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专题 信息网络传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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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专题 信息网络传播权提 纲n如何理解信息网络传播权?n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属性n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表现n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之前的 法律状态n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出台与重点n评价该条例与展望如何理解信息网络传播权?n根据新著作权法第10条第12款规定,信息网 络传播权是指“著作权人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 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n新著作权法特别强调了表演者和录音录像制作者等邻 接权人的网络信息传播权,第37条第6款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 表演获得报酬的权利;第41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音像作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

2、行、出租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如何理解信息网络传播权?n对内涵的理解n 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应当包括这 样几种行为:n1)要将有关的作品数字化。n2)要将数字化的作品在网上传 播(邮件传输与局域网传输)。n3)社会公众可以在自己选择的 任何时间和地点,访问或者获得 有关的作品(点对点式)。如何理解信息网络传播权?对内涵的理解应当注意:n1)“传播,意指向未在传播起源地的公众进行传输。 n根据传统的理解将作品传达给公众,无外乎两种方式:n一公开传播,即通过广播、表演、放映和有限传播等方式使公众听到或者看到作品,但是公众并没有得到固定作品的有形物体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作品的载体;二、

3、发行指向公众提供合理数量的作品原件或复制品。也就是说,公众是通过得到作品的载体感觉到作品的。这里暗含的另一层意 思就是,凡发行作品必须涉及作品的复制,而且是先将作品复制 ,再提供给公众,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发行给公众的作品都是复 制品。如何理解信息网络传播权?n2)网络传播“是提供作品的这一 初始行为至于用户的是否获 得复制品,是否使该作品能被用 户感觉到,从而被用户使用的问 题则与本条无关。” n3)传播与广播的区别:即广播 电台电视台所谓的播放权,是指 通过无线电波、有线电视系统传 播作品的权利。 如何理解信息网络传播权?传 播 权公开传播 (播放权)发行网络传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属性n一种观

4、点为:集经济性与精 神性为一体的综合性权利( 承担赔礼道歉的法律责任)n二种观点为:综合性的财产 性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形态n数字化n上传n转载(一般链接、图文框链 接、埋置链)n下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前的法律状态n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 二)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和第四十 八条第二款的规定n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n20031223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 第三、七、八、九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前的法律状态n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 20050530)典型案例n王蒙等六作家诉“北京在线”网站案件 (

5、著作权法第10条 “等方式使用 作品的权利”的规定 )n北大教授陈兴良诉超星数字图书馆案 件(修订后的著作权法第10条第 (十二)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n榕树下诉社会出版社案(“专有出版权 ”的网络权)n郑成思等学者诉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 限公司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的出台与重点n权利人n权利内容n权利限制n数字图书馆n网络服务商权利人n条例第1条 保护著作权人、 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以下 统称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 传播 权利内容(三重保护)n第二条 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 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

6、规定的外,任何 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 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 付报酬。 n第四条 为了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人可以采取 技术措施。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 施,不得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主要用于避 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 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除外。 自愿许可与非自愿许可n 第九条 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 的公众免费提供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 表的种植养殖、防病治病、防灾减灾等与扶助贫困有 关的作品和适应基本文化需求的作品

7、,网络服务提供 者应当在提供前公告拟提供的作品及其作者、拟支付 报酬的标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著作权人不同意提供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提供其作品;自公告之 日起满30日,著作权人没有异议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提供其作品,并按照公告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 报酬。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著作权人的作品后,著作 权人不同意提供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删除著 作权人的作品,并按照公告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提 供作品期间的报酬。 依照前款规定提供作品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 得经济利益。 数字图书馆n第七条 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 、美术馆等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 息网络向本馆馆舍内服务对象提供

8、本馆收藏 的合法出版的数字作品和依法为陈列或者保 存版本的需要以数字化形式复制的作品,不 向其支付报酬,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得经 济利益。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需要以 数字化形式复制的作品,应当是已经损毁或 者濒临损毁、丢失或者失窃,或者其存储格 式已经过时,并且在市场上无法购买或者只 能以明显高于标定的价格购买的作品。 网络服务商n第二十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服务 对象的指令提供网络自动接入服务, 或者对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 录音录像制品提供自动传输服务,并 具备下列条件的,不承担赔偿责任:n (一)未选择并且未改变所传输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 制品; (

9、二)向指定的服务对象提供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并防止指定的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人获得。 网络服务商n第二十一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提高 网络传输效率,自动存储从其他网络 服务提供者获得的作品、表演、录音 录像制品,根据技术安排自动向服务 对象提供,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不承 担赔偿责任:n (一)未改变自动存储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 品; (二)不影响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 原网络服务提供者掌握服务对象获取该作品、表演、 录音录像制品的情况; (三)在原网络服务提供者修改、删除或者屏蔽 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时,根据技术安排自动 予以修改、删除或者屏蔽。 网络服务商n 第二十二条

10、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 务对象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供服务对 象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 演、录音录像制品,并具备下列条件 的,不承担赔偿责任:n (一)明确标示该信息存储空间是为服 务对象所提供,并公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名 称、联系人、网络地址; (二)未改变服务对象所提供的作品、 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三)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 道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 品侵权; (四)未从服务对象提供作品、表演、 录音录像制品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 (五)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 本条例规定删除权利人认为侵权的作品、表 演、录音录像制品。 网络服务商n 第二十三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 为

11、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 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 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 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 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明 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 、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 担共同侵权责任。 典型案例n搜狐因擅自转载网络小说上海 相亲情人遭起诉 对条例的评价与展望著作权法实 施条例互联网著作 权行政保护办 法司法解释著作权法信息网络 传播权保 护条例对条例的评价与展望n与伯尔尼公约相比较 向公众传播权是伯尔尼公约中的一项权利 。公约第11条第2款规定:“文学艺术作品的 作者享有下列专有权利:(1)授权广播其作 品或以其他无线传送符号、声音或图象的方 法向公众传

12、播其作品;(2)授权由原广播 机构以外的另一机构通过有线传播或转播的 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 即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广播权、播放权对条例的评价与展望n与WCT、WPPT相比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96年版权条约规定的向公众传播的权利,不同于伯尔尼公约中关于公开传播权的条文,不 限定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技术手段,“任何形式”的传播都包括在内,不论有线还是无线方式,使用模拟技术还 是数字技术,基于电磁波还是导向的光波;该条也没有 象伯尔尼公约的有关条款那样区分作品的“表演”、“朗 诵”等使用方式,而是概括地包括作品表演、朗诵等各种使用方式 。即WCT、WPPT 伯尔尼公约而我国的采用了前者又保留了后者,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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