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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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劳动关系1、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什么标准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什么标准支付? 答: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按 1 年计算;不满 6 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

2、终止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怎么处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怎么处理? 答: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3、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什么义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什么义务? 答: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3、合同的证明,并在 15 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4、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答: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

4、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5、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答: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

5、位在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 1 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的。6、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答: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 50以上 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7、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

6、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 50以上 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8、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答: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

7、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 50以上 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9、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 6 6 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遵守什么规定?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答: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 6 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10、哪些劳动者,在其无过错时,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哪些劳动者,在其无过错时,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答: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8、与其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有多长?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有多长? 答:答:根据原劳动部 1994 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

9、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 3 个月到 24 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 5 年以下的为 3 个月;5 年以上的为 6 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在 10 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 5 年以下的为 6 个月;5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为 9 个月;10 年以上 15 年以下的为 12 个月;15 年以上 20 年以下为 18 个月;20 年以上的为 24个月。12、女职工的产假和哺乳期是多长?、女职工的产假和哺乳期是多长? 答:答:根据劳动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 90 天的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

10、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哺乳期是女职工哺育未满 1 周岁婴儿的时间。哺乳期间,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 30 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 30 分钟。1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履行什么手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履行什么手续? 答: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

11、面通知工会。14、在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在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答: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在什么情形下,劳动者可以不需通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形下,劳动者可以不需通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答: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当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

12、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16、在什么情形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形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答: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

13、变更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以及劳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17、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否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否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答: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需提前 3 日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8、在其他情形下,劳动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在其他情形下,劳动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答: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

14、知用人单位,既是劳动者在一般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也是劳动者在一般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的义务。只要劳动者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单位,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阻挠(依法约定了培训服务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依法约定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9、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答: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15、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0、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在提前、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在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 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答: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16、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 1 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21、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 答: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22、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是怎样规定的?对竞业限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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