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人民法院大有作为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54096994 上传时间:2018-09-07 格式:PDF 页数:3 大小:5.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社会建设:人民法院大有作为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社会建设:人民法院大有作为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社会建设:人民法院大有作为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社会建设:人民法院大有作为》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会建设:人民法院大有作为(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社会建设:人民法院大有作为月日至日在成都召开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综治委主任在会议上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适应经济社会形势新变化, 把加强社会建设、 创新社会管理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用更大的劲头抓紧抓好, 努力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时代特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新路子”(见 6月 21 日人民法院报) 。社会建设问题, 具体地说是对社会进行管理和治理的问题。依法管理社会、 依法治理社会,是保证社会公平正义、文明进步、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强社会建设的根本目的, 就是推动社会向前健康发展。社会发展的特

2、征有阶段性, 社会建设的重点自然也有鲜明的阶段性。 现阶段我国社会正面临转轨过程中的重大变革时期,社会建设的重点是民生、发展、稳定、和谐。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历史使命,是历史重任,人民法院大有作为。为民生,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司法活动中,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满足百姓诉求,依法、便捷、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立足“案结事了”作为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承诺和行动,要用“公正、为民、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来担当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的使命和重任。面对百姓诉求,面对民生所系,

3、事无巨细,一切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一切以彰显公平正义为宗旨,一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 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的审判实践中,要立足大局, 依法尽职, 既要及时调判好一般纠纷案件,更要站在推进社会建设的高度,着力解决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突出民生问题,通过审判活动,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 使惠民政策真正惠及于民, 让老百姓通过诉讼活动感知和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要能动,更新理念服务社会。 化解社会矛盾, 是加强社会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要有效地减少社会矛盾, 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 人民法院要面向社会,走出法庭,走进社会,深入基层,以能动司法的新理念,把审判职能有效地延伸到社会基层管理

4、、指导基层建立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指导和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功能,组织法官分片带点深入乡村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审判就是服务,服务就要面向社会, 在能动司法理念下, 人民法院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整个社会管理的根基, 用好发挥好审判职能, 能动地服务于乡村基层组织、整合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的资源, 夯实基层化解矛盾的基础, 壮大提高基层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的力量和能力,是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解在萌芽。更新理念服务社会,能动司法,既依法办案,又认真办事,要人民法院在社会建设中,就一定能继承和创新做好群众, 坚持群众路线, 为社会管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也一定能在加强社会建设、 创新社会管理之中大有

5、作为。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要求我们更加注重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 加强社会建设, 人民法院决不能闭门审案, 就案办案,而应当既通过审判活动, 引导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的良好氛围, 又要坚持能动司法, 依职服务于社会, 为减少矛盾纠纷形成,为搭建好多元纠纷解决平台,为老百姓便利矛盾纠纷解决而延伸服务,能动服务。善监督,着力推进依法行政。 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审理好各类案件,本身就是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和重要作为。社会建设、 社会管理, 行政机关的行政作为是主要手段和强力推手,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决定着行政的权威、力度和效能,决定着民本、民生,决定着社会的发展。“把加强社

6、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用更大的劲头抓紧抓好”,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好“维护和简单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法定行政审判职能, 积极稳妥的审理好行政诉讼案件,找准行政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以人为本,着眼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社会建设、规范创新社会管理,融监督于沟通之中,集监督于协调之中,使判决撤销违法行政行为或判决维持行政行为都合法有据,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人民法院依法开展好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教育行政相对人自觉接受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对社会的依法管理,使行政管理有权威、强力度、高效能,有了推进社会向前、平稳、全面发展,这又是人民法院充分履行好审判职能,“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的一片大有作为的天地。新一轮的司法体制和司法工作机制改革已经起步。从大局出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在改革中努力探索一套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时代特征、彰显公平正义、适应社会建设、有利社会管理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旗帜下的司法体制和司法工作机制,是人民法院加强社会建设、 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光辉的事业,一项大有作为的事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