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消项目管理规范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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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降消项目管理规范妇幼保健降消项目管理工作管理规范文件n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 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卫 妇社发2006206号文件(5个附件) 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 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管理方案 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管理规范 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 乡镇卫生院产科标准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n 目的 明确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导致孕产妇死亡的 相关因素; 提出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干预措施,为政府决策 提供依据; 及时吸取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技术服务的经验教 训,不断完善和落实技术服务规范,提高产科质 量; 引起全社会对孕产妇健康和安全的关注; 有效减少孕产妇死亡的发生,将

2、孕产妇死亡控 制在最低水平。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n 评审的组织与职责 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领导、组织、监督和协调所辖区内孕产妇死亡 调查及评审工作; 负责成立本辖区内孕产妇死亡评审专家组; 负责提供和保障孕产妇死亡调查及评审所需的 各项经费; 根据评审发现的问题,组织制定相应的管理规 定并监督落实; 负责向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反馈评审结果。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 n 评审的组织与职责 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实施对本县(市 )孕产妇死亡的评审; 负责对非住院分娩的孕产妇死亡个案进行全过 程调查,收集医疗机构上报的孕产妇死亡全过 程的调查资料; 负责将原始调查资料、评审个案分析报告和评

3、审总结报告一并报送上一级妇幼保健机构,同 时将评审总结报告报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反馈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n 评审专家组组成与职责 成员组成: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医疗保健机 构的妇产科、妇幼保健及其他相关专业人员,评 审组成员数量应为单数。 职称要求:县(市)评审组成员原则上由中级以 上职称人员组成。 职责:根据提供的孕产妇死亡调查资料、个案报 告,明确孕产妇的死亡诊断;根据“十二表格”、 “三个延误”理论,发现孕产妇死亡发生过程中保 健、医疗、管理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 见或干预措施;市级专家组成员应参加县级组织 的评审。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n 评审原则 保密原

4、则:评审结论不对社会公布,评审人员 不得将评审经过与结论对外披露。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以多数人的意见为结论。 相关学科参评原则:死亡原因与某学科相关时 ,必须邀请该学科专家参评。 回避原则:孕产妇死亡发生医院的专家组成员 在评审时,应采取回避原则。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n 评审时间、程序 时间:根据孕产妇死亡时间、数量确定,原则 上半年组织1次。 程序:医院内的孕产妇死亡填写医院孕产妇 死亡调查及死亡病例摘要,评审时带全部原 始病历参评;非医院内的孕产妇死亡由县妇幼 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入户调查,填写社区 (入户)孕产妇死亡调查参评。 n 孕产妇死亡评审个案分析报告(评审后产出) n 孕产妇死亡评

5、审总结报告(评审后产出)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n个案分析报告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n 评审总结报告 第一部分:概述(包括死亡例数、死因分布、死 亡病例到一般特征、评审情况等) 第二部分:发现到主要问题(按照3个环节4个方 面查找存在问题,要把问题进行归纳、提炼、分 类) 第三部分:根据存在问题提出干预措施(不能太 笼统、简单,要符合当地到实际,具有可及性和 可操作性,能够通过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保健机构到努力可以达到或实现的)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n重视每一例孕产妇,因为:怀孕妇女40% 会出现并发症15% 会出现危及生命的并发症但是几乎不可能预见哪些妇女会出现并发症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

6、准n 产科急救服务的可得性 超过最佳抢救时间,抢救就难以成功,及时 得到合适的医疗救助是关键。为此,服务半 径应在2(5)小时的路程内。 疾病名称最佳抢抢救时间时间 产产前出血12小时时内 产产后出血2小时时内 子宫宫破裂24小时时内 子痫痫48小时时内 滞产产72小时时内 产产褥感染6天内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n 孕产妇应该是政府优先救助的对象,因为: 救了一个孕产妇就救了两条命! 救了一个孕产妇就救了一个家庭! 减少一个孕产妇死亡就减少了一个新的贫困 家庭的出现! 不能把孕产妇死亡当正常死亡看待!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n 中心设置 选择1个县级综合医院作为本县的产科急救中 心。 中心必

7、须具备综合抢救能力,除妇产科外,内 科、外科、儿科、急诊科、麻醉科、检验科等 均须具备与中心相适应的急诊急救能力。 产科急救中心所在的医疗机构应取得母婴保 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n 组织管理 产科急救中心设立急救小组,急救小组成员 由医务科、妇产科、内科、外科、儿科、急 诊科、麻醉科、辅助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组长由业务院长担任。 急救小组承担现场抢救及转运任务。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n 制度建设 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制度 建立基础信息登记(孕产妇急危重症接诊及出 诊登记本、孕产妇急危重症抢救登记本、转运 与反馈登记本、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本、业务学习登记本)

8、n 知识技能 基础理论 基本知识 基本技能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n 人员资质 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医学专业学历、相应专业的 执业资格;助产人员须有妇产科执业医师(助理 执业医师)或护士注册资格,并取得母婴保健 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 急救中心的产科人员配备应与所承担的业务量相 适应,人数不得少于8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不 得少于4人,产科主任应从事妇产科专业10年以 上,并具有妇产科中级以上职称。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n 房屋设备 房屋、设备与药品要符合县级医疗机构建设的 基本标准。 产科应设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室,配备相应的 抢救设备。 急救中心必备设备 妇产科必备设备 急救药品和血液制品县级产

9、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n 病历书写 门(急)诊病历记录:接诊医师完成(抢救与观察记录) 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出院或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抢救记录:随时完成,时间应具体记录到分钟,未能 及时书写的,应在抢救结束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 以说明。 死亡记录:24小时内完成,死亡时间具体到分钟。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一周内完成,并做好相应记录。 因抢救需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诵一遍,抢救结 束后据实补记医嘱。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n 绿色通道 建立与辖区转诊单位的网络联系,有明确的联系 电话及联系人,建立登记本。 在辖区内公布专用的孕产妇急救电话,设醒目的 急救通道和抢救地点标识。 备有处于功能状态

10、的救护车,实行24小时值班。 急救中心接电后5分钟内出诊,实施抢救或转运。 急危重症孕产妇到达急救中心,当班产科最高职 称的医师5分钟内到场组织抢救。 抢救过程中要保全部药品的保存安瓿、资料,以 备核对。 对每例抢救孕产妇均要进行分析、总结、反馈。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n 信息管理 建立信息上报制度 每季度填报转运抢救急危重症孕产妇统计表, 报县项目办。 n 质量控制 严格执行技术服务规范。 建立自查机制,接受上级督导。 应加强产科急救中心服务和技术质量的管理, 提高急诊急救能力,减少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 。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管理规范n 职责 村级卫生室 掌握孕情,动员孕产妇到乡卫生院产前检查

11、和住 院分娩。 成立护送小组,负责护送孕产妇到乡镇卫生院或 产科急救中心分娩。 乡镇卫生院 负责辖区内的孕产妇保健管理 负责高危筛查,注意早期识别和管理高危孕产妇 成立抢救小组,负责初步抢救,及时护送转诊 没有输血和抢救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原则上不得 开展剖宫产手术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管理规范n 职责 县级医疗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全县孕产妇保健管理及信 息管理,其他助产机构必须履行孕产妇保健 和信息收集与上报职能。 医疗机构履行高危孕产妇的诊治职能 履行转诊职能,及时将疑难或急危重症孕产 妇转至“产科急救中心”或上级医院。 参与对乡、村级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管理规范n 高危

12、孕产妇管理 筛查制度: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进行筛 查,评分在1030分以上者转县级以上医疗保健 机构诊治与分娩。 首诊制度:实行首诊负责制,高危孕产妇须建档 、专人负责、早期干预、及时转诊。 逐级报告制度:评分10分以上高危孕产妇须及时 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动态管理。 追踪随访制度:定期下村跟踪随访高危孕产妇。 护送转诊制度:使用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 知单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管理规范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管理规范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管理规范危重危重危重高危评评5分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村卫生室乡卫生院督导报告县级医疗保健机构高危评1030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省、地市级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产科标准 政

13、府对“降消项目”有政策性保障并组织领导其 实施。对住院分娩限价做出承诺,并张榜公布 。 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 产房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符合要求。 助产人员必须具备医学中专或相当学历,有一 年以上产科临床工作经验,参加过助产临床培 训,并掌握了卫生部关于乡级产科人员助产技 术操作规范及产科适宜技术的要求。 正确掌握助产技术、产科急救、新生儿窒息复 苏等技术。乡镇卫生院产科标准 产科应有按病历书写规范要求的产科病历 ,完善病案管理。 建立通畅的绿色通道与转诊流程,掌握转诊指 征,及时转诊。 为孕产妇、婴儿及家属提供人性化的友好服务 。 提供良好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开展母婴安全及 母

14、乳喂养的健康教育。 本院接生比例不低于全乡全年住院分娩人数的 40%,或全年接生数不少于50例。乡镇卫生院产科标准n 房屋标准 产科门诊:一间不小于12平方米的诊室,内设水池 、候诊场所,产科检查床须用屏风与外界隔开。 分娩区:分娩区总面积应在40平方米以上,相对独 立集中在病房一端,远离污染源,分娩区与外界应 有缓冲区,缓冲区内有更衣室、换鞋处、刷手处, 刷手处应有流水洗手设施。分娩区内应设有待产室 和分娩室,待产室应设待产床1张;分娩室面积不 少于12平方米,地面、墙壁、天花板应便于清洁和 消毒,光线充足,室内应有调温设备与电源接口。 母婴同室:每组母婴床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乡镇卫生院

15、产科标准乡镇卫生院产科标准乡镇卫生院产科标准n 设备标准 基本设备:检查床、待产床、产床、照明灯、 敷料柜、器械台、推车(担架)、新生儿抢救台 、急救药品柜(内放急救设备与药品)、紫外线 灯、常规消毒设备、刷手与污物处理设备、污 物桶、调温设备。 诊断测量用具: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新 生儿磅秤、软尺、骨盆测量器、多普勒胎心仪( 或木式、额头式胎心听诊器)、集血器、成人磅 秤、量杯、时钟、消毒手套。乡镇卫生院产科标准n 设备标准 治疗器械类:注射器、开口器、舌垫(压舌板)、 电动吸引器、胎头吸引器、产包、导尿包、侧切 缝合包、刮宫包、内诊包、氧源及吸氧装置、新 生儿气管导管、吸痰管、新生儿复苏囊、新生儿 保温用品、给氧面罩、新生儿喉镜、输液器、输 液架、沙袋上下叶拉钩、宫颈钳、卵圆钳、刮匙 。 其它设备:B超、心电图机、X光机、健康教育基 本设备和材料;能开展血、尿、便常规,乙肝五 项、血小板、红细胞压积、出凝血时间、肝肾功 能检查、血型测定等的实验室设备。以上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在良好功能 状态,随时可及、可用。乡镇卫生院产科标准n 药品 宫缩剂、心血管系统药物、解痉剂、降压药、 升压药、镇静剂、利尿剂、止血药、补溶剂、 纠酸药、麻醉药等其它药品。 药品要确保在有效期内,规范摆放,安全保存 ,随时可及、可用。降消项目特派专家工作特派专家工作任务 受省卫生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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