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物业业主二次装修作业标准》培训及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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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物业业主二次装修作业标准,目 录,一、作业标准原则 二、作业标准范围 三、作业标准职责 四、作业标准图集 五、作业标准指引 六、作业标准支持文件 七、作业标准表单 八、作业标准监约,简 要 说 明,第一物业业主二次装修作业标准于2014年9月9日进行修订并在APH上发布。 具体修订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 1、修改装修时间内容 2、修改装修施工过程监控管理,培训前提问,客户及施工单位或客户授权的装修负责人携带作业标准4.2.1.3所需的材料到所在区域的私家总管办公处进行办理,填写装修申请审批单(装修加建/改建申请单)上报审批;工程管理部审核并出具审图意见,合格;缴纳装修押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至

2、服务中心收费室;在客服部签署装修管理协议,在秩序维护部办理出入证,发放装修许可证、装修公告;开工后,客服部、工程部、秩序部每日进行监督检查工作;竣工验收(初验、一月后复验)合格,退还押金。,业主二次装修办理的流程是什么?,业主二次装修办理的流程,一、作业标准原则,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对物业装修过程的管理、服务和控制,规范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装修行为确保物业的正常运行使用,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二、作业标准范围,适用于第一物业各服务中心装修手续办理及日常装修管理工作。,三、作业标准职责,四、作业标准图集,五、作业标准指引,4.1定义 规范装修申报、登记审核、入场手续办理流程,装修过程监督检查、验收

3、环节控制。,4.2标准 4.2.1办理装修 4.2.1.1私家总管(楼长)必须全程跟进,及时为客户提供办理装修服务等工作,协助客户对房屋装修进行监管。装修期间,私家总管至少1周沟通1次,通报装修期间的情况。 4.2.1.2客户及施工单位或客户授权的装修负责人办理装修手续时由私家总管(楼长)负责核实客户身份、装修单位身份。 4.2.1.3客户及施工单位或客户授权的装修负责人需携带下列资料一同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装饰、装修手续: (1)客户身份证原件,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小一寸彩照3张;(2)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装修方案;(4)非客户的住宅使用人

4、,还须提交经客户签署的书面装修工程委托申请单,并注明有关委托事项,如客户为法人,需加盖法人公章。,4.2.2文件存档 私家总管(楼长)对辖区内办理装修的客户及施工单位所提报的申请文件4.2.1.3所提及的文件、装修申请审批单(装修加建/改建申请单)、装修管理巡视记录单、装修违章整改通知书等应存档,保障后期房屋的检修工作。 4.2.3 装修时间 4.2.3.1客户及施工单位或客户授权的装修负责人提交装修申报材料后应保证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图至发放施工人员出入证,如客户及施工单位或客户授权的装修负责人改动或增加原装修方案、施工设计图按照重新申报时间为准: (一方面是指资料审核,相关手续办理的时

5、间) (1)工程管理部需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若进行较大改动的,需在3个工作日内批复; (2)秩序维护部需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若施工人员超过25人,需在2个工作办理完毕。 4.2.3.2住宅装修施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其他时间禁止作业,噪音施工时间为下午14:00至18:00; (另一方面是指装修施工的时间) 4.2.3.3写字楼装修施工时间为:周六至周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噪音施工时间为下午14:00至18:00(噪音施工前由装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由服务中心发放通知后方可进行施工); 4.2.3.4住

6、宅装修施工期限:中小工程为30天,较大工程为90天,如需延期,请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并填写装修延期申请单。 (第三方面是指装修工程的期限),4.2.4装修费用 4.2.4.1各产品线装修保证金标准(由装修施工单位承担,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但装修期间有违规,将从押金中扣除违规处罚): 4.2.4.2装修管理费请参考当地政府指导价格进行收取。,4.2.5人员管理 4.2.5.1施工人员需按指定路线进出小区,在进出小区及在小区内工作时,需佩戴施工人员出入证证件,将出入证副证保留在门岗处,离开小区时,凭出入证主证取回副证; 4.2.5.2一人一证,施工人员不得转借、伪造施工人员出入证,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

7、权没收并拒绝其进入小区或作为无证人员请离小区; 4.2.5.3施工人员只能在装修许可证指定的现场作业,不得进行与装修无关的事宜,按照装修规定时间进行施工,非装修时间不得逗留,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没收其施工人员出入证,清离小区并拒绝进入; 4.2.5.4施工人员应妥善保管出入证,凡丢失、转借他人或其他不正常使用出入证而造成无法核销的,需重新办理。 4.2.6装修监管 客户服务部、工程管理部、秩序维护部应严格按照此作业标准执行装修施工中的监管工作,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4.3流程 4.3.1装修手续申报审批 4.3.2装修费用缴纳

8、4.3.3签署协议发放装修许可证、动火证,4.3.4装修施工过程监控管理 4.3.4.1客户服务部每日至少一次装修现场巡视,填写装修巡查记录单。 4.3.4.2客户服务部重点巡视内容: (1)巡查装修许可证有效期,施工现场是否按照申请时提报的施工方案进行,装修现场是否有乱接线、乱改管线、破坏承重结构、施工工艺及流程、施工现场是否配置灭火器等行为; (2)施工现场是否做好安全措施,禁止使用电炉、碘钨灯、电水壶、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不得使用高瓦数照明,瓦数一般限制在100W以下,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煮食等行为。,4.3.4.3工程管理部每日至少一次装修现场巡视,填写装修巡查记录单。 4.3.4.4

9、工程管理部重点巡视内容: (1)装修单位施工期间,是否未提前备案进行打墙、打孔、噪音施工,如未与服务中心备案噪音施工时间或公示造成投诉事宜责令停工;(2)装修现场是否有乱接线、乱改管线、破坏承重结构,使用易燃材料装修、房屋整体结构、施工工艺及流程;(3)装修施工现场是否对新风口进行封堵、成品进行保护。 4.3.4.5秩序维护部每日至少一次装修现场巡视,填写装修巡查记录单。 4.3.4.6秩序维护部重点巡视内容: (1)使用天那水、油漆及易燃物品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用后妥善处理,日光灯等灯具必须与易燃物品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2)装修施工现场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是否使用明火、是否办理临时动火作业

10、申请表;(3)禁止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无证施工(出入证),禁止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4)禁止在公共场所加工、堆放材料,严禁高空抛物、乱扔垃圾、烟头等;(5)装修施工材料,指定地点统一堆放(户内放置),禁止施工垃圾堵塞通道、消防通道;(6)禁止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7)装修单位施工期间不得随便私自动用消防水、严禁移动消防器材。未经申请不得改动给水管、下水道或户外装修安装其它东西,一经发现重罚重处; (8)装修单位施工期间,必须将装修手续及许可证贴在门上,但不允许粘贴广告或发宣传单。,4.3.5装修竣工验收,4.3.5.1初次验收 (1)装修公司应在装修完工前2个工作日通知客户

11、服务部装修经办人进行装修初次竣工验收,客户服务部会同工程管理部,秩序维护部进行装修初次竣工验收; 4.3.5.2复检验收 (1)初次装修验收全部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后,进行装修复检验收 4.3.6退还装修保证金 4.3.6.1装修复检查验收合格后,客户/装修公司填写装修施工保证金返还会签单凭装修保证金收费凭证办理装修保证金退还,物业服务中心7日内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4.4监约、评估、其他 4.4.1物品放行 装修材料、大型贵重装修工具搬离小区时,需由客户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出门条,对未办理放行条的,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拒绝搬离小区。 4.4.2安全责任 4.4.2.1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灭火设备,最低

12、要求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1个4公斤干粉ABC手提式灭火器,但每个施工现场(包括独立的空间)应至少配备两个; 4.4.2.2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4.4.2.3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或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范和制度; 4.4.2.4因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所发生的安全、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及雇请施工的客户或住户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4.4.2.5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经服务中心批准,由服务中心工程管理部强电

13、专业铺设线路加装计量设备,施工单位不得私自铺设临时用电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4.4.3装修垃圾清运 4.4.3.1垃圾清运时间为每日下午19:00至20:00进行清理,禁止占用客梯进行情运由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清运或施工单位自行清理; 4.4.3.2禁止装修垃圾未装袋进行清运; 4.4.3.3禁止装修垃圾堆放占用和堵塞通道及消防通道; 4.4.3.4禁止装修垃圾清运时污染公共区域,发现及时整改,如未整改需下发装修违章整改通知书并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及客户签字,由服务中心进行清理并进行拍照存档,并在装修保证金内扣除相关费用。 4.4.4违章处理 4.4.4.1巡查时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即责令整改并

14、拍照,同时汇报给客户服务主管,对于不执行整改的须开具装修违章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及时整改。同时根据上级意见,可以给予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赔偿经济损失; (4)收取违约金; (5)清退施工人员或施工单位。,6.1PM4-KF-15(ZC-001)建设部令110号 6.2PM4-KF-15(ZC-002)二次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六、作业标准支持文件,7.7PM5-KF-80装修延期申请单 7.8PM5-KF-81 装修违章整改通知书 7.9PM5-KF-82 临时动火作业申请单 7.10PM5-KF-83 装修工程委托申请单 7.11PM5-SS-15 工程

15、竣工验收记录单,七、作业标准表单,7.1PM5-KF-09 装修申请审批单(装修加建/改建申请单) 7.2PM5-KF-10 装修施工保证金返还会签单 7.3PM5-KF-11装修缴费明细单 7.4PM5-KF-12装修许可证 7.5PM5-KF-13装修公告 7.6PM5-KF-74 装修巡查记录单,八、作业标准监约,生动案例选编 2014年8月某日,9栋1单元903业主向楼长反映,楼上1003房主、次卫生间均有渗水,要求楼上业主立即维修。1003业主夫妻都是教师,平日忙于教学,在接到楼长反馈信息后一脸茫然“自装修至今只住过2个晚上,怎么会渗水呢?”因自己忙于教学,故委托装修负责人处理。 此

16、事处理前期,装修负责人直接与903业主沟通,装修负责人在查看现场后,能推就推,能拖就拖,后期都不露面了,903业主到装修单位吵闹,矛盾开始逐步升级、扩大,并求助于物业。 楼长在发现问题后迅速介入协调,与1003业主反馈情况,经过数次邀约相邻业主进行面对面沟通,最终双方达成维修方案,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启 示 找准沟通对象。 找对问题根源,找对维修方法。 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防止双方矛盾扩大、升级。 协调与化解矛盾纠纷要做到“情、理、法”相统一,实现“事了人和” 。 突显装修过程监管的重要性: 装修前督促业主做好卫生间48小时闭水试验,与楼下业主确认。 进场施工后要督促业主做好二次防水施工。 要求楼长每周保持与业主一次沟通,汇报装修进程。,适用法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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