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海南师范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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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海南师范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确保生源质量。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3、坚持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突出重点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4、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的效益和水平。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1、复试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

2、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研究生处负责统筹部署、各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2、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各项工作,加强对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指导老师组成。3、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面试)工作小组,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应不少于5名,由导师、学科带头人、指导老师、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加。复试(面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复试面试内容及形式,根据教育部以及学校调剂和复试有关规定,拟定本专业调剂和复试的具体实施方案。4、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研究生考试的,应回避研究生招

3、生各项工作。5、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各专业复试(面试)工作小组名单,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研究生处备案。6、各学院应组织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学习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政策、业务和纪律、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确保复试程序的正常运行和复试标准统一,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7、复试试题及其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各学院及参与工作人员要做好复试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8、各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要对面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考生如对面试结果提出质疑,应负责进行解释。三、复试比例及复试资格(一)复试比例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为了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各专业原则上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

4、例一般不超过1:1.2。(二)复试资格1、我校以教育部划订的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为确定复试资格的依据。2、申请享受初试成绩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教育部公布分数线后一周内,提交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 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须在教育部公布分数线后一周内,提交已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由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及报批,逾期不予受理。3、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复试资格,将根据考生成绩、教育部划线、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差额复试量计)来综合确

5、定。4、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过多,因指标限制而不能进入复试名单者,相关学院应及时通知考生自行联系调剂参加复试。5、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调剂复试的有关规定,申请调入我校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 经审查符合要求,且已将有关报考材料转入我校的考生,可取得我校复试资格。有关调剂程序及要求参看海南师范大学201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6、同等学力身份跨专业报考,不能按时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四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进修学习证明和成绩单者,取消其复试资格。7、通过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三)复试名单1、复试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在学校研究生处及学院网页上予以发布。2、各学院负责通知有关

6、考生复试工作的有关事项(报到、面试、笔试时间、地点等) 。四、复试内容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招生学院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制定复试内容。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察;同时还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察。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一)专业素质(1)考察考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外语听说能力;

7、(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二)综合素质和能力(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含政审) ,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心理健康测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 、协作性;(4)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三)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号)执行。五、复试方式和环节各学院可根

8、据各自专业的特点,选择相应的复试方式,或适当增加其它的复试方式,尤其要重视通过综合面试方式来全面考核考生。(一)笔试1、专业课考试,以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2、对同等学力考生还要加试2门科目(参看招生简章) ,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3个小时。加试课程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以录取。(二)综合面试1、综合面试由复试(面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进行。在面试前,应召开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复试面试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并做好相关准备。2、综合面试进行量化评分,满分共10

9、0分。一般应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 、专业面试以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环节由各学科根据学科特点需求来设置(不统一要求) ,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验和操作技能,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该环节要求现场评定成绩,所占比重及相应的评分标准,由复试(面试)工作小组提前拟定并报研招办备案,但一般不超过50%。该部分评分用表由学科参考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评分表自行设计。4、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5、面试评分以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参考评分表和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实施办法为参考,面试时,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6、面试评分须使用学校统一制定的

10、研究生复试面试评分表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成绩汇总表 。报送面试成绩时,须将现场评分的所有原始表格一并报送研招办。7、面试时要做好现场记录,复试记录在各招生学院保存一年。为保证综合面试评分的公正性,建议学院对外语听力测试及面试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以备复查。(三)体检体检在复试时统一安排。(四)思想品德鉴定在复试建议名单确定后,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的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学校认为需要进一步考查时,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含笔试) 。五、复试成绩的合成(一)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实践考核)组成。(二)入学考

11、试总成绩1、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总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具体计算公式如下。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录取(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各专业的招生指标,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合格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再从调剂复试合格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二)不予录取情况以下情形的考生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1、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

12、者;3、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4、体检不合格者;5、多次参加复试,同时被其他院校列入拟录取名单者;6、未按期按要求将调剂材料(初试试卷)寄达我校者。(三)录取类别1、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我校录取类别以非定向为主,农村教育硕士为国家计划内定向。2、国家计划指标分配:在拟录取考生中按照第一志愿考生为第一序列,调剂考生为第二序列,即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考生的需要,在各序列内再根据入学总成绩高低排名来确定。3、拟录取为单位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硕士生须与用人单位和委托培养单位签订有定向培养协议书 、 委托培养协议书或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我

13、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4、除委托培养录取考生外,所有考生均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5、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四)录取审核拟录取研究生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报省招办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七、招生纪律各招生学院应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届时,校纪检处、研究生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学院和个人,将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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