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行政管理工作规定

上传人:j****9 文档编号:54137199 上传时间:2018-09-08 格式:PPT 页数:16 大小:7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航道行政管理工作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航道行政管理工作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航道行政管理工作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航道行政管理工作规定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航道行政管理工作规定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航道行政管理工作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航道行政管理工作规定(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航道行政管理工作规定,长江武汉航道局,内容,审批程序,行风建设,人员培训,执法监督,审批总体流程图,报送申请,资料审核,现场勘察,办理报批手续,现场监督检查,审批程序,报送申请阶段,程序要求,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准之后,向长江武汉航道局提出书面申请,报送有关文件、资料,说明修建的理由,与航道有关设施的种类、结构、规模、位置、地点等。,审批程序,资料要求,建筑物所处河段的河道近期地形图以及有关的水文、泥沙资料,建筑物的总体布置图以及与通航有关的设计文件、资料,各级流量或水位期的建筑物附近的流速、流向图以及必要的船舶航迹观测成果,建筑物对航道条件的影响专题技术论证报告,审批程序,资

2、料审核阶段,武汉局,局收到上述申报材料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分析和核实,征求所辖航道处的意见。若需上报审批的工程项目,应将书面意见连同其他有关资料一起上报长江航道局,审批程序,航道处,航道处收到建设或设计(施工)单位的申报材料,经组织有关人员了解掌握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后,提出书面意见,并连同有关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局。,审批程序,现场踏勘阶段,局和航道处,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申请报告和图纸,局和所辖航道处派员到现场,堪察拟建设施是否符合通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审批程序,办理报批手续阶段,局、航道处,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图纸、资料和现场踏勘的情况,结合初步审查意见综合分析,对符合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的

3、,由有审批权的航道主管部门(直至航道局、交通部)发出批准文书,对不符合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的,由建设单位修改和重新设计,另行办理报批手续。,审批程序,现场监督检查阶段,局、航道处,经过审查批准的的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审批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同时接受局、处航道行政管理人员的现场监督检查,工程完工后必须上报竣工验收报告,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审批程序,行风建设,行风调查,行风建设,座谈会,征求意见,行风调查,行风建设,主管领导,参加部门,调查内容,纪委书记,纪委 航道行政管理科 各航道处,上门走访相关单位,调查航道行政管理作风情况,座谈会,行风建设,时间,参加人员,座谈内容,每年一次,局主要领导 航道行政管理科 各航道处,召集航道行政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各相关单位,介绍我局航道行政管理工作情况,商讨改进航道行政管理工作质量,征求意见,行风建设,定期向航道行政管理涉及的各相关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反馈意见,集中反馈的意见,并加以甄别,传达合理意见,督促改进航道行政管理工作质量,人员培训,人员培训,业务培训,廉政培训,航道行政管理科负责,纪委负责,相关政策法规 管理权限、程序,学习研讨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执法监督,航道行政管理科,纪委,航道行政管理涉及的单位,纪委全程介入,执法监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