金东经济开发区、金西经济开发区、双龙风景区可按乙类防空 地下室设计) ,省人防重点城市和省人防重点镇暂按乙类防空地下室设计。 若今后上级有相关规定出台,从其规定。根据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防 空地下室的战时功能。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涉及的区域

4、,防空地下室战 时功能一般为人员掩蔽,若功能调整须报市人防办根据区域情况统一确定。 十层以上(含十层)或基础埋深三米以上(含三米)以及按 2.5%统一修建 的防空地下室,防护等级一般为 6 级。九层以下居民住宅楼按地面首层面 积修建的为 6B 级。按医疗救护工程、人防专业队工程、配套工程等战时 功能修建的,其等级由市人防办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确定。3另外,对于甲类1 关于进定步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的通知 (金人防200785 号)设计审核的第 1 条2 参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RFJ06-2008)第 3 页3 关于进定步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的通知 (金人防200785 号)

5、政策规定的第 1、2 条2工程,应分别标明防核等级和防常等级。 5、平战转换设计应明确。根据上级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应急准备工作要 求,防空地下室除战时水箱、战时干厕、抗爆隔墙、临战封堵预留口、柴油发 电机组(含 EPS/UPS 电源)外,其它设施设备包括预埋预留管线均应一次施 工安装到位,临战封堵板或构件平时须放置到位。因此,在建筑设计说明中 应按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的通知(金人防200785 号附 表“防空地下室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表”注明,以明确防护设备安装到位要求 和明确平战转换的部位、时限及工程量等4。6、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应优化。防空地下室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文件 请及时报人防办

6、审核。若民用建筑项目未进行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会审,在 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单位,对防空地下室的政策 要求和平面布局征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意见,以利优化工程布局、提高战 备、经济和社会效益,确保施工图设计审查顺利通过。 二、建筑二、建筑专业专业 1、关于人防工程布局和连通问题。 (1)新建的大、中型居住小区、公共建 筑等民用建筑必须修建人员掩蔽工程以满足自身掩蔽需要,并适当考虑邻 近已开发区域所欠的人员掩蔽需求;新建的小型、零星民用建筑可统一易地 修建,战时人员掩蔽纳入邻近区域的人员掩蔽工程。 (2)合理划分防护单元和 抗爆单元,充分利用现有汽车坡道出入口、自行车坡道出入口

7、、地面楼梯出 入口等作为防空地下室战时出入口,每个防护单元须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战 时出入口,每个抗爆单元宜各自对应一个战时出入口。 (3)提高防空地下室的 利用率。开发商销售房子讲究一个得房率,防空地下室的设计中要讲究一个 利用率,在总建筑面积一定的条件下,空间方面尽量让防空地下室内部通透 一些,通行方面尽量方便利用一些,使用方面尽量多一些车位等可使用面积, 转换方面尽可能减少的平战转换量等。 (4)防护单元之间应采用一框双门连 通;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密集区域,要求防空地下室尽量与其它人防工程或 普通地下空间连通,若短期内尚无条件连通则须设置预留连通口;防空地下 室若靠近城市人防疏散坑道宜连通。

8、5(5)人员掩蔽工程应布置在人员居住、 工作的适中位置,其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200m。6故小区人员掩蔽工程应布 局合理,适当分散,避免过分集中,项目分期开发建设的,不宜集中于某一 期建设,防空地下室单体面积不宜过大,相邻人员掩蔽工程之间宜相互连通。 (6)防空地下室临战封堵后不宜影响相邻普通地下室的使用,如一个地下汽 车库,分防空地下室和普通地下室,若将防空地下室设在汽车坡道和普通地 下室之间,则防空地下室临战封堵后将导致普通地下室战时不能停车,将产 生普通地下室的战时征用问题,同时也造成临战封堵数量增加。4参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RFJ06-2008)第 3 页5 参人民防

9、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 (国动委200318 号)第二十条第三款6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第 3.1.2 条32、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面积是否符合规定。 (1)按人民防空地下室 设计规范表 3.2.6 条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对防护单元可按防护区 面积计算(即防护密闭门和防护密闭墙以内的建筑面积) ,对抗爆单元可 不计人防出入口染毒区面积。7(2)实建面积按防护区面积加出入口面积 核定,其中:与普通地下室交界算至墙轴线,防空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合 用的出入口算一半,汽车坡道作为战时出入口时则地下室临战封堵以外起 坡线以内的面积可当作出入口面积,防护区内临战封堵后无法使用

10、的面积 须扣除,不计防爆电缆井面积。8(3)金华市本级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建面积 具体计算方式详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的通知(金人防 200785 号)和关于优化市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政策的规定 (金人防20094 号)两个文件的有关规定。 3、战时出入口总宽度相关规定。 (1)人员掩蔽工程战时出入口的门洞净 宽之和,应按掩蔽人数每 100 人不小于 0.30m 计算确定。每樘门的通过人 数不应超过 700 人,出入口通道和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该门洞的净宽。9需 要说明的是,有时楼梯净宽确小于门洞净宽,则此时楼梯净宽视作门洞净宽 (注:楼梯净宽可按楼梯间净宽的一半计,若有防火分隔墙

11、须扣除,人防主出 入口的楼梯间防火分隔应考虑承受爆炸冲击作用或战时作拆除处理)。 (2)尽 可能地将地面楼梯出入口和坡道式出入口与防空地下室采用密闭通道方式 连通,以利平战时通行,楼梯出入口与主体连通不建议采用一框双门封堵, 主要考虑这样的可能:即在战时地面仓促下来的人群遇到一框双门封堵时, 容易在楼梯间发生挤压踩踏事故。 (3)一个防护单元至少具有两个出入口,一 般情况下有主要出入口(排风口部)、次要出入口(进风口部和纯密闭通道口 部),门洞净宽之和不包括竖井式出入口、与其它人防工程的连通口和防护 单元之间连通口10,也不包括一框双门临战封堵口11。 (4)两防护单元共用出入口计算须作有效分

12、解,即标明两防护单元各进出人数。 (5)当直接通至防空 地下室的出入口总宽度实在难以满足规定要求时,若附近相邻普通下室有 楼梯间或汽车坡道/自行车坡道,也可在防空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间设密闭 通道通至普通地下室,借用普通地下室的楼梯、汽车坡道作为战时出入口12,此时要求相距的距离不能过长(建议小于商场的消防疏散距离 30 米),且所 经过的通道顶板和楼梯段按防倒塌要求加强。 (6)当防空地下室位于负二层 时,若战时地面或楼面出入口设置数量有困难,可利用负一层的汽车坡道或 自行车坡道进出,具体做法为负二层通过楼梯间上到负一层,再从负一层的 汽车坡道或自行车坡道到地面(注:该出入口在平时不能做为消防

13、疏散口)。7 关于进定步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的通知 (金人防200785 号)设计审核第 4 条 8 关于进定步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的通知 (金人防200785 号)政策规定第 4 条9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第 3.3.8 条10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第 3.3.8 条11 参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第 3.3.21 条的设计说明12 参人民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规范图示 (05SFJ10)P69 战时出入口包括与非人防的普通地下室建筑之间的连通口4(7)人防物资库战时物资出入口设计,根据人民防空物资库

14、工程设计标准 (RFJ2-2004)第 3.4.6 条规定,物资出入口有三种最小宽度和高度要求,分别 是 1.52.5、2.52.5、4.02.5,13并且注意物资出入口密闭通道上的两樘门宜 在同一直线上以方便物资运输,并宜采用汽车可进出的方式(即将两道大门 作为密闭通道)。 4、主要出入口设计。 (1)根据第 3.3.1 条要求,每个防护单元应有一个主 要出入口,而且主要出入口应设在室外阶梯式或坡道式出入口(符合第 3.3.2 条规定的防空地下室除外)14。 (2)尽量选用室外出入口,充分利用汽车 坡道和自行车坡道,利用方式为正面封堵(指汽车坡道),距封堵一定距离处, 侧边设出入口(凹进或设

15、垛头以避免防护密闭门门扇侧边受冲击);砌体结 构的倒塌范围取 0.5 倍建筑高度,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的倒塌范围取 5.0m;室外出入口设在防倒塌范围以外时设单层轻型建筑,以内时须设防倒 塌棚架;主要出入口通道的顶板应满足防倒塌荷载要求(若防空地下室位于 负二层,则所经过通道的顶板、底板作全部加强处理)。 (3)当条件限制(满 占红线) ,核 6、6B 级满足下列条件的不设置室外出入口:与有可靠出入 口的其他人防工程(抗力级别不低于本工程)相连通;上部建筑为钢结构 或钢筋混凝土结构;首层楼梯间直通室外地面,且地下室至首层的梯段上 端与室外的距离不大于 2 米;首层由梯段至通向室外的门洞之间,

16、应设置 与地面建筑结构脱开的防倒塌棚架;首层楼梯间直通室外的门洞外侧上方, 应设有挑出长度不小于 1 米的防倒塌挑檐;主要出入口与其中一个次要出 入口的防护密闭门之间的水平直线距离不小于 15.0 米。15 5、人防门、活门和临战封堵宜按总参图集选用。目前最新的总参图集 为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RFJ01-2008)。按总参图集选用主要 有以下四点考虑:(1)从防护角度,总参人防门双侧闭锁装置能较好地承受 负压作用(即抗反弹作用),因冲击波超压如下特性:既有超压也有负压,遇 孔即入并受削弱,遇障反射超压巨增,平行而过可避反射。 (2)从密闭角度, 总参人防门能较好地保证密闭,其密封胶条和密闭肋相配合可有较大的变 形,万一人防门安装偏差超出规范允许偏差时,若偏差不是很大,则经过一 定的技术处理也能较好地满足密闭要求(但此时存在开启自动开或自动关 现象)。 (3)从运输安装的角度,总参人防门四边全部为槽钢,起运、吊装、撬 动、使用、维护均比较方便,而国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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