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2日课程《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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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04-02颁布 2014-10-01实施CJJ28-2004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废止CJJ28-2014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内容1.总则 2.施工准备 3.工程测量 4.土建结构工程 5.管道安装及检验 6.热力站及中继泵站 7.防腐和保温工程 8.试验、清洗、试运行 9.工程竣工验收本次修订和补充的主要内容1、增加了对工程施工准备的要求; 2、将原有土建结构工程进行了重新划分,并增加了架 空管道工程、防水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标准; 3、增加了直埋蒸汽管道施工及验收的技术标准,并对 原有热水管道的安装及验收标准进行了补充; 4、将管道的焊接及检验(原第4章)归并到第

2、5章,并 补充了管道安装及检验的部分内容; 5、增加了能源计量的施工及验收标准; 6、增加了单位工程验收标准; 7、对近年来出现的新技术、新工艺纳入了本规范,同 时修改了条文中不相适应的内容,补充了新内容;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

3、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 总 则1.0.1为规范城镇供热管网工程的施工工艺,保证工程质量, 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符合下列参数的城镇供热管网工程的施工 及验收。 (1)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介质温度小于或等于350 的蒸汽管网。 (2)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2.5MPa,介质温度小于或等于200 的热水管网。 1.0.3 工程施工过程应采用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先进技术和生 产工艺,并应制定相应的环保措施方案。 1.0.4 在湿陷性黄土区、流砂层、腐蚀性土等地区和地震区 、巷道区建设供热管网工程,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 合

4、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5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施工准备 2.1 一般规定 2.1.1 工程开工前应建立工程项目部,并应建立施工 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 2.1.2 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和施工环境 条件,确定组织机构。 2.1.3 施工单位开工前应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 现场情况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建设单 位和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 2.1.4 工程施工应按设计文件进行,当修改设计时必 须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经建设 单位和监理单位认可。2.2 技术准备2.2.1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部应进行设

5、计图纸会审 ,取得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参加设计交底 ,掌握设计要求。 2.2.2工程项目部应组织施工管理人员踏勘现场,了 解工程地形、工程用地、交通、建构筑物、地下 管线等现场情况。 2.2.3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召开工程协调配合会 ,以解决工程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和其他管线配合 问题。 2.2.4工程开工前,必须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对施工人员 进行安全、技术培训。2.3 物资准备2.3.1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及设备必须符合设 计要求且有产品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 当设计未提出要求时,则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2.3.2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和工程进度计 划的要求制定物资和设备采购供应计

6、划, 组织机械设备和材料进场,对进场后的施 工物资进行质量检验并办理验收手续。2.4安全设施2.4.1施工过程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建设单位、监理单 位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2.4.2施工现场必须根据作业对象及其特点和环境状况,设置 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坚固、醒目、完整并具 有抗风能力。 2.4.3施工现场夜间必须设置照明和反光功能的警示装置。 2.4.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人员,并随时检查安全设施的有 效性。 2.4.5施工现场宜进行封闭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2 护拦高度不得低于1.2m。3 围挡和护拦应连续不得间断。2.4安全设施2.4.6高

7、空作业必须有牢靠的立足处和防护设施,作业人员应配戴安 全带、绳。 2.4.7施工中设置临时攀登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直梯高度不宜超过8m,直梯踏板间距宜为300mm,梯子净宽宜 为400mm-500mm,并应在高度超过3m时加设护笼。当直梯高 度超过8m时应加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面积不宜小1.5m2。2斜梯垂直高度不宜大于5m,宽度不宜小于700mm,坡度不宜 大于45,踏板每步高不宜大于250mm,宽度不宜小于250mm。 梯道临边一侧必须设栏杆,高度应为1.2m,立柱水平距离不宜大 于2m,横杆间距应为500mm-600mm,并应设置护网。3梯脚应置于坚实基面上放置牢固。4梯子上端应有固定

8、措施,并应设置1.0m-1.2m高的扶手。3 工程测量3.1一般规定 3.1.1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提供的城镇平面控制 网点和城市水准网点的位置、编号、精度等级及其坐标和高 程资料,确定管网设计线位和高程。 3.1.2工程测量所用控制点的精度等级应不低于图根级。 3.1.3设计测量所用控制点的精度等级符合工程测量要求时,工 程测量宜与设计测量使用同一测量系统。 3.1.4供热管线的中线桩和控制点宜采用平移法或方向交会、距 离交会、坐标放样等方法定位,并应设置于线路施工操作范 围之外便于观察和使用的稳固部位,不宜采用后方交会的方 法。 3.1.5当新建管线与现状管线相接时,应先测量现

9、状管线的接口 点管线走向、管中坐标、管顶高程,新建管线应与现状管线 顺接。3.2 定线测量3.2.1管线工程施工定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主干线、支干线、支线的次序进行2主干线起点、终点、中间各转角点及其它特征点应在地 面上定位。3支干线、支线可按主干线的方法定位。4管线中的固定支架、地上建筑、检查室、补偿器、阀门 可在管线定位后,采用钢尺丈量方法定位。 3.2.2管线定位应按设计给定的坐标数据测定点位。应先测定 控制点、线的位置,经校验确认无误后,再按给定值测定管 线点位。 3.2.3直线段上中线桩位的间距不宜大于50m,根据地形和条 件,可适当加桩。3.2 定线测量3.2.4管线中线定位

10、测量可采用GPS接收设备、全站仪、电磁 波测距仪或检定过的钢尺丈量。当用钢尺在坡地上测量时 ,应进行倾斜修正。量距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1000。 3.2.5管线定线完成后,点位应顺序编号,起点、终点、中间 各转角点的中线桩应进行加固或埋设标石,并绘点标记。 3.2.6管线转角点应在附近永久性建筑物或构筑物上标志点位 ,控制点坐标应做记录。附近没有永久性工程时应埋设标 石。用图解法确定管线转角点点位时,应绘制图解关系图 。 3.2.7管线中线定位完成后,应按施工范围对地上障碍物进行 核查。施工图中已标出的地下障碍物的近似位置应在地面 上做出标志。 3.2.8地下隧道暗挖施工应先布设地面控制网,后

11、布设地下控 制点。3.3 水准测量 3.3.1水准观测前应对水准仪和水准尺进行标定,标定的项目 、方法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三、四等水准测 量规范GB12898的有关规定。在作业过程中,尚应对仪 器的i角, 水准仪视准轴和水准管轴之间的夹角,误差经 常检验。 3.3.2水准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附合水准路线闭合差30L1/2mm(L为附合路线长度,以 km计)。2水准测量跨越河流、深沟,且视线长度超过200m时, 应采用跨河水准测量方法,跨河水准应观测两个单测回, 半测回中观测两组,两测回间较差应为40Lmm(L为跨 河视线长度,以km计)。3设计另有要求时,按设计要求执行。3.3

12、水准测量3.3.3在管线起点、终点、固定支架及地下穿越部位的附近, 应留临时水准点。管线沿线临时水准点的间距不宜大于 300m,临时水准点标志应明显,安放应稳固。 3.3.4两固定支架之间的管道支架、管道、检查室等高程,可 用固定支架高程进行相对控制。当直埋保温管道的高程无 法用固定支架高程进行相对控制时,可用变坡点、转折点 的高程进行相对控制。 3.3.5供热管线与热源连接部位的高程应用热源高程校核。 3.3.6地上、地下联系测量宜采用三角高程或倒尺法。在进行 水准控制测量点位测量时宜采用两种方法结合的办法。 3.3.7地下水准测量应与地面水准控制点联测。3.4 竣工测量3.4.1供热管线工

13、程竣工后应全部进行平面位置和高程测量, 并应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 3.4.2测量的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解析坐标的管线点位中误差,指测点相对于邻近解析 控制点不应大于50mm。2管线点的高程中误差,指测点相对于邻近高程控制点应 为30mm。3管线与邻近的地上建筑物、相邻的其它管线、规划道路 或现状道路中心线的间距中误差,用解析法测绘1:500- 1:2000图时不应大于图上0.5mm。用图解法测绘1:500- 1:1000图时,不应大于图上0.7mm。3.4 竣工测量3.4.3供热管线应测下列竣工数据:1管线材质、管径2管线起点、终点、平面转角点、变坡点、分支点的中心坐标和高程3管线高程

14、的垂直变动点中心坐标和垂直变动点上下两个部位的钢管上表面 高程4管沟敷设的管线固定支架处、平面转角处、横断面变化点的中心坐标和管 沟内底、管沟盖板中心上表面的高程5检查室、人孔中心坐标和检查室内底、顶板上表面中心的高程,管道中心 和检查室人孔中心的偏距,其它构筑物的位置、尺寸和上顶高程6管路附件及各类设备的平面位置,异径管处两个不同直径的钢管上表面高 程7管沟穿越道路或地下构筑物两侧的管沟中心坐标和管沟内底、管沟盖板中 心上表面的高程8地上敷设的管线所有地面支架处中心坐标和支架支承表面处的上表面高程9直埋保温管管路附件、设备、交叉管线的中心坐标或与永久性建筑物的相 对位置,变坡点、变径点、转角

15、点、分支点、高程垂直变化点、交叉点的外 护层上表面高程和直管段每隔50m的外护层上表面高程,穿越道路处道路两 侧管道中心坐标和保温管外护层上表面高程。3.4 竣工测量3.4.4在管网施工中已露出的其他与热力管线相关的地下管线 、构筑物,应测中心坐标、上表面高程、与供热管线的交 叉角,地下管线性质、直径及构筑物的外形尺寸应做记录 。 3.4.5竣工测量资料应按下列要求绘制在竣工图上:1竣工测量选用的测量标志,应标注在管网总平面图上2各测点的坐标数据,应标注在平面图上。3各测点的高程数据,应标注在纵断面图上。3.4.6竣工测量应编写工作说明,其内容应包括:1概况,管线种类、起止地点、实测长度2实测

16、情况,测量中遇到的一些需要说明的问题,平面坐标 和高程的起算数据、施工改线、拆除或连接情况3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3.5 测量允许偏差3.5.1水准点闭合差应为12L1/2(mm)(L为水准点之 间的水平距离以km计)。 3.5.2导线方位角闭合差应为40 n1/2 (n为测站数) 。 3.5.3直接丈量测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5.3的规 定。表3.5.3直接丈量测距的允许偏差序号 固定测桩间距离m允许偏差mm 1L200L/50002200L500L/100003L500L/200004土建结构工程4.1一般规定4.1.1施工前,应对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进行 现场核查,逐项查清障碍物构造情况及与拟建工程的相对 位置关系。当开挖管沟发现文物时,应采取措施保护并及 时通知文物管理部门。 4.1.2施工中,对工程影响范围内各种障碍物的保护措施必须 符合下列规定: 1给水、排水、燃气、电缆等地下管线及构筑物应能正常使用 2加固后的线杆、树木等必须稳固 3各相邻建筑物和地上设施在施工中和施工后,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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