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鹰企业与科技型初创企业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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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雏鹰计划与科技型初创企业 科技创新政策介绍,2012-11-13,雏鹰计划,关于开展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雏鹰计划)的实施意见2010年起实施,目前雏鹰企业有 家。 目的目标 扶持措施 培育管理,雏鹰计划,目的 优化创业机制,改善创业环境,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的科技型初创企业,造就一批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竞争能力的科技型企业家,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后备梯队。 目标 收入超500万元企业400家,超1000万元的200家以上,超5000万元的50家以上 。 培育1520家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5家创业板上市企业,150家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300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2、300家市级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雏鹰企业扶持政策,项目研发资助 “雏鹰企业” 获科技创业种子资金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雏鹰企业” 获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资助的,按国家资助金额的50%予以配套资助。 资助资金由市和区、县(市)共同承担。对区属(不包括萧山、余杭区)企业,市财政按照资助总额的50%予以资助;对萧山、余杭区及各县(市)属企业,市财政按照资助总额的25%予以资助。,雏鹰企业扶持政策,投融资资助 “雏鹰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按照不超过实际贷款额银行基准利息的50%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可享受贴息的最高贷款金额为2000万元; 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向“雏鹰企业”倾斜,

3、对获风险投资的“雏鹰企业”,杭州高科技担保公司可根据其经营状况提供不超过投资额50%的信用担保。 资助资金由市和区、县(市)共同承担。对区属(不含萧山、余杭区)企业,市财政按照资助总额的50%予以资助;对萧山、余杭区及各县(市)属企业,市财政按照资助总额的25%予以资助。,雏鹰企业扶持政策,评比奖励 开展“雏鹰杯”最具成长潜力企业评选活动。 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经费用于“雏鹰企业”的创业资助奖励资金。 每次评选“最具成长潜力企业” 20家,其中金奖1项、资助奖励50万元;银奖2项、各资助奖励40万元;铜奖3项,各资助奖励30万元;优胜奖14项,各资助奖励20万元。 对实现国内上市的“雏鹰

4、企业”,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杭政20077号),根据募集资金额给予50100万元的奖励。,雏鹰企业扶持政策,引入科技中介,加强创业指导 结合孵化器、创业园建设等工作,开展创业辅导、企业诊断、信息咨询等服务。对成长性较好的“雏鹰企业”,引导并鼓励其申报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并予以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拓宽投资渠道,增强融资能力 优先向金融机构、创投机构推荐“雏鹰企业”,优先提供天使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基金宝”等政策性担保。优先向“雏鹰企业”提供投融资洽谈、项目推荐、产权交易、上市辅导等服务,推动“雏鹰企业”与风险资本的对

5、接。,雏鹰企业培育管理,两级管理 市和区县(市)两级共同培育管理。“雏鹰企业”应按要求定期上报统计报表、总结报告、验收报告等材料。建立“雏鹰计划”统计监测系统,编制年度发展报告。 培育考核 “雏鹰企业”的培育期限为5年,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企业年度经营情况进行考核,按照一定比例对明显无法正常运行或经营绩效较差的企业实行淘汰。同时,每年择优吸收新的科技型初创企业进行培育,建立总量不超过1000家的“雏鹰企业”培育库。,科技创新政策,项目资助 科技奖励 资质认定 税收优惠 金融服务,企业发展历程 初创期 成长期 发展期,市级高企、国家重点扶持的高企,认定条件 申报程序 政策措施,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税

6、收政策,研发费加计扣除 国税发【2008】116号、浙科发政【2008】195号 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1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研发设备加速折旧 财税【2006】88号 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计入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允许其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企业

7、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软件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税收优惠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科技金融服务,天使担保 知识产权质押 政策性拨款预担保(基金宝) 联合天使担保风险池,充分了解政府资源 用足用活创新政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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