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计划生育罚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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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计划生育罚款标准山东计划生育罚款标准违法生育到底该“罚”多少?现实执行中存在标准不统一的现象。为杜绝计生领域乱收费、乱罚款现象,23 日,山东省卫计委将计划生育收费、罚款和行政征收标准等向社会集中公布。根据标准,不符合二胎政策生二胎的,按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的三至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23 日,省卫计委将国家和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收费、罚款和行政征收标准等向社会集中公布,并纳入 12356 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咨询内容,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同时,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标准进行收费、罚款和行政征收。

2、公布的标准涵盖了计生服务收费、违法生育等与计生相关的各项收费标准。对社会比较关注的社会抚养费问题,通告作了详细公布。对符合再生育规定情形但未申请办理生育证而生育的;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后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均按所在地县级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再生育规定情形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所在地县级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的三至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地县级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按所在地县级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当事人年实际收入高于规定基数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其年实际收入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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