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业务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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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市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业务解答目录1.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哪些法律依据? 22.依法应缴纳残保金的有那些单位? 23.残保金的计费依据和应缴费款计算公式是什么? 34.用人单位应如何办理职工人数申报和认证手续? 25.用人单位职工人数和安置残疾职工人数的申报时间? 46.用人单位的残保金征缴方式? 37.用人单位的残保金征缴期限? 38.2011 年市区企业单位人均年缴费额为多少 59.用人单位的残保金应如何申报和缴纳? 410.用人单位如何向地税填报缴费申报表 411.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512.残保金有无减免规定,如何申请减免? 513.残保金在财务上如何列支

2、? 514.征收的残保金用于哪些方面? 515.残保金征缴业务查询网址? 81.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哪些法律依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第三十三条规定: “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2009 年 11 月 27 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二十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应当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百分之一点五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该比例

3、的,给予适当奖励;未达到该比例的,应当按其差额人数和上年度该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一百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方税务机关代为征收,具体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2.依法应缴纳残保金的有那些单位? 答: 未安置残疾人就业和已安置残疾人就业但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含中央、省属、外地驻市区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规定征收标准缴纳残保金。3.残保金的计费依据和应缴费款计算公式是什么? 答: 2011 年市区残保金的计费标准为职工年平均工资:市级机关单位(含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为 37000 元,企业单位(含

4、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和非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为13000 元。应缴残保金的计算公式:应缴残保金=(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1.5%已安置残疾人数)上年度市区职工平均工资。4.用人单位应如何办理职工人数申报和认证手续?答: (1)用人单位应于每年征缴期限前,向主管残联经办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人数和提供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等相关资料,办理本单位上年度安置残疾人就业认证手续。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逾期不办理残疾人就业认证手续的单位,视作上年度未安置残疾人就业。(2)残联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申报的在职职工总人数和已安置残疾职工人数进行逐户复核、确认。实行申报缴纳的用人单位向地税部门申报

5、的在职职工总人数,不得低于其向残联经办机构申报,并经残联经办机构核实的应缴残保金人数。咨询电话、地址温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地址:学院中路305 弄 1 号,电话: 88376616 88328405 鹿城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地址:学院中路307 号,电话: 88362769 88150177 瓯海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地址:瓯海区政府审批中心110 室,电话: 88533437 88534729 龙湾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地址:状元镇耐宝路14 号,电话: 86356035 85600028 5.用人单位职工人数和安置残疾职工人数的申报时间?答: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向主管残联经办机

6、构申报上年度的本单位职工总人数和安置残疾职工的人数。2011 年申报时间为2011 年 8月 1 日起至 8 月 25 日。6.用人单位的残保金征缴方式? 答: 按照“简便、效率”的原则,残保金实行按年征缴。机关、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由残联部门核定其年度应缴费额,地税部门代为征收;主管地税部门根据残联就业服务部(所)核定应缴人数、残保金应缴费额,通过“一户通”电子缴税系统扣款入库。除机关、 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外的其它单位均按实行“用人单位自行申报,残联部门认证核定,地税部门代为征收”的征缴方式。7.用人单位的残保金征缴期限? 答: 用人单位按年缴纳上年度的残保金。2010 年度残保金(费

7、款所属期)征缴期限为2011 年 9 月1 日至 10 月 31 日。8.2011 年市区 企业单位 人均年缴费额为多少?答:为简便缴费人计算和申报,根据温州市区企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13000 元的标准,经推算,2011年(征收期)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人均年缴费额为(1.5%13000)=195 元。9.用人单位的残保金应如何申报和缴纳?答: 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通过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或到主管地税部门申报缴纳残保金。例一: 2010 年某单位80 名职工,未安置残疾人,则2011 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0195=15600元。已安置残疾人

8、就业但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经残联经办机构认证的本单位上年度应缴残保金人数通过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或到主管地税部门申报缴纳残保金。例二: 2010 年某单位80 名职工,全年已安置一名残疾人,则应缴残保金人数=80-67=13 人(注:全年安置一名残疾人可抵扣67 人) ,2011 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131952535 元。经残联经办机构确认,已安置残疾人就业已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实行零申报。上年度新办的用人单位按实际用人月份起(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有关部门批准(核准)成立证件时间为准)计算应缴残保金。例三: 某单位系 2010 年 8 月新办,有 80 名职工,未安置

9、残疾人,应缴残保金人数 =80512=33.33 人, 2011 年应缴纳残保金=33.33195=6499.35 元。10.用人单位如何向地税填报缴费申报表市区残保金实行申报缴纳的用人单位,在网上申报成功后,比照申报缴纳税款的相关办法,采用浙江省地方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浙江省地方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网上申报填写方法:未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将职工总人数填入“应税收入”栏。已安置残疾人就业但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将残联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残保金人数填入“应税收入”栏。已安置残疾人就业并已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税收入”栏填写“零”。11.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

10、应负哪些法律责任?答: 在征缴期限后,用人单位仍未申报、少申报、申报不缴纳或申报未足额缴纳的,地税部门将相关情况反馈残联经办机构,由残联经办机构进行确认和催缴。逾期不缴纳残保金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欠缴之日起近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但加收的滞纳金不得超过本金数额;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对缴纳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缴纳决定的,财政部门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2.残保金有无减免规定,如何申请减免?答: 因严重自然灾害、政策性亏损等原因缴纳残保金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

11、,2011 年 10 月 31 日前,凭书面申请和上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资料,向主管残联经办机构提出减免申请,经市残联、市地税局和市财政局批准后,酌情予以减免。13.残保金在财务上如何列支?答: 财政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财综字 95第 5 号)规定,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缴纳的残保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缴纳的残保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14.征收的残保金用于哪些方面?答: 残保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残保金专项用于下列开支:(一)补助城镇残疾人就业前职业培训费用;(二)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三)为农村残疾人提供生产劳动技能培训的费用。15.残保金征缴业务查询网址?答: 温州市残联网址: 。温州市财政地税信息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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