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法院审判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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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宁波海事法院审判保障中心事业编制人员招考公告宁波海事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为宁波海事法院所属的社会公益类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其职责是为宁波海事法院的各项审判及执行工作提供保障和服务。根据工作需要,宁波海事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考录用审判保障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计划面向社会招考录用事业编制人员共 3 名。二、招考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一)招考范围和对象具有宁波市江东、江北、海曙、鄞州四区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以报名时的户籍所在地为准)。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被辞退的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二)基本条件2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专业(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 18 至 35 周岁(即 1973 年 3 月 1 日至 1991 年 2月 28 日期间出生);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3、诚信敬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三、招考岗位名额及相关专业资历要求审判辅助(代书记员)岗位 3 名。要求

3、具备国民教育法学(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历满 2 年以上。四、招考程序(一)报名时间:2009 年 2 月 20 日 0 时2 月 22 日 24 时网址:宁波考试网(http:/)(二)资格初审时间:2009 年 2 月 23 日 0 时2 月 24 日 24 时法院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对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三)缴费确认3时间:2009 年 2 月 25 日 0 时2 月 26 日 24 时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 80 元笔试考务费。缴费统一实行网上缴费,未按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0

4、9 年 3 月 5 日 0 时3 月 6 日 24 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宁波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五)笔试笔试时间:2009 年 3 月 7 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两科,满分均为 100 分。两科成绩之和除以 2 即为笔试成绩。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员的1:5 的比例(不足 5 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5 天内,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六)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

5、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带的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4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应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七)面试面试由招录机关统一组织。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 60分者淘汰,60 分及以上者进入体检。(八)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

6、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 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九)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 号)的有关 规定制定具体考察办法。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十)公示、录用考察结束后,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占 50%、面试成绩占5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在考察合格者中按招录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名单在宁波考试网上(网址:http:/)公示 7 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五、其他事项1、笔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 号)执行。2、报考人员对在宁波考试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 7 日内向宁波海事法院政治部、纪检部门反映。3、本次考试录用工作咨询电话:宁波海事法院政治部,电话:87888257、87888802。监督电话:87880527。网络技术服务电话:87131622。宁波海事法院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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