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工作方案和计划三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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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沙河南黄河南(委托建管项目)郑州2 段交通桥第三施工标段( 合同编号: HNJ-2011/Z2/SG-007)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验收计划表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郑2 桥三标项目部2011 年 6 月 12 日一、工程概况(一)工程位置及任务郑州 2 段交通桥三标工程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境内,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主干渠上, 标段起点中心桩号为: SH(3)195+215.2,终点桩号为: SH(3)200+853.4。标段内 共有公路桥 6 座,生产桥 1 座,桥梁上部结构为预应力混凝土箱梁,下部结构为 桩柱式桥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主要工程量包括

2、:土石方开挖1.55 万 m3 、土石方填筑 5.27 万 m3 、浆砌石0.1 万 m3 ,混凝土 3.77 万 m3 、钢筋制安 4790t,钢绞线 401t。(二)主要工程建设内容本标段内共有桥梁7 座,其中公路桥 6 座,生产桥 1 座。郑密路公路桥桥梁全长 145.0m,路线全长 450.0m,桥面宽度 31.5m,主桥桥型为20+3x35+20m 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桥;水泉沟南公路桥桥梁全长175.0m,路线全长 260.0m,桥面宽度 9.0m,主桥桥型为5x35m 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桥;郭厂东公路桥桥梁全长280.0m,路线全长 250.0m,桥面宽度 8.0m,主桥桥型为 7x4

3、0m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桥;郭厂北公路桥桥梁全长360.0m,路线全长 540.0m,桥面宽度 11.5m,主桥桥型为 9x40m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桥;段庄公路桥桥梁全长230.0m,路线全长260.0m,桥面宽度 7.5m,主桥桥型为 25+6x35m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桥;东冯湾公路桥桥梁全长200.0m,路线全长 140.0m,桥面宽度 9.0m,主桥桥型为 5x40m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桥;东冯湾北生产桥桥梁全长165.0m,路线全长 220.0m,桥面宽度 8.0m,主桥桥型为 30+3x35+30m 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桥。(三)工程建设有关单位监督管理单位: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验收主持单位

4、: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项 目 法 人 :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管理单位: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郑州段建设管理处项目监理单位:河南同济路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机构:南水北调工程河南质量监督站设 计 单 位 :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施 工 单 位: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质 量 检 测:河南省交院工程测试咨询有限公司(四)施工合同签订情况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沙河南黄河南(委托建管项目)郑州2段交通桥第三施工标段于 2011年5月9日签订合同,确定本工程合同工期2011年5月15至2012年10月31日,工期 18个月。根据施工总进度计

5、划安排 2012年10月5日桥梁工程完工, 2012年10月6日至2012年10月26日进行尾工处理和竣工资料整理及验收。二、工程项目划分南水北调中线郑州 2段交通桥第三施工标段工程项目划分情况如下:(一)单位工程划分:郑州2段交通桥第三施工标段工程以每座交通桥或生产桥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共划分七个单位工程:郑密路公路桥单位工程、水泉沟公路桥单位工程、郭厂东公路桥单位工程、郭厂北公路桥单位工程、段庄公路桥单位工程、东冯湾公路桥单位工程、东冯湾北生产桥单位工程。(二)分部工程划分每座交通桥或生产桥根据其基础及下部构造、上部工程特点划分为:(1)基础及下部构造,(2)上部预制和安装,(3)总体、桥

6、面系和附属工程,(4)防护工程, (5)引道及涵洞工程,五个分部工程,共划分为35个分部工程。三、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一)工期安排本标段合同开工日期2011 年 5 月 15 日,完工日期 2012 年 10月 31 日,总工期 18 个月。(二)节点目标为:1) 2012 年 10月 5 日,完成郑密路公路桥单位工程;2) 2012 年 8月 10 日,完成水泉沟公路桥单位工程;3) 2012 年 6月 25 日,完成郭厂东公路桥单位工程;4) 2012 年 6月 30 日,完成郭厂北公路桥单位工程;5) 2012 年 8月 15 日,完成段庄公路桥单位工程;6) 2012 年 8月 20

7、日,完成东冯湾公路桥单位工程;7) 2012 年 9月 30 日,完成东冯湾生产桥单位工程;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2012 年 10 月 5 日桥梁工程完工, 2012年 10月 6日至 2012 年 10 月 26 日进行尾工处理和竣工资料整理及验收。(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验收计划四、验收工作方案(一)施工合同验收1.一般规定施工合同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 合同项目完成验收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验收。 其他验收包括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设的阶段验收等。施工合同验 收的内容、应具备的主要条件、程序、执行的标准应在合同中明确。施工合同验 收由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 、设计、监理、施工

8、以及主要设备供应(制造) 等单位代表组成的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工作由项目法人 (或项目管理单位) 主 持, 其中分部工程验收可由监理单位主持。 施工合同验收的依据主要是施工合同, 同时还应满足南水北调办、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 2.验收程序(1)具备验收条件的工程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报告。(2)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审批申请报告,明确验收工作组成员及验收时间。(3)验收主持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验收工作方案与计划制定验收工作大纲并经过验收工作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4)施工合同验收可按专业性质设立专业组,并由各专业组进行专业工程检查并提出相应的检查意见。(5)依据合同的有关条款

9、确定工程验收相关标准,必要时可以对标准进一步细化和补充。(6)对验收所需要的资料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检查,当发现不符合有关标准、 规定和要求时,及时修改和完善。(7)听取程建设情况的报告。(8)到工程现场对工程完成情况和质量进行检查。(9)参验各方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要求。(10) 验收工作组成员分别提出本单位对工程完成情况和质量情况的评价意见。(11)根据南水北调办、 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 验收工作组提出工程质量评定等验收结论性意见。(12)讨论并通过工程验收成果性文件,验收成员在文件上签字。 对验收结论有不同意见的提出保留意见并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确认。3.分部工程验收(1)分部工程

10、验收的主要工作是:1) 检查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与评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2) 检查工程完成情况;3)鉴定工程质量是否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以及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4) 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5) 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6)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要求并落实责任处理;7) 讨论并最终形成“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书”。(2)分部工程验收的主要成果性文件是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书, (其格式见附录 4)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在签证书的正本上签字,正本数量按项目法人、参加验收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各一份以及归档所需要的份数确定。(3)分部工程验收时所提出的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应有完整的记录,经相关责 任单位代表签字

11、后,随“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书”一并归档。4.单位工程验收(1)单位工程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时,及时应向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提出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申请报告格式见附录5。(2)单位工程验收由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主持,验收工作组由监理、 勘测(需要时)、设计、施工、主要设备供应(制造) 、运行管理等工程参建单位 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上述单位以外的专家参加。(3)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主要条件是:1) 主要分部工程已经完成并通过分部工程验收;2) 其他分部工程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遗留尾工不影响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结论;3) 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已经处理完毕并经过验收,未处理的遗留问题应有

12、充分的理由并有下阶段处理意见;4) 验收所需的资料满足要求,包括施工图纸以及竣工图纸;5) 施工场地已经进行清理;6) 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4)单位工程验收的主要工作是:1) 检查工程完成情况;2) 检查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3) 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检验与评定;4) 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5)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要求并落实责任处理单位;6) 检查可以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是否具备安全运行条件;7) 讨论并最终形成“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5)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 应在单位工程验收前15 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监 督机构,主要单位工程验收还应通知验收监督管理部门,但上述参加验收

13、人员不 在验收的主要成果性文件上签字。(6)单位工程验收的主要成果性文件是“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其格式见附录 6。 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在鉴定书的正本上签字,正本数量按参加验收单位、质量监督机构、验收监督管理部门各一份以及归档所需要的份数确定。5.合同项目完成验收合同项目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时,及时应向项目法人 (或项目管理单位) 提出合同项目完成验收申请报告,申请报告格式可参照附录5。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应自收到合同项目完成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合同项目完成验收,不同意验收应明确理由。(1)合同项目完成验收应具备的主要条件是:1) 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已经

14、按合同文件的要求完成,但经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同意列入保修期完成的尾工除外;2) 工程项目已经完成合同文件要求进行的各种验收;3) 施工现场已经进行了清理并符合合同文件要求;4) 已经试运行(或部分投入使用) 的工程安全可靠, 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5) 工程有关观测仪器和设备已经按设计要求安装和调试,并已经测得初始值及施工期各项观测值;6) 历次验收发现的问题及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7) 验收资料已整理完毕并满足验收要求,包括施工图纸和竣工图。8) 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2)合同项目完成验收的主要工作是:1 ) 检查合同范围内工程项目和工作完成情况;2 ) 检查施工现场清理情况;3 )

15、检查验收资料整理情况;4 ) 检查施工期工程投入使用或试运行情况;5) 检查合同完工结算情况;6 ) 审查有关验收报告;7 ) 确定合同范围内项目遗留尾工和处理意见;8 )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要求并落实责任处理单位;9 ) 对合同项目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和评定;10 ) 讨论并最终形成“合同项目完成验收鉴定书”。(二)专项验收与安全评估1. 专项验收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专项工程以及有特殊内容要求的专门项目的验收。包括水土保持验收、 环境保护验收、 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验收、工程档案验收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专项验收。2. 专项验收按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验收办法执行。专项验收

16、根据情况, 一般应在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验收前完成。3. 专项验收通过的鉴定 (或评价)等结论性文件 , 由项目法人在申请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验收时,报送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验收主持单位。(三)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验收1. 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验收由南水北调办或其委托的单位主持。设计单元工程的划分根据有关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确定。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验收应具备的主要条件有:1)建设资金已经全部到位;2)工程项目全部完成;3)施工合同验收完成;4)要求进行的水库工程蓄水或重要工程项目安全评估已经完成;5)有关专项验收已经完成; 6)工程决算报告已经完成或概算执行情况报告已经做出; 7)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已经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8)需要在验收前提交和备查的文件资料已经准备就绪;9)国家规定的其他有关要求。2. 验收委员会原则上由验收主持单位、地方政府、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项目质量监督机构的代表、专项验收委员会(或工作组)代表以及技术、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主持单位代表担任。3. 做好验收的有关准备和配合工作,派代表出席验收会议, 负责报告情况和解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作为被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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