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综述【精品】

上传人:n**** 文档编号:53424410 上传时间:2018-08-31 格式:PPT 页数:65 大小:33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综述【精品】_第1页
第1页 / 共65页
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综述【精品】_第2页
第2页 / 共65页
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综述【精品】_第3页
第3页 / 共65页
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综述【精品】_第4页
第4页 / 共65页
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综述【精品】_第5页
第5页 / 共6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综述【精品】》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综述【精品】(6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综述,付正顺 2016年3月12日,主要内容,一、学校、托幼机构的特点 二、法律依据 三、基本概念 四、学校卫生监督的目的 五、学校卫生监督主要职责 六、预防性卫生监督 七、经常性卫生监督 八、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原则 九、行政处罚 十、学校卫生事故责任追究,人群密度较大、人员相对集中 同一学校(班级)学生年龄接近,生理特点相似 生长发育阶段免疫力较低 学生间的接触密切 自我防护意识较差 有传染病引入时,容易发生传染病的爆发,一、学校、托幼机构的特点,二、法律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颁布单位】国家教育委员会 原卫生部 【颁布日期】 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

2、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施行。 【目录】 共六章41条第一章 总则(4条)(目的、任务、范围、主管部门)第二章 学校卫生工作要求(13条)(对学校的要求)第三章 学校卫生工作管理(10条)(对各部门的要求)第四章 学校卫生工作监督(3条)(监督职责等)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7条)(警告、责令改进、建议)第六章 附则(4条)(司法解释) 【适用范围】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等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部2012年9月24日印发,法律依据(续),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原卫生部 教育部 【颁布日期】于2

3、010年3月1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教育部同意,予以发布。(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 【施行日期】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适用范围】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2012年5月9日卫生部关于印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 (卫妇社发201235号 ),三、基本概念,学校: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主要包括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 )。托幼机构:是指招收06岁儿童的各

4、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基本概念,学校卫生监督:是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辖区内各学校的卫生工作进行审查评估,督促改进,并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卫生行政执法活动,是国家卫生监督的一个组成部分。,基本概念,学校预防性卫生监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校舍的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或验收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消除不良环境对师生健康的影响。,基本概念,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学校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饮用水卫生、学习与生活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劳动卫生、医疗

5、机构或保健室设置与人员配备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基本概念,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暴发事件、饮用水卫生安全事件、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等。卫生监督部门应依照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四、学校卫生监督的目的,1.促使学校履行职责,规范卫生管理行为,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2.通过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的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学校创建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 3.通过对学校的经常性卫生监督,切实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 4.促进学校对教学条件及设施设备的改善,提高学校卫生工作水平。,五、学校卫生监督主要职责,(一)学校

6、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卫生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其所管辖的学校卫生工作加强管理。,卫生监督职责,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所属辖区的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目前卫生行政部门学校卫生监管的职责主要由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承担,其主要工作职责有:,卫生监督职责,1.依照国家有关学校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标准,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等实施预防性卫生监督。 2.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对学校内影响

7、学生健康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实行卫生监督。对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并将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卫生监督职责,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学校内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对学校内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4.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学校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二)托幼机构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第一部分 (卫生保健工作职责)第三条(相关机构)第二款 卫

8、生监督执法机构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六、预防性卫生监督,(一)主要监督依据 1.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3.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4.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5.电视教室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 6.中小学校教室采暖温度标准 7.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 8.书写板安全卫生要求,9.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 10.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1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12.沐浴场所卫生规范 13.游泳场所卫生规范 14.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15.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16.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二)监督内容

9、学校预防性卫生监督内容包括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1.申请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学校的选址:包括水文地质、周边环境、污染及灾害发生情况等。设计图纸:地形图、总平面图、立面图、透视图、风玫瑰图及说明等。卫生专篇:包括设计依据、卫生问题、卫生措施、设施及预期效果等。,2.选址、设计审查按学校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学校选址情况;学校建筑总体布局;学生学习环境(教室采光、照明、通风、采暖、黑板、课桌椅设置、噪声),学生生活环境(学生食堂

10、、学校饮用水设施设备、校内游泳馆、校内公共浴室、学生宿舍、学生图书阅览室、学生厕所、学校医疗机构或保健室)等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对符合要求的发放建设项目设计审查认可书。,3.竣工验收学校建设项目应按建设项目设计审查认可书要求施工,竣工后由卫生行政部门派员参加验收,符合要求的发放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七、经常性卫生监督,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是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措施,卫生监督部门在积极开展对学校的卫生监督工作的同时应建立违法情况通报制度,将检查发现的卫生问题及卫生隐患,向当地教育

11、行政部门或学校上级主管单位进行通报,必要时通报当地政府。,(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 (二)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 (三)学习环境卫生监督 (四)学校医疗机构(保健室)卫生监督 (五)学校其它方面卫生监督,(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1.主要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消毒管理办法 中小学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2.监督内容 (1)机构和人员 是否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机构或部门。 普

12、通高校是否设校医院或卫生科,校医院是否设保健科室。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是否设置卫生室或保健室。,(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区别主要是有证和无证。对器械、卫生设施、布局、功能上也有区别。 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

13、监督,设施、设备的设置要求: 卫生室面积40平方米以上,有功能分区(三室分开)。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保健室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有适当功能分区;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是否任命一名学校在编人员专门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传

14、染病防治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寄宿制学校或600名以上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是否按600:1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600人的非寄宿制学校是否配备专兼职保健老师。,(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2)卫生管理 传染病防治工作是否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健康教育是否纳入年度教学计划。 是否制定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内容包括:领导小

15、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职责分工、出现疫情后的疫情报告程序、处理程序、应急物资储备(消毒药品)等),(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是否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是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检,是否建立健康档案。 是否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报告的内容、方式、时限是否正确,是否有记录。 是否建立中小学晨午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制度,是否有记录。,(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是否对小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是否查验登记,对无证或漏种学生是否有预防接种补证、补漏种记录。 是否建立学生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有记录。,(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宿舍等相关环

16、境及时消毒并有记录,消毒剂和消毒器械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3.传染病疫情报告 (1)疫情报告人职责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与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每天对学生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2)疫情报告时限和内容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天内有例或者连续天内有多个学生(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发现疑似、确诊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当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咨询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