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史———十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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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略议唐律疏议中的十恶,总述,封建法律作为维护封建皇权集权制度的一个重要手段, 它对危及皇权权威、 破损封建社会制度的严重犯罪行 为规定了严峻的刑罚。 唐律疏议 “十恶” 中的 突出地体现了这 一点。本文谈论 “十恶” 的来源、 内容及对前世的发展和对后世的影响。,一、来源,说明,“十恶” 是危及封建皇权和封建国家的十种重罪的总称, 是其内容中以对待皇帝和封建国家的态度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 所体现出的对威胁损害皇权危及封建国家的思想、 言论乃至行为的严厉处罚, 充分反映了唐律维护封建君主专制主义的本质与特征。但从其维护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本质来看,“十恶”的历史是久远的, 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过

2、程, 这种渊源可追溯到秦汉时期。,秦代的罪名不外乎以下五类: 危害皇权 侵犯财产和人身罪、 渎职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破坏婚 罪、 姻家庭秩序罪。 而这其中最为重要的莫过于危害皇权罪。这类罪名中被视为 最严重的,即为 “谋反”,这也正和 , “十恶” 中的罪名相符。 汉律有许多关于维护皇权, 严防臣下侵 与附益” 犯或削弱皇权的规定, “欺谩、 诸如 诋欺、 诬罔” 以及在危害等, 皇帝尊严和皇帝安全的犯罪和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中还有 “不敬” 大不敬” 大逆不道” 等罪名。 由此可见, 秦汉时期的律法中的某些罪名已经和 “十恶” 有了一定的联系。,1、秦汉,如尚书康诰:“元恶大憝,矧惟不孝

3、不友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 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法律答问:“免老告人以不孝,谒杀,当三环之不?不当环,亟执勿失。”(三环即三原,意为可原宥)汉九章律中亦有“不道”、“不敬”的条目,2、北齐: 到了南北朝的北齐,制北齐律,第一次将“十恶”中的各个条目归纳在一起,列为“重罪十条”,即:一反逆,二大逆,三叛,四降,五恶逆,六不道,七不敬,八不孝,九不义,十内乱。,开皇元年(公元 581 年)到开皇3年(公元 583 年)修订颁布的开皇律是隋文帝

4、时期立法上的重大成就,也是当时法律 开皇律 吸收北齐改革的主要成果。从封建刑律的内容上讲,开皇律吸收北齐“重罪十条” 而加损益,正式定为 “十恶” 罪,使法律更有利于镇压各种形式的反抗斗争, 更有助于统治阶级维护社会秩序。,3、隋朝,隋书刑法志载,开皇律的“十恶之条”,“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犯十恶及故杀人狱成者,虽会赦,犹除名”。,4、唐朝,唐代承袭了隋朝开皇律中的“十恶”。即“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 唐律正式将危及封建皇权和封

5、建国家的十种重罪归为 “十恶” 罪而写入法律。由此可见, 在唐代, 无论是威胁损害皇权危及封建国家,还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紊乱封建伦常关系的行为, 都为统治者所不容。正所谓:“五刑 之中, 十恶尤切, 亏损名教, 毁裂冠冕,特标篇首, 以为明诫”。代统治者把 “十恶” 列为篇首, 使刑法镇压的矛头更趋集中, 同时也增强了 唐律 的威慑作用。,“一句诗词万两金”,唐代“十恶” 既包括敌对阶级的武装政治反抗,也包括统治阶级内部的一些严重犯罪,但二者有本质的不同。 “十恶” 把维护封建皇权与封建国家统治作为根本宗旨,把保护统治阶级成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要目的。其作用不单要调整地主与农民之间的阶级矛

6、盾,还要调 整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其根本性质是镇压农民的,特别是镇压他们的武装政治反抗,但同时也注重镇压统治集团内部的谋 反叛乱,镇压紊乱封建伦常关系与扰乱社会秩序的一些行为。所体现出的对威胁损害皇权、危及封建国家的思想、言论乃至行为的严厉处罚,充分反映了唐律维护封建君主专制主义的本质与特征。,唐代“十恶”的实质,二、内容,唐律疏议 中所记载的 “十恶”按照内容可以 , 作如下分类: 一是威胁损害皇权危及封建国家的政治性犯罪;二是严重威胁封建秩序的 “不道” 行为;三是破坏封建伦常关系的“恶逆” “不孝” ”不睦” 不义”“ 内乱”等重罪。,(一)威胁损害皇权危及封建国家的政治性犯罪,1、“谋

7、反”,释义:是“谋危社稷”即图谋推翻皇帝的统治。谓“谋危社稷”,可在疏议中却鲜见“社稷”的影子,说来说去,“谋反”就是反对君主个人。君主是国家的代表,社稷的缩影,则谋君就是谋社稷,其实,社稷在这里成了君主的代称,疏议在后面也坦言,“谋反”解释为“谋危社稷”是因为“不敢指斥尊号,故托晕曰社稷”。这几条体现了当时的三纲之一“君为臣纲”。君为臣纲的具体体现是法律对君权周全的保护以及对侵犯或可能侵犯君权行为的残酷镇压。同时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唐律疏议的最高目标是在于维护君权 。,犯者要处以斩刑父子、母女、妻妾都要处以流刑三千里。,旧唐书刑法志:又旧条疏,兄弟分后,廕不相及,连坐俱死,祖孙配没。会有同州人

8、房强,弟任统军于岷州,以谋反伏诛,强当从坐。太宗尝录囚徒,悯其将死,为之动容。顾谓侍臣曰:“刑典仍用,盖风化未洽之咎。愚人何罪,而肆重刑乎?更彰朕之不德也。用刑之道,当审事理之轻重,然后加之以刑罚。何有不察其本而一概加诛,非所以恤刑重人命也。然则反逆有二:一为兴师动众,一为恶言犯法。轻重有差,而连坐皆死,岂朕情之所安哉?”更令百僚详议。于是玄龄等复定议曰:“今定律,祖孙与兄弟缘坐,俱配没。其以恶言犯法不能为害者,情状稍轻,兄弟免死,配流为允。”从之。自是比古死刑,殆除其半。,分析,房强之弟触犯谋反。谋反为唐朝“十恶”之一,是指谋危社稷,指谋害皇帝、危害国家的行为。根据唐律规定,触犯谋反大罪,要

9、处以死刑。,2、“谋大逆”,是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即图谋毁坏皇帝祖庙、皇陵和宫殿。,犯者处以斩刑,父亲与十六岁以上的儿子皆处以绞刑,妻妾和十五岁以下的儿子以及母亲、女儿、儿子的妻妾、孙子、祖父、兄弟、姐妹全部没入宫为奴婢;家中的部曲没官;伯叔父、侄子无论是否同居,皆处以流刑三千里。,3、“谋叛”,是预谋背国从伪,即谋划背叛封建国家,投降伪政权,突出对预谋犯罪的镇压,并将反叛等严重犯罪扼杀在谋划阶段,借以减轻犯罪的严重程度。,有叛国企图的,首犯处以绞刑,从犯处以流刑;已经实施叛国行为的,不分从首皆处以斩刑。妻子处以流刑二千里。,4、“大不敬”,是指盗取皇帝服用物,盗取皇帝或伪造皇帝印玺,给皇帝

10、配药不按本方,做饭犯食禁,指责皇帝,诽谤朝政,对皇帝使臣无礼等,即侵犯皇帝人身及其尊严的各类行为。,盗窃皇帝的生活用品,都要处以流刑二千五百里。偷盗或伪造皇帝印玺的,偷盗者要处以绞刑伪造者要处以斩刑。因失误在为皇帝调配御药时没有按照配方配药,或者写错了封题;为皇帝烹调“御膳”因失误触犯了饮食方面的禁忌;为皇帝制造车辆或船因失误而不牢固的都要被处以绞刑。“指斥乘舆”就是严厉指责皇帝的药处以斩刑,对于皇帝派出的使者没有礼貌的要处以绞刑。,(二)严重威胁封建秩序的 “不道” 行为,“不道”:释义:是“杀死一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造蓄蛊毒,厌魅”,就是使用 凶暴手段致人于死,或畜养毒虫、使用邪术害人。

11、这种犯罪虽未 直接侵犯皇权,但严重扰乱封建秩序,损害专制制度的统治基础。,(三)破坏封建伦常关系的“恶逆” “不孝” ”不睦” 不义”“ 内乱”等重罪,1、“恶逆”,释义:唐律疏议即说父母之恩,昊天罔极。嗣续妣祖,承奉不轻。枭獍其心,爱敬同尽,五服至亲,自相屠戮,穷恶尽逆,绝弃人理,故曰“恶逆”。相传枭为恶鸟,生而食母,獍为恶兽,生而食父。对于谋杀祖父母的禽兽行为,自然要给予最严厉的惩罚。,唐律中,谋杀期亲以上尊长,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者仅“谋”即处以斩刑。,“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 指殴打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害伯叔父母,姑,兄

12、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等行为。殴打谋杀祖父母父母及夫等尊亲属者,逆天道,悖人伦,被认为是极恶的行为,也是儒家道德所最不能容的。,2、“不孝”,释义:即控告、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另立门户、分割财产、供养有缺;为父母服丧期间,谈婚论嫁、寻欢作乐、不穿孝服;知祖父母、父母丧,隐瞒不办丧事;以及谎称祖父母父母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控告祖父母,父母。 咒骂祖父母,父母。 祖父母父母在子孙别籍,异财。 子孙于祖父母,父母供养有缺。 服丧违制。,3、“不睦”,释义:“谓谋杀及卖缌以上亲,殴告夫及夫大功以上尊长、小功尊属”。缌麻、小功、大功是根据服制确定的亲属范围。缌麻亲是指男

13、性同一高祖父母之下的亲属,小功亲是指同一曾祖父母之下的亲属,大功亲是指同一祖父母之下的亲属。同一亲等的亲属还有尊卑的区别。,按唐律,诸谋杀,斗杀期亲以下,缌麻以上尊长者,流200里。妻殴夫者,徒1年,重伤者加凡人斗伤三等,至死者斩。妻告夫者虽所告属实,亦得徒2年。告大功尊长者徒1.5年。,【疏】议曰:礼云:“讲信修睦。”孝经云:“民用和睦。”睦者,亲也。此条之内,皆是亲族相犯,为九族不相协睦,故曰“不睦”。 【疏】议曰:但有谋杀及卖缌麻以上亲,无问尊卑长幼,总入此条。若谋杀期亲尊长等,杀讫即入“恶逆”。今直言谋杀,不言故、斗,若故、斗杀讫,亦入“不睦”。举谋杀未伤是轻,明故、斗已杀是重,轻重相

14、明,理同十恶。卖缌麻以上亲者,无问强、和,俱入“不睦”。卖未售者,非。,4、“ 不义”,释义:“谓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见受业师。吏、卒杀本部五品以上官长;及闻夫丧,匿不举哀,若作乐,释服从吉及改嫁。”指杀本属长官与授业老师,按唐律凡谋杀本属府主,刺吏,县令及吏卒谋杀本部五品以上长官者,流2000里,已伤者绞,已杀者斩。妻子夫丧而违礼制,包括闻丧不举哀,丧服未终释服从吉等,一准于父母丧。,【疏】议曰:礼之所尊,尊其义也。此条元非血属,本止以义相从,背义乖仁,故曰“不义”。 【疏】议曰:府主者,依令“职事官五品以上,带勋官三品以上,得亲事、帐内”,于所事之主,名为“府主”。国官、邑官于其所属之

15、主,亦与府主同。 其都督、刺史,皆据制书出日;六品以下,皆据画讫始是。“见受业师”,谓伏膺儒业,而非私学者。若杀讫,入“不义”;谋而未杀,自从杂犯。,5、“ 内乱”,释义:指亲属间的犯奸乱伦行为。包括奸小功以上亲属,奸父祖之妾及与之通奸者。 对于强奸亲属及与之通奸的行为,处罚重于常人。,唐律中,诸奸父祖之妾,伯叔母,姑,姊妹,子孙之妇等处绞刑,奸小功以上其他亲属及亲属之妻者流2000里,强奸者处绞。,三、唐代“十恶”对前朝的发展及对后世的影响,(一)唐代“十恶”对前朝的发展,1、隋变北齐“反逆”、“大逆”、“叛”、“降”为“谋反”、“谋大逆”“谋叛”(吸收了预谋投降的内容),强调把反、叛等严重

16、犯罪扼杀与谋划阶段,借以减轻犯罪危害程度。改动的意义在于:(1.)对于危害国家政权的,从行动犯转化为危险犯,不需要有实际的犯罪行为,有足够的危险即可定罪,等于加强了对封建政权的保护;(2)不睦。谓谋杀及卖缌麻以上亲,殴告夫及大功以上尊长、小功尊属。加强了对封建家族稳定性的保护。这是一个重要变化,它反映了封建统治经验的丰富与发展,以便更好地维护封建宗法关系。,2、从上文中对其进行分类时, 就可以看出它定罪量刑的明显特点, 比如在对 “谋反” 、 “谋大逆” 等政治性犯罪进行解释中就 能看出隋唐 “十恶” 突出对预谋犯罪的镇压, 主张将 “反” 叛” 、“ 等严重犯罪扼杀在谋划阶段, 借以减轻犯罪

17、的危害程度, 同北 齐重惩 “现行犯” 相比, 是一个很大的变化。,3、 “十恶” 是儒家思想的升华,是礼法结合的产物。 它 所维护的是儒家思想所要求的君权和社会制度; 是占据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在法律中的突出体现。十恶直接触犯了王朝的统治秩序和纲常名教,故对犯罪者不仅予以严惩(谋叛以上皆处极刑,谋反、大逆还株连亲属),而且不得适用一般通例。它集中体现了初唐法制指导思想的基本精神,是唐朝开国三十多年来法制建设经验的总结。礼,主要是指以封建纲常对臣民进行教化。统治者崇德尚礼,根据要旨在于将剥削和压迫限制在百姓可以承受的程度上,又能在伦理道德和各种关系上严格自我约束,不致犯上作乱,以图王朝的长治久安,这才是“政教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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