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土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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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我是谁 我在做什么 我可以做成什么样,我想赚钱 我要做TOP SALE 我要做行业专家,态度决定命运! 细节决定成败!,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1、对于新同事:了解和认识土地知识; 2、对于老同事:让大家一起温故而知新; 3、对于东大人:不断要求自己学习进取。,课程目的,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土地政策包括哪些? ,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土地知识培训,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目 录,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第一节 土地的概念,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土地的概念,960万平方公里,房地产

2、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土地政策,1、1949-1953,土地私有化特征:打土豪分田地,3亿多人,分到7亿多亩土地,(土地私有-集体所有-国家所有),2、1953-1957,土地部分私有,部分归集体所有特征:农村合作社,拿出部分土地合作经营,3、1958-1978,土地归集体所有特征:人民公社,统一经营,统一安排,4、1978-至今,土地收归国有特征:1982年修宪,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土地制度,城市土地为国家所有,农村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指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占有权:对指

3、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实际持有和控制的权利。,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享受使用和取得土地收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收益权:指土地使用权人,因对其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处置而取得的相应经济收益的权利。,处分权:是指土地所有者或非土地所有者依法处置土地的权利。它包括出售、出租、赠与、抵押等。,在我国,全部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制(即集体所有)两种形式,任何个人均不能取得土地所有权。,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第二节 土地的类型,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土地类型,国有土地: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叫国有土地。其

4、中:城市和建制镇建成区的土地,都属于国家所有;在乡村和城镇郊区,国家依法征用和没收的土地、国营农场、林场、牧场、渔场、草场的土地;国有森林、草地、水域、荒山、冰川等土地,也都属于国家所有。,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土地类型,国有土地:城市用地,国有土地,大部分都是对城市用地的使用,主要可分为九类:1、 居住用地 2、 公用设施用地(含商业用地) 3、 工业用地 4、 仓储用地 5、 对外交通用

5、地 6、 道路广场用地7、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8、 绿化用地 9、 特殊用地,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土地类型,开发程度,土地按照开发程度分为生地和熟地:,生地:是指空地、田地、未开垦地等不具备直接使用条件的土地。,熟地:是指已经完成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等工作,具备使用条件的土地。,三通一平:是指土地开发时进行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工作。,七三通一平:是指上、下水通、排污通、路通、通讯通、煤气通、电通、热力通、场地平整。,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第三节 取得土地的方式,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土地使用,(出让、转让、划拨),土地出让: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

6、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包括挂牌、拍卖和招标),土地转让:土地使用权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或者无偿地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包括买卖、赠予或遗赠),土地划拨:政府机关(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譬如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共设施、公用事业以及国有工业等用地),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土地使用,(出让),政府出让土地,开发权 收益权 处置权,开发权 收益权 处置权,土地所有者,土地使用者,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土地使用,使用者转让土地,税费: 所得税 收益税,

7、开发权 收益权 处置权,(转让),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土地使用,政府划拨土地,政府投资 无偿划拨 左手右手,党政机关 行政单位 国有工业,(划拨),土地使用者,土地所有者,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土地出让,拍卖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招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挂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

8、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土地拍卖、招标、挂牌的区别,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第四节 土地的使用与年限,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土地用途,(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地分为农用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

9、:土地知识篇,土地使用年限,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不收取费用。”,土地使用年限:是指政府以拍卖、招标、挂牌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如该土地用途符合当时城市规划要求的,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用,经批准并补清地价后继续使用,如果不符合则该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土地使用年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加油站、加气站用地:2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不收取费用。”,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中山市第一营销代理品牌,房地产交易二级市场,面向开发商合作,房地产培训课程系列之一:土地知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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