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法宣贯3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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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精神卫生立法宣贯 概 要n重要性和必要性n进程和主要举措n主要特征精神卫生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患有精神疾病则意味着:在获得适当的精神卫生服务方面处于弱势- 因疾病而缺乏自知力- 被社会的偏见和歧视推向了边缘化 需要得到法律保护- 约120个 WHO成员已有立法 (其中51% 在近10年 中立法)- 各国立法之间存在巨大差异中国的现状:n1,300,000,000 总人口总人口n16,000,000 精神疾病患者精神疾病患者n16,000 精神科医生精神科医生n28,000 精神科护士精神科护士n1,100 精神卫生机构精神卫生机构n2,600 社区精神康复机构社区精神康复机构n156,00

2、0 精神科床位精神科床位 每万人口精神科床位 (2000年)计划经济时代的精神卫生政策积极、综合化防治就地管理、重点收容 城市建立精神疾病防治网络农村建立家庭病床政府通过各系统建立并管理 精神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发挥主要作用社会变革中的精神卫生需求增长:各种社会冲突加剧,竞争压 力增大,人口和家庭结构改变 领域拓展: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 老年痴呆和抑郁,物质滥用,创伤后心理 危机等迅速增长地位下降:精神疾病患者的负担增加, 边缘化加速,歧视和偏见加重n能力不足:精神卫生服务各自为政,服 务质量参差不齐,社区精神卫生服务面 临困境,患者医疗权益不能保障上海市部分精神障碍的患病率变化诊断1958年

3、患病率1990年代初患病率精神病性障碍0.280%1.639%精神分裂症0.098%0.68%抑郁症1.66% 焦虑障碍3.519%65岁以上人群老年痴呆 4.61%儿童心理卫生问题12.25%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率 (上海市 1,317 社区居民调查, 2004年) n有关精神分裂症的知识 : 36.8%n有关抑郁症的知识: 41.0%n有关焦虑症的知识: 29.4%n所居住社区附近的精神卫生服务机构 46.6%n上海市内的精神卫生服务机构: 53.4%上海市精神卫生服务各自为政状况系统统机构数床位数精神科医生 人数精神科护护士 人数卫生205,9709191,478民政31,813132 15

4、6公安1 254 23 32私人 71,070149 140其他111,389-上海市的患者社会保障水平城区无业精神病患者: 33,458名 得到治疗者不足30%2000年患者家庭人均月收入: 380元 (当时普通市民家庭人均月收入670元)2000年患者家庭月均医疗费用支出 : 161元上海市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困境1972年:开始建设工疗站1992年总数223 家覆盖100 社区 接收慢性患者: 6,562人2002年正常运转: 90家部分关闭: 28 家基本关闭: 18家完全关闭: 60家接收慢性患者: 1,959人开展精神卫生立法的目标是n阻止对患者权益的侵害n防止对患者的歧视和偏见n保

5、护患者的自主权和人身自由n保障患者的各种公民权益n促进患者得到恰当的医疗和融入社会n促进提高全社会的精神健康水平中国精神卫生立法的进程与主要举措主要的国际性立法相关文件n世界人权宣言 (1948)n赫尔辛基宣言 (1964)n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ICCPR, 1966) n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ICESCR, 1966)n夏威夷宣言 (WPA, 1977)nWHO 国际精神卫生立法报告 (WHO, 1978)主要的国际性立法相关文件n精神发育迟滞者权利宣言 (UNGA resolution 2856, 1971)n残疾人权利宣言 (UNGA resolution 3447,

6、 1975)n保护精神疾病患者与促进精神卫生保健的原则 (UNGA resolution 46/199, 1991)n马德里宣言 (WPA, 1996)n精神卫生法: 十项基本原则 (WHO, 1996)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n刑法 (1980)n刑事诉讼法 (1980)n民法 (1987)n民事诉讼法 (1982)n残疾人保障法 (1990)n母婴保健法 (1994)n婚姻法 (2001)精神卫生立法主要进程n n1985: 1985: 完成第一稿n n1991:1991: 修改完成第十稿n n1996:1996: 开始上海地方立法n n1999:1999: 修改完成第十一稿n n2002: 2

7、002: 颁布实施上海地方法规n n2004: 2004: 修改完成第十五稿; 编印系列参阅材料n n2005:2005: 修改完成第十六稿n n2007:2007: 争取提交国务院法制办立法遇到的问题与障碍n缺乏了解和认识 (尤其是在政府部门)n缺乏人力、物力与财力支持n地区间差异明显 n缺乏法律法规基础n缺乏可靠的基础信息与工作策略n对可能的变革缺乏准备采取的相应步骤和策略n步骤一: 游说、倡导和宣传普及 高层动员会 (1998, 1999) 精神卫生工作会议 (2001) 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 (1999- ) 大众媒体的积极介入 (1999- )采取的相应步骤和策略n步骤二: 提供技术支

8、撑,形成各方共识研讨会与现场调研 (1999- )有关精神卫生政策与立法的循证为基础的研究 (2000- ) 参阅材料一到参阅材料三(2001-2003)草案的详细解释说明采取的相应步骤和策略n参阅材料一: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文件资料汇编n参阅材料二:典型案例及相关研究资料汇编n参阅材料三:起草经过与修改稿汇编采取的相应步骤和策略n步骤三: 开展地方立法 n步骤四: 制定政策 (2004年下发) 和工作规划 (2002年 下发)精神卫生立法成为政府工作的目标之一提供物质和经费支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策略 中国精神卫生立法的主要 特征主要特征n社会支持与消除偏见歧视n精神卫生促进n对精神卫生

9、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规范和监督考核n社区精神卫生康复和职业训练n将精神卫生服务纳入初级卫生保健和综合性医院非自愿住院平衡以下三方面利益:n 患者的基本人权n 公共安全n 患者的治疗需要历史上发展形成了两种模式:美国模式英国模式强调危险性标准强调治疗需要标准强调正当性程序强调恰当的医疗护理强调警察权利强调监护人/医生权利中国的非自愿住院形式知情同意的法律规定n患者和/或医疗看护人应被告知:诊断疾病严重程度建议的治疗及其可能后果n患者和/或医疗看护人可以接受或拒绝治疗(强制住院 除外)n特殊治疗手术必须:至少三名副主任以上职称的医师决定告知患者和/或医疗看护人可能后果取得书面同意精神疾病诊断的法律规定n按照国家或国际现行诊断标准n由具备资质的专科医师(有资格的机构)作出n应当进行复核,有异议时进行医学鉴定或会诊约束与隔离的法律规定n由具备资质的专科医师医嘱决定n避免可能对自身或他人的伤害n按照操作规范执行n禁止利用约束或隔离惩罚患者患者在接受精神卫生服务中的 其他权利n精神障碍者还享有如下权利通讯会见亲戚朋友处理私人财物保守个人隐私n需要限制上述权利时应告知并予记录患者在接受精神卫生服务中的 其他权利n不得对精神障碍者进行录音、录象、摄影或者播放视听资料, 除非取得本人或医疗看护人书面同意n因学术交流等需要公开患者病情资料时, 应当隐去能识别该患者身份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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