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盐城工学院论文详细修改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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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析盐城工学院论文详细修改格式浅析盐城工学院论文详细修改格式 浅析盐城工学院论文详细修改格式导读:33 毕业设计(论文)图 样和其他文件格式质量标准33(2)毕业设计(论文) 教学工作管理质量标准34 毕业设计(论文)教 学工作计划质量标准34 毕业设计(论文)教 学大纲质量标准. 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手册 简明目录 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条例 1 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程序 8 盐城工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说明书撰写的指导意见 10 盐城工学院关于毕业论文撰写的指导意见 13 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文本表述规范 . 17 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浅

2、析盐城工学院论文详细修改格式(2) 导读: 由学生提出、指导教师认可,或由师生共同商定,并一律由指导教 师以书面材料申报,陈述课题、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及所 具备的条件等,报专业系主任批准。 2.4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工作,一般应于开始毕业设计 (论文)工作的前一学期末完成,并将选题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 及早考虑和准备。 2.5 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校内或校外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 文)时,其选题原则及课题的审批程序同样按上述规定执行。 3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3.1 按规定要求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3.2 承担指导毕业实习或调研的教师,应按实习教学工作

3、要求指导 学生毕业实习或调研。 3.3 指导的学生中有到用人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 要协助二级院(系)和专业系选定校外指导教师并协助其工作,包 括掌握进度、要求,协调有关工作。 3.4 课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a. 任务书必须学生人手一份。任务书发给学生后,指导教师不得随 意更改任务书的要求。如确需改变任务书的要求,须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 5 周内提出,并经二级院(系)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一般不准中途更换课题,特殊情况需要更 换课题,须报教务处核准。 b. 任务书中除明确整体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外,应提 出明确的设计

4、(论文)c. 任务书须经专业系主任审批。 3.5 指导学生查阅文献资料,进行分析、综合,并能归纳总结和有 效应用。 3.6 指导学生拟定设计总体方案或构建论文研究策略和思路。 3.7 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负责。要认真做好毕业设 计(论文)过程中的指导工作,平均每周对每个学生当面指导达到 1 小时以上,检查督促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并对学生进 行阶段考核,及时认真做好记录。 3.8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期间,指导教师若请假离校,事先应向学 生布置好任务,委托他人代为指导,并经院(系)领导批准。 3.9 坚持教书育人,在毕业设计指导期间,要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 职业道德和纪律教

5、育,对学生严格考勤并记录。 3.10 在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前,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进行认真的批改,指出其中的不足和错误,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 文)成果资料的规范化程度,指导并督促学生限期改正,并根据改 正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该生参加答辩。 3.11 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考核。在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前,按照学生毕业答辩资格审查表要求审查学生的毕业设 计(论文),按照指导教师评价意见及评分表写出评价意见, 给出指导教师评分。 3.12 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按照毕业设计(论文) 评阅意见及评分表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价表给出有关 评价意见和评分。 2 要求和量化

6、的成果要求,并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进 度,列出推荐的浅析盐城工学院论文详细修改格式(3)导读:业设计 (论文)重修的管理因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或其它原因需 要重修的学生,必须事先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按重修规定处理, 安排在下一届中进行。7.5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毕业设计(论 文)教学工作结束后,各二级院(系)必须认真写出书面总结。总 结的内容包括: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本情况(应届毕 业生人数、指导教师 成绩填写到“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袋”底面规定位置,并确保与 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审定表及报教务处的学生档案成绩 一致。6.6 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各

7、二级院(系)从每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按 3%的比例评出学校优 秀毕业设计(论文)。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各二级院(系) 评审后提名,填报盐城工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 校级专家组对申报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复审验收。学校对 被评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进行表彰。 7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管理 7.1 组织分工与职责 7.1.1 学校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由教学分管院长任组长,组员 由各院(系)负责教学的主任、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 统筹对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解决在毕业设计(论文) 期间有关共性问题。 7.1.2 教务处通过学校发布毕业设计(论文)

8、教学工作的有关政策和 规定,维护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正常程序,检查各二级院 (系)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情况。 7.1.3 教学督导委员会协同教务处组织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 的教学检查与评估,收集有关信息,对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教学 工作提出改进建议,推进全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经验总 结与交流。 4 7.1.4 各二级院(系)、专业系根据盐城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 教学工作程序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的组织实施并建立毕业 设计(论文)教学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 7.1.4.1 各二级院(系)要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和校历在春学期开学时 制定好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计

9、划。 7.1.4.2 各专业系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 纲,其中包括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教学基本要求、 成果形式、成绩评定的原则规定、学时分配等要点。 7.1.4.3 各专业系在院(系)调配下按本条例要求配备毕业设计(论 文)指导教师。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 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 8 人,最多不超过 10 人。 7.1.4.4 各专业系负责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二级院(系)分 专业将课题、指导教师及学生的安排情况填入毕业设计(论文)课 题统计表,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汇总,并经二级院(系)负 责人签字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7

10、.1.4.5 各二级院(系)负责本部门各专业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 文)的动员,组织学习本工作条例,帮助全体指导教师明确自己的 职责,使全体学生明确对自己的要求。7.1.4.6 为了避免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前松后紧现象,各专业 系应组织教师根据专业特点和课题类型编制适用的毕业设计(论文) 教学进度,准确填写到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中发给每一个学生。7.1.4.7 各二级院(系)、各专业系要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毕业设计 (论文)规范化方面的统一要求。凡是学校没有做出统一规定的问 题,二级院(系)要有统一规定,在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 料格式或制订有关文件时,要注意区分“毕业设计(论文)”、

11、“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三种表述的适用场合: a. 当用于教学环节时,或用于总体或泛指时,或用于通用格式时, 使用“毕业设计(论文)”。 b. 当用于一个具体学生完成的 具体成果时,只宜用“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两者之一。一个 课题属于设计类还是论文类难以确定时,则用“毕业论文”来表述。7.1.4.8 各二级院(系)要根据教学档案目录清单和有明确迎评要求 的材料目录清单,负责收集、积累、移交本部门各专业毕业设计 (论文)的有关资料。各专业系必须有具体的毕业设计(论文)归 档资料目录。 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各专业系应当根据毕 业论文、设计说明书(报告)质量标准、毕业设计(论

12、文)图 样和其他文件格式质量标准的要求明确规定指导教师、学生在哪 些地方必须签署姓名和完成日期。7.1.4.9 各专业系应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实施细则,经二级院(系)批准后执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 定实施细则必须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规定各等成绩的具体标准,各等成绩的标准之间要有可操作的区 分度,在“优秀”等级的标准中,有创新之处或独到见解要成为必 备要求,同时也要防止把“优秀”的标准订得十全十美而脱离实际 的倾向; b. 评定成绩的操作程序; c. 控制各个等级成绩总体比例符合本条例 6.2 条要求的具体操作程 序和办法; d. 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

13、操作程序和办法。 5 7.1.4.10 各二级院(系)、专业系要研究制订符合自身专业特点的、 切实可行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保证措施,并且贯彻落实,及时 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师生精力投入等情况,及时处理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 教学质量。 7.2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是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组织者 和指导者。指导教师由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特殊情况下,经二级院(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确认已经 具备了指导水平和能力的助教,可安排其指导 6 名以下学生的毕业 设计(论文)。 7.3 毕业

14、设计(论文)教学状态的检查与监控 7.3.1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状态的检查与监控,分前期、中期、后 期三个阶段进行,各个阶段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a. 前期:各二级院(系)、专业系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开 题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课题进行所必须的条件是否具备,任务书 填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一个学生。发现问题 要及时处理。 b. 中期:由各二级院(系)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的中期检查。 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各二级院(系) 应有中期检查书面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向教务处汇报。 教务处将

15、通过不同方式了解各系中期检查情况,协助解决有关问题。c. 后期:各专业系应根据任务书及本条例的要求,检查学生任务完 成情况,指出存在问题,督促学生认真修改;督促教师对学生进行 答辩资格审查;最后对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进行验收。 7.3.2 在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全过程中,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委员会 要组织随机抽查,对各二级院(系)、专业系毕业设计(论文)教 学状态进行协调、监控和督导。 7.4 毕业设计(论文)重修的管理 因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或其它原因需要重修的学生,必须 事先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按重修规定处理,安排在下一届中进行。7.5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

16、结束后,各二级院(系)必须认真写出 书面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本 情况(应届毕业生人数、指导教师人数、各等成绩学生人数的比例、 不毕业人数等)统计、执行本条例的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高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意见和建议等。各二级 院(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在春学期最后一周交教务处。 7.6 毕业设计(论文)送外校评审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将抽取一部分毕业设计 (论文)送请校外专家评审,以考核设计(论文)工作质量和水平。 评审内容包括:选题质量,对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水平, 对文献资料、外文、计算机的应用能力,成果的工作量、正确性、 先进性、创见性,图、文表达规范化程度,理论或实际价值,总体 评价等。 6 7.7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汇编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摘要,由各二级院(系)汇总到软盘上, 在毕业生离校前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以便编印优秀毕业设计 (论文)摘要汇编。 7.8 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保存 学生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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