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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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egal foundation新闻与法学系 周 莉 学习目的:n为什么要学法?n通过学习,了解最基本的法律知识,树立 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人的综合素质,适应 社会对人的需求。n衣食住行离不开法,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可 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n在校大学生张亮维权案 某在校大学生张亮收到家信,得知家 中跑运输的汽车被同村田某偷开翻入沟中 ,修理费花去 2000 多元,停运损失达 1500 多元。田某坚持只付修理费,对其他 损失概不负责。 张亮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回信告知家人 ,田某侵害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现有财 产的损失,如修理费;失去的可得利益, 如汽车正常运输时的纯收益。于是建议到 法院起诉。

2、最终张亮家人胜诉而得到赔偿 。 第一章 法的一般理论 第一节 法的概念 n一、法的语源考释 中国古代对法的解释二、非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理解n(一)神意论n(二)理性说n(三)规范说 n(四)社会控制说n(五)权力说n(六)事业论n(七)正义说 法律公正与善良的艺术! 正义就是正义,因 为上帝就是上帝!国王高于一切,却 低于上帝与法律。 正义使个人自由幸 福,使国家繁盛富足。正义只存活在人们 的心中,如果它在这里 死亡了,再好的法官也 无力挽救它。三、马克思主义的法的定义 是指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用于维 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的由国家 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四、法的概念 n1、社会

3、规范性n2、国家意志性n3、权利义务性n4、国家强制性结论: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体现由一定社会物质条件所决定的统 治阶级意志并以权利义务为具体内容的 ,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的总和。 第二 节 法的本质一、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理 解 n马克思 :“你们的法(指资产阶级的法) 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 志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 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n列宁: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政权的 阶级意志表现。从两个方面理解上述观点:n1、法律所反映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 统治阶级意志(第一级本质)。n2、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所面临的客 观物质生活条件所决

4、定的(法的第二级 本质,也是深层本质)。 二、正确处理法的本质关系n(一)法的利益的多元性与社会正义性 的关系。 n(二)法的主观意志性与客观规律性的 关系 。n(三)阶级对立性与社会共同性的关系 。 第三节 法的分类一、法的分类概述(一)定义:法的分类,就是从不同角 度,按照不同的标准,将法律规范划分为 若干不同的种类。 二、法的一般分类 n(一)根本法和普通法n(二)实体法和程序法 n(三)一般法与特别法 n(四)国内法与国际法 第四节 法的历史一、法的起源法产生经历的三个阶段n1、萌芽阶段(原始社会末期)n2、习惯法阶段 (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 时期)n3、成文法阶段(奴隶制国家时期)

5、 二、法的发展 (一)法的发展过程 1、奴隶制法最古老的法律有存在于约公元前 3000年左右两河流域的“楔形文字法”即 乌而纳姆法典和汉谟拉比法典, 以及古代印度的著名法典摩奴法典。n浮雕上方表现了公元前三世纪编成的印度 摩奴法典的文字。奴隶制法的本质特征:n确认和维护奴隶主对奴隶的人身占有 ,奴隶是法律关系的客体。n惩罚极具野蛮、残酷、随意性较大( 死刑肉刑被广泛使用)。n公开确认自由民主不平等。 2、封建制法 n(1)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系统的封建法典, 是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的法经。以后历 代相继承袭和不断发展。公元七世纪的唐律集 中国封建法律的大成,起了承先启后的作用。 宋、元、明、清

6、各代法律都承袭唐律体系。除 中国本国以外,在封建时代有些毗邻国家也采 用,明治维新以前的日本等国的法律都属中华 法系。 n(2)古稀舶来法典圣经和伊斯兰法典古 兰经这些人类智慧的结晶使芸芸众生由 野蛮走向文明,由混动走向光明,记录着人类 在文明的征程中艰难跋涉过的每一个脚印。 3、资本主义法n(1)自由资本主义法1804年公布的法国民法典 (1807年改称拿破仑法典),是一部 根据罗马法制订的资本主义民法的典型。 它肯定了商品经济关系,促进了商品经济 的发展,是一部确认资本主义制度的重要 法典,对各国立法有直接影响。 n(2)现代资本主义法(20世纪初)n(3)自由资本主义法与现代资本主义法

7、的区别4、社会主义法(建立在生产资料公 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法产生的一般规律表现在 :无产阶级取得政权是社会主义法产生 的前提,摧毁的法系是社会主义法产生 的基础,批判地继承旧法是社会主义产 生的条件。(三)法的发展方式 1、法的继承(纵向联系):新的历史类 型的法对旧的历史类型的法的继承性和借 鉴性,其实质上是新法对旧法的“扬弃”即 批判地继承。 n 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n法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律发展过程的延 续性和继承性2、法的移植(横向):将他国法律部分 地直接移入本国,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 系规范的组成部分中而产生法律效力。n社会发展和法律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 法律移植的必然性n市

8、场机制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 法律移植的必要性n法律移植是法律现代化的必然需要。 三、法的未来 未来法律发展呈现的规律性特征:n1.法律的分化与统一日益加强,在经济全 球化浪潮的冲击下,法律的全球化趋势日 益明显。n2.法律的对立性与阶级斗争法的消亡。n3.维护人类共同生活秩序的规则依然存在 。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形成与发展 n1、萌芽时时期:新民主主义革命、抗战、解 放战争n2、初创时创时 期: 1949年1966年n3、重建与发发展时时期:1978年n4、繁荣时时期:(1996年)“依

9、法治国,建 设设社会主义义法治国家”。(二)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全体人民意志的 体现,实现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和根本 利益。n1、体现了阶级意志、人民意志、国家意 志三者完美的结合 。n2、社会主义法是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 间相互关系的理性定位。n3、(物质基础对法的影响)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关系决定着社会主义法的内容 。n4、(上层建筑之间的影响)政治体制改 革的方向影响着法制改革的方向。二、我国社会主义法的特点 n(一)规范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n(二)科学性与公正性的统一 n(三)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n(四)国家的强制力与人民自觉遵守的统一n(五)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 三、社会

10、主义法的作用 n(一)引导、促进、规范和保障社会主义物 质文明建设n(二)引导、促进、规范和保障社会主义政 治文明建设n(三)引导、促进、规范和保障社会主义精 神文明建设n(四)引导、促进、规范和保障社会主义物 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n(五)引导、促进、规范和保障社会主义中 国对外关系的发展 第二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 一、法的创制的概念。n(一)法的创制也称为立法,是指特定 的国家机关在法定职权内按照法定程序 制定或认可法律规范的活动。 n(二)广义的概念法律、法规、条例 、规章等n(三)狭义的概念法律二、法创制的指导思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

11、想。 三、法创制的基本原则n(一)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n(二)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n(三)维护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n(四)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 合。 n(五)坚持我国国情与借鉴外国经验相结合 。 四、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形成n(一)提案n(二)审议n(三)通过:宪法2/3 ,法律法规1/2 n(四)公布:公布后才能生效 五、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规定和法律关系 n(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规范 n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依靠国家强 制力保证实施的,包括条件、要求和后果三 部分构成的一般性行为准则。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 n法的渊源(又称法的源泉或来源),指 法律规范

12、的表现形式即法的效力渊源,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 种:n宪法n法律n行政法规n地方性法规n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n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规范n国际际条约约(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关系 n1、概念。法律关系就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 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 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n2、基本特征:社会关系;以权利义务为内容 ;具有国家强制性;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n3、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n4、主体:自然人、法人、国家等n5、客体:物、行为、与人身有关的非物质财 富。n6、内容:权利和义务n7、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n六、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体系和法 的部门。n(一)法的体系

13、和法的部门门的含义义n1、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现现行 法律规规范按照特定的标标准分类组类组 合而 构成的相互协调协调 、相互作用的有机统统 一整体。n(二)我国法的体系与法的部门 n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 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 境资源法;军事法;诉讼法第三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的概念和方式 n(一)概念 n法的实施又称法律实施,是指法律在社会现 实中的运用、执行和实现。 n(二)方式n司法;行政执法;守法(其中前两者 又称为法的适用。)二、我国社会主义法的适用 n(一)法的适用的概念与特点n1、法的适用也称法律适用,是指国家 机关按照法律规规定的职

14、权职权 ,遵循法定的 程序将法律规规范适用到具体的人或组织组织 的专门专门 活动动。广义义上包括司法、行政 执执法、狭义仅义仅 指司法。n2、特点:专门专门 性强制性程序性规规范性 (二)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 n1、基本要求:准确、及时、合法n2、基本原则:n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n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n司法机关独立行政职权 ;n有错必纠、错案赔偿 ;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已于1995 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法适用的效力n1、法律效力,也称法的效力或法律规范的 效力,是指法律规范生效的范围。n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对人效力n2、时间效力,指法律何时生效和何时终止

15、效力及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 有效的问题。n(1)法的生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公布后经过经过 一段时间时间 生效;以到达期限 生效(这这种形式目前我国并未采用) (2)法的终止:n新法取代旧法,旧法自动终止失效;n法完成了历史任务而自然失效;n发布特别决议、命令宣布废止某项法 ;n法本身规定了终止生效的日期。 (3)法的溯及力n指新法颁布后对其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 和行为可以适用的效力。n“不溯及既往”原则3、空间效力n指法律在什么地域范围内有效。 4、对人效力n指法律对于那些人有效。n我国法对人效力是以属地主义为基础,采用“ 属地主义”、“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三 结合的原则。

16、三、我国社会主义法的遵守。 (一)概念n法的遵守简言之守法,指一切组织和全体 公民的行为都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二)违法1、违法定义:“指社会组织或者公民由于主观上的过错,所 实施的危害社会、依照法律应当追究责责任的行为为, 表现为现为 超越法定权权限或者属于履行法定义务义务 ,包括 一般违违法行为为和犯罪。” 2、违法构成要件n必须是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n违法在不同程度上具有社会危害性,侵犯了法 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n违法主体具有法定责任能力或行为能力的公民 和社会组织;n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有过错。 (三)法律责任的概念和分类。 n1、法律责任从广义上讲即义务,既包括依照法 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而产生的义务,也包括违 反法律应当承担的义务。n2、分类:违宪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 政责任。 (四)法律制裁的概念和分类。n1、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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