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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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区别。201301 论述论述合同被确认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律后果合同被确认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律后果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彼撤消后会产生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的后果。返还财产。合同无效或 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 折价补偿。赔偿损失。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 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以后, 当事人除应承担民事责任以外,还可能因其具有违法行为而应承担行政的甚至刑事的责任。比较合同解除与撤销比较合同解除与撤销 与终

2、止联系与区别与终止联系与区别 相同点:解除和撤销都是合同消灭的制度。不同点: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解除仅 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解除的原因既有 法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撤销都有溯及力。解除往往无溯及力,只有在当事人有特 别约定或法律有特别规定及违约解除非继续性合同时,才具有溯及力。 02 简述预期违约的概念和特点简述预期违约的概念和特点 预期违约也称为先期违约,它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 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预期违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

3、的违约。 (2)预期违约侵 害的是期待债权而不是现实债权。 (3)预期违约在责任后果上与实际的违约责任是不同的。03 简述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与效力。简述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与效力。04 简述附条件合同所设附款中的条件的特点。简述附条件合同所设附款中的条件的特点。05 简述合同法总则规定的法定解除的原因。简述合同法总则规定的法定解除的原因。06 比较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与个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特点。比较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与个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特点。 金融:诺成、要式有偿、双务。个人:实践、非要式、单务、有偿或者无偿。 07 论述合同区分有偿与无偿、诺成性与实践性、双务与单务的意义。论述合同区分有偿与无偿、诺成

4、性与实践性、双务与单务的意义。诺成合同,一方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除当事人意思表示 一致之外还需交付标的才能成立。二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不同;诺成合同是一般合同形式, 实践合同需有法律特别规定。常见实践合同有客运、一般保管、民间借贷合同等。08 简述合同保全中撤销权的消灭。简述合同保全中撤销权的消灭。 (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 论述合同保全中撤销权行使的构成要件论述合同保全中撤销权行使的构成要件。 撤消权的行使要符合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客 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债权人才能行使撤消权。换言 之,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此处

5、的处分是指法律上的处分;包括:第一, 放弃到期债权。第二,无偿转让财产。第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但是债务人 的处分行为必须已经成立或生效,其财产将要或已经发生了转移,债务人才能行使撤消权。 同时,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将明显有害于债权,债权人才能行使撤消权。 主观要件是 指债务人与第三人具有恶意。一方面,有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时,第三人具 有恶意。09 简述承诺生效的条件。简述承诺生效的条件。 先契约义务的依据及内容先契约义务的依据及内容10 简述合同漏洞的补充规则。简述合同漏洞的补充规则。11 试述鼓励交易原则在我国合同法中的体现。试述鼓励交易原则在我国合同法中的体现。12

6、 合同履行中的代物清偿。合同履行中的代物清偿。13 格式条款解释原则格式条款解释原则合同解释原则合同解释原则:(1)以合同文义为出发点,客观主义结合主观主义的原则。 (2)体系解释原则。 (3)历史解释原则。 (4)符合合同目的原则。 (5)参照习惯或惯例原则。14 无效合同违法性的概念和特点无效合同违法性的概念和特点 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第一,无效合同必须是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包括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 文件。第二,所谓违法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包括任意性规定。第 三,违法性还包括合同的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无效合

7、同的违法性表明此类合同根本 不符合国家意志,因此不能使此类合同发生法律效力。 15 承诺生效的时间及意义承诺生效的时间及意义 时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 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 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 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意义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即承 诺生效的时间直接决定了合同成立的时间;承诺生效的时间常与合同订立的地点相联系, 故又与司法管辖及适用法律相联系;承诺生效后就不能撤回,只能依法撤销。

8、16 合同法规任意性特点的具体体现合同法规任意性特点的具体体现 合同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规范,而非强行性规范来调整交易关系。它具体表现为:当事 人协商的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法律即承认其效 力;合同法的大多数规范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加以改变;尽管规定了有名合同,但仍 允许当事人创设新类型的合同;合同法规则并不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只是帮助当事人 完善合同。 17 简述(合同保全中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条件简述(合同保全中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条件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 人的懈怠行为必须是债务人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

9、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 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代位权的行使条件中虽然没有明确债权人 的债权是否到期,但是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在主张代位权时,要求债权人 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所谓专属于债务人自身 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 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18 简述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简述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答: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旨在于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为延期抗辩权,而非永 久抗辩权。当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债务,先履行抗

10、辩权即行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己的债务。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的,迟延履行责任由对方当事人承担。条件条件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条件:(1)须当事人互负 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者其履行不符合债的 本旨。 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 已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 的。19 简述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意义。简述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意义。 答:体现契约自由与国家(法律)干预相结合

11、的现代合同法精神。 体现合同法的特征, 有利于保证合同的真正实现。 为设立效力待定合同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 20 论述合同中不真正义务论述合同中不真正义务 答:不真正义务是指合同相对人虽不得请求义务人履行,义务人违反亦不会发生损害赔偿 责任,而仅使负担此义务者遭受权利减损或丧失后果的义务,理论上也称间接义务。 主 要特征:是权利人通常不得请求履行,违反它也不会发生损害赔偿责任,仅使负担该义务 的一方遭受权利减损或丧失。法律上设置这一条款的目的,在于尽量减少由违约所造成的 损失,实现合同公平和公正的目标;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尽量避免社会财富不必 要损失和浪费,保障社会财富不断积累。 21 试

12、述合同关系的相对性试述合同关系的相对性 合同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点,在于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所谓合同关系的相对 性,主要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 一方基于合同关系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与合同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第 三人不能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诉讼,也不应承担合同的义务或责任;非依法律或合同 规定,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内容(1)主体的相对性。是(2)内容的相对性, (3) 责任的相对性, 合同内容相对性及其例外合同内容相对性及其例外22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不同及两者竞合时处理规则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不同及两者竞合时处理

13、规则 区别:归责原则的区别。我国对侵权责任采取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和公平责任原则。而 我国合同责任采取的是过错推定责任; 举证责任不同。在一般侵权责任中,受害人有义务就加害人的过错问题举证;而在特殊 侵权责任中,应由加害人的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在合同责任中,受害人只需证明违 约方已构成违约,而不必证明其是否有过错; 责任构成要件不同。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并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 事由,就应承担责违约任。但是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 条件,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责任; 免责条件不同。在违约责任中,法定免责条件限于不可抗力,但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免 责条款和不可

14、抗力的具体范围。在侵权责任中,当事人不可约定免责条件,但法定免责条 件不限于不可抗力,还包括意外事故、第三人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免责条件” 也可写作“免责事由”) 责任形式不同。违约责任包括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定金,实际履行等,损害赔偿可 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侵权责任的主要形式是损害赔偿,此种赔偿不得由当事人事先约定。 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同。违约损害赔偿主要是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精 神损害的赔偿责任。侵权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还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 赔偿; 对第三人的责任不同。在合同责任中,如因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债务不能履行,债务人首先应对债权人负责,然

15、后才能向第三人追偿,在侵权责任中贯彻的是为自己行为负责 的原则,行为人仅对自己的过错致他人损害的后果负责。时效、诉讼管辖上也有区别。 竞合时的处理规则:在发生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允许受害人选择一种责任 提起诉讼,而不能同时提起两种诉讼。 23 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 类型、赔偿范围(无)类型、赔偿范围(无)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 而 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3 分) 缔约上的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即发生在合同未成立、不生效或无效、被撤 销时,而非合同成立之后。 (3 分

16、)当事人之间已具有某种订约上的联系,产生合理信赖关 系。一方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约时 负 有先合同义务。当事人违背该义务就是有过失。过失造成了他人信赖利益的损失。因合 同不成立或无效导致的不利益就是信赖利益损失,即一方基于合理信赖相信合同会成立或 生效,因最终未成立有效而致费用等损失。 缔约过失是一种独立的请求权,区别于侵权、违约、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产生的请求权。比较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比较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只有在合同尚未成立,或者虽然成立,但因为不 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消时,缔约人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饿违约责 任只能发生在合同生效之后。 (2)在缔约过失责任场合,当时人违反的义务的性质具有法定性,即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所产生的法定义务,或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在违约责任情况下,当事人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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