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关系的新建构:以建国初期中南区的查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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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农民关系的新建构:以建国初期中 南区的查田定 【内容提要】查田定产是国家与农民关系的一次新建构,它不仅影 响到土改中阶级的划分,而且还使新生的国家全面掌控了土地资源, 确立了向农民征收农业税的依据,并为合作化运动中土地入社以及 包工包产的推行奠定了基础。本文考察了建国初期中南区查田定产 的推行概况、推行方法和组织领导机构,分析了查田定产的源起、 影响以及不足。 【摘 要 题】现代社会史研究 【关 键 词】中南区/查田定产/农业税/国家农民 【正 文】 土地改革中,划分阶级和没收分配对于农村各阶级的命运具有决定 性的影响,对于广大的新解放区而言,造成这种影响的重要环节之 一便是查田定产。在

2、农民的视野中,“土改是严肃的阶级斗争,查 田定产是农民内部的问题和农民与政府的问题。”1 土改将土地 分给了农民,而查田定产则使得新生的政权得以全面掌控了最重要 的农业生产资料土地,并确立起了向农民征收农业税的依据, 从而成为国家权力渗透到乡村社会的重要路径,建构起国家与农民 直接发生关联的新型关系。 按照官方的解释,所谓的“查田就是要把过去隐瞒的土地,清查出 来,把过去面积宽窄不一及计算单位不同的田、地、土都统一按照 市亩计算。”2 (P7)所谓“定产”,“是以县为单位,统一订定各 等土地的每亩常年应产量,如果只以区为单位合并地等的话,县里 就要统一分区定产。”2 (P10)建国后在老区、新

3、区都进行了查田定 产,各地情况不同,由于资料所限,本文将范围限定在中南区。中 南区是新解放区,可以作为中共在新解放区推行查田定产的典型。 一、中南区查田定产的过程 建国前,国民政府为了强化对乡村社会的控制,曾试图对农村土地 进行系统清查,但由于种种原因而流产。其间,中共曾经在老解放 区领导基层群众开展了一些反对地主瞒田地、瞒产量、转嫁负担的 斗争和评定产量运动,但是当时没有掌握全国政权,一般规模不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新政权在广大的新解放区推行了查田定 产运动。中南区的查田评产主要是在三个阶段完成的:减租减息、 结合土改进行查评和独立于土改进程以及作为政治运动的大规模查 田定产运动。

4、在未土改之前,中南区的查田定产主要是和减租减息特别是农业税 征收结合在一起的,从而有利于贯彻依率计征政策,并为土改打下 基础。土改时,查田定产则是结合土改来推行的。1951 年 3 月 12 日,中南军政委员会颁发关于结合土改查实田亩的决定,指出: “凡土改区应结合土改时划阶级、反黑瞒、没收、征收、分配、发 临时地照与土地证时,进行查实耕地亩数,查清耕地类别,土地计 算均以市亩(240 弓)为标准,逐级上报,使所有田地悉数实报,如有 不实者,发动群众进行查田,采用重点清丈,以逐步消灭黑田,对 耕地种类应分清耕地性质与优劣”3 (P11)。中南区的工作重点在于 结合土改“查实耕地亩数,查清耕地类

5、别”,而此时中央政府尚未 有统一规定。 1951 年 6 月,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制定并颁布了农业税查田定产 工作实施纲要,规定:“老区要在今明两年内查清田亩、订实产 量,并固定其产量;新区自土地改革之年起,争取三、四年内查实 田亩、订实产量,并固定其产量。产量固定之后,除因土地自然条 件的变化(如水冲、沙压等)及法令别有规定者外,不得随意变动。 ”3 (P1)1951 年 6 月 21 日政务院颁发关于 1951 年农业税工作的 指示,除规定了不同地区的征收办法外,并明确规定,各大行政 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须依照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所发农业税 查田定产工作实施纲要,指导各省(市)人民政府有领

6、导地有计划 地推行查田定产工作。1952 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指示,1952 年 农业税工作的总方针是“贯彻查田定产,依率计征,依法减免,逐 步实现统一累进,并取消一切附加。”4 (P116)为了贯彻这一方针, 中南军政委员会在 1952 年 8 月 1 日作出决定,要在中南区开展一个 大规模的查田定产运动,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把这一工作当做 严重的政治任务,像领导土地改革运动一样,集中注意,领导这一 运动。”并规定“今年夏收基本结束,秋收尚未到来之前,应利用 8、9、10 三个月时间,以查田定产为农村的中心工作。”在此时间 内,“土地改革覆查工作,可暂时停止,推至冬季进行,但可以结 合查

7、田定产运动,查实田亩,进行颁发土地证工作。”中共中央中 南局,为了保证这一决定的全部实施,也同时向各级党的组织发出 通知,号召所有共产党员,都应按照中南军政委员会的决定去进行 工作,“不得有所违反”。2 (P1),从此,在中南区掀起了一个规 模巨大的查田定产运动。当时的查田以市亩为单位、以土地的常年 应产量 为定产标准。作为由上层号召发起的一场规模巨大的运动, 中南区的查定主要集中在 1952 年完成,当然有些地方的土改复查到 1953 年春才结束,土改复查中也有部分的查定。 二、查田定产的推行方式 查田定产在推行过程中有多种方式和严密的组织领导机构。 1950 年以前的农业税查田评产工作,全

8、国各地大都采用在各乡之内 发动群众“自报公议”和“民主评议”的方法。这种评议最大的缺 点是很难使广大地区的负担都趋于平衡。有些地区采用了“联乡评 议”,“流动勘察”等方法,来改变了这种不平衡的状态,但尚未 创造出一套比较完整可以大量推行的经验。1950 年秋征中,浙江省 人民政府提出了“调查定产,结合评议”的新方法,经过实践, “政府调查定产,结合民主评议”的方法,适用于新区、老区、平 原、山地,因而被广为推行。 在查田定产的操作过程中,中南区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一些查评 手段和方法。湖北省新洲县在 1951 年秋征时,首先结合秋征,提出 一系列口号,进行反复的思想宣传,“田地不报清,分田、完

9、粮不 公平”,“一人瞒田,大家吃亏”,“地主瞒田,农民吃亏”, “秋征查瞒田,秋后好分田”,“地主瞒田一大片,穷人瞒田一条 线”,“自报光荣,自报不罚”,“查好田,评好产,负担公平好 生产”等口号,打通群众顾虑,进行爱国教育。5 在具体的操作 方法上,根据该县档案文献记载,主要有三种: 1. 培养典型,个别串连,动员自报:如金台区万福村中农林太山原 有田亩 3 斗 6 升,只报 2 斗 1 升,经过林九伢动员,叫他报出来, 并把现在翻身光景,个人与祖国的对比,打通了他的思想,报出了 瞒田。金台区万福村群众经过政治思想动员,结合算细帐办法,报 出了田地 13 石 9 斗 7 升半。 2. 斗争地

10、主,迫使地主报出瞒田:辛冲区五福村经过斗争地主王子 如、王九如,当场斗出 2 石多田;其他地主怕挨斗争,纷纷报出瞒 田,工作逐渐顺利开展,共计查出田亩(连报在内)21 石 2 斗 9 升。 3. 评议产量:通过查评委员会,根据不同地区、地势、水利差别、 土质好坏、耕种习惯,划片分类、并等,确定产量,然后召开群众 大会,吸收意见,才得通过。5 但是,该县在查田定产过程中也曾发生严重的错误倾向,如强迫报 田、踩丈、五家连坐、比田亩等,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新洲区涂河 村区干邱火成,召开群众大会时,把门一关,要群众报田,并说: “报田的回去,不报田的不准走”。结果群众不满,田亩未报出。 辛冲区三合村干部

11、主观包办,普遍踩丈,结果比 1950 年的田亩还 要少。有的依靠少数积极分子,按坵评产或用五家连坐的强迫命令 作法。张店区永立村,用比田亩的办法查田,在全村代表会上不掌 握原则,让代表下畈踩田,加了贫农张幼伢(晚期血吸虫病患者)7 升 田,张极为生气和不满,于是上吊以至身亡。5 在中南区掀起的大规模的查田定产运动中,为了广泛深入地做好查 田定产宣传动员工作,使县、区、乡参加查田定产工作以及各级工 作队的干部学会查田定产工作的具体做法,1952 年 9 月 1 日,中南 军政委员会编印农业税查田定产工作手册第四辑,还介绍了几 种查田与定产的方法。 查田的方法 自报抽丈法:号召群众将过去没有查清或

12、登记不公的田地自觉的报 出来,各户自报之后,再以组或以乡为单位进行评议,自报评议后 再抽丈(丈量一部分土地)。抽丈后,把丈量的土地和原来的土地相 比较,看二者土地的一亩之间相差多少,找出一个比例来,其他没 有经过抽丈的土地,也按照这个比例折合。但是运用这种折合办法 的局限是:习惯亩的大小都差不多才行,如果习惯亩本身有大有小, 只抽丈了一小部份,就把全部田亩都按同一比例折合,是会与实际 面积大有出入的。 普遍丈量法:在丈量土地之前,县里必须按照上级人民政府规定的 市尺标准,统一制好竹篾尺子和一些应用的表册,发给各乡;把各 乡参加丈田工作的干部和技术人员,加以短期训练;统一规定土地 丈量的范围。

13、将国民党的测量材料,加以改造利用,并注意一些新的变化,如: 土地所有者的变化、地块的分割和整合、土地种类的变化、原来的 等级错误以及其他一些自然条件的变化。 定产的方法 定产的基本方法,第一步评定地等,第二步调查定产,或者说:乡 评等、区并等、县定产。所谓评“地等”,就是按田地的好坏,分 成不同的等级,这个田地等级,由乡里评议。所谓“并等”,就是 把全乡(或全区)各乡所划的地等,经过比评以后,加以合并,成为 统一的等级。 查田定产的步骤 为了顺利推进查田定产,中南军政委员会根据乡、区、县的职责和 权限,设计了查田定产的七个步骤。第一步:准备工作,主要是乡 里进行宣传动员;第二步:划分地等,乡将

14、土地划分成很多等级, 在平原地区划片分等,而在山区则立标准地;第三步:全区合并地 等,即将全区的各乡田地等级,经过相互比较以后,穿插合并起来, 排成全区的统一的等级;第四步:区拟定定产方案并上报县查核; 第五步:县统一定产;第六步:召开代表会议,把定产方案贯彻到 群众中去;第七步:征求群众意见,登记造册。最后是归户造册, 所谓“归户造册”,就是把每一块田地最后所订的产量,填到以户 为单位的“农业税土地产量分户清册”上,并要把清册上各个项目 都要填好,最后还要统计一张全乡的总表,报告县里,听候县里布 置编册造串工作。2 (P15)这样的设计表明:乡、区、县各级权责分 明,而且此时查评工作的重点在

15、定产,产量确定之后的一个非常有 利的后果是便于国家农业税的征收。 谈论整个中南区查田定产的推行,似嫌空泛,我们不妨来看一看湖 北省新洲县查田定产的推行情况。 新洲县的查田定产是自上而下推行的,查田采用树立标准亩,展开 自报互评,结合抽查抽丈的方法,整个过程伴随着对农民反复的思 想发动。定产的情况则复杂得多,首先进行了一定的准备工作。在 全县查田开始的同时,即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历年秋征及土改等有关 的历史材料,以作为定产的参考资料。为了充分了解情况,1952 年 9 月 12 日,县查田定产办公室召开 12 个区 25 个乡的农民代表会议, 根据自然条件和种植习惯,划分全县各乡类型。随后进入了典型

16、调 查阶段,全县选择了 4 个平原乡和 5 个丘陵乡,由县查田定产办公 室抽调 13 个干部组织 4 个小组,分赴各地进行为期 6 天的实地调查。 经过典型调查、个别访问、分村召开老农座谈会,并结合重点抽丈, 提出了各地类型的不同土质和应分的等级及各等常年应产量的初步 意见。9 月 25 日,召开了全体查田定产委员会议,吸收各区财粮助 理员出席参加,会议拟定了不同类等及各等常年应产量的初步方案。 最后由县并等定产。6 整个过程基本上循着“乡评等,区并等, 县定产”的思路。根据新洲县的自然条件和种植习惯,全县共分为 12 个等级,每个等级的常年应产量分别予以确定。当时以市亩为单 位,产量是以稻谷计算的。一等:770 斤;二等:700 斤;三等: 630 斤;四等:550 斤;五等:500 斤;六等:440 斤;七等:390 斤;八等:330 斤;九等:290 斤;十等:240 斤;十一等:200 斤; 十二等:150 斤。6 10各等土地的土质等情况,则另有规定。 查田定产的组织领导机构 整个查田定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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