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不按时接孩子回家,受伤了责任全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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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长不按时接孩子回家,受伤了责任全在谁?咨询实例律师您好,我原来是去别人家给孩子做早教的,现在有的家长没时间照顾孩子,就把孩子放在我家让我照顾,本来说好每天早上9 点到 12 点,但是到了点孩子的父母就是不来接。 下午又会有别的孩子来, 我们照顾不过来。 前几天有个孩子也是这样, 父母不来接, 然后在客厅玩的时候把手伸到跑步机下面去拿东西,结果手背被磨了一大块的皮。 我们及时把孩子送到了医院,检查了只是皮外伤, 现在都已经结痂了。 但是孩子的父母说孩子会留疤, 要求我们要一直负担医疗费到植皮手术结束。我们不是不愿意负担医疗费, 但是我们觉得费用有很多都不合理,而且也不应当是由我们全部负担,请问

2、应当怎么办?律师解析在现在的社会中由于家长越来越忙,导致很多家长都将孩子寄到托管机构,到点了再去接回家。 从效果上看这种机构的确十分符合现在社会的需求,也在很大的程度上为家长省去了烦恼。 然而随着纠纷的不断产生, 相应的风险以及法律漏洞也随之而生。 咨询中出现的孩子在早教机构受伤的情况就是个很鲜明的例子,每当出现这种情形时, 当事双方都会互相指责, 从而取得最大的利益。 那么这种情形在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呢?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在

3、本案中, 关键的争议是早教机构是否属于教育机构,以及双方的责任比例。 法律中规定的教育机构一般需要获得国家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而社会上的大部分教育机构都不具有这些资质。 那么双方的关系就很可能会变成委托关系,不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了。 同时,超过委托的时间家长不来接孩子,那么孩子的风险由谁承担呢?即使双方是委托关系,由于孩子是在早教机构受的伤, 故早教机构对此应当负责。 但若家长长期都是超时不来接孩子,那么家长本身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 但一般是补充责任。 最后是医疗费问题, 本案中最终责任人需承担的医疗费用应当以医院开出的病历为准,只需要承担必要的康复费用, 若有一些与侵权行为无关的费用则不属于责任人承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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