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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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编制规范解读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资产处 2010年10月 太原今年8月8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国 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 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9 月1日起试行。规范的出台背景如 何,有哪些特点和主要内容? 一、规范发布的主要背景二、规范的性质、体例和框架三、对规范主要内容的理解编制规范的主要背景第一,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无论是现代经济理论还是国 家的经济运行实践都表明,有了科学 合理的计划,市场运行才能减少盲目 性,才能有序运行。背景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 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 依据有关法律

2、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 的,体现了对未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 时序、结构等方面的设计和谋划。有了这个 计划,才能对供多少地,何时供,以什么方 式供,供应结构、方向如何等做到心中有数 ,才能进一步提高城市政府供地的、前瞻性 、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背景其次,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有利于更好 地发挥土地的调控作用。2004年以来,中央 要求利用土地闸门参与国民经济运行的宏观 调控。而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对落实一个地 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 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 响。特别是去年以来,徐绍史部长多次强调 土地供应计划管理在宏观调控中的重要性, 指出土地计划的职能已从单

3、一服务于土地资 源管理,逐步转向管理与宏观调控并重。背景今年国家的房价调控,在运用金融、 税收手段的同时,更加强调土地供应计划的 控制作用。编制科学合理的住房供地计划, 可以控制住房供地结构和时序,保证保障性 住房建设用地需求,中低收入阶层住房有保 障,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 背景二、编制供地计划的宏观条件已经具 备。一是,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 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稳定房价 的有关文件,到国土资源部发布的一系列 规范、制度中,对有计划供地已有明确要 求。如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 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 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 发2007236号),要

4、求各地编制土地供应 计划,优先安排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 住房困难的住房用地。背景二是,2009年,在应对金融危机、调 整经济结构的大格局下,为稳定房价,国家 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要求住房建 设用地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低于70%。有 了具体要求,就要有具体的供地计划去落实 ,所以,当年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必须编制 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背景三是,20l0年,国务院(10号文)、 国务院办公厅(4号文)连续发文,要求坚 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现象,促进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同时要求国土资源部要指导 督促各地及时制定并公布住房为主的房地产 供地计划,把握好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 时序。显然,要

5、求全面编制建设用地供应计 划的宏观条件已经成熟。背景三、供应计划编制有实践基础1、北京市从2005年就开始编制并向社 会发布年度土地供应计划。2、深圳市3、重庆市4、杭州、苏州、南京、日照5、各地的计划编制情况差异很大。背景四、编制计划纳入部重点工作1、2009年8月4日,徐部长主持专题会 议研究地产市场问题,要求加快研究制定城 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办法。2、制定供地计划编制规范纳入国土资 源部2010年重点工作任务。计划编制规范的研究起草过程 一、2009年年初,部利用司部署北京 、深圳、重庆、山东四省市开展课题研究 ,要求当年9月底提交规范初稿。二、2009年年底,形成规范征求意见

6、稿,征求各地意见。计划编制规范的研究起草过程 三、2010年1月,组织北京、重庆、江 苏、浙江、山东、深圳、厦门、杭州、日 照等省市厅局利用处、部法规司、法律中 心、中国人民大学等专家学者,专题讨论 修改规范。四、2010年7月20日,提交部长办公会 审议通过,8月8日印发117号文。规范的性质、特点和总体框架 一、规范的性质规范是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 从程序、技术标准上对土地供应计划编制的 时间、范围、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分析评价、 用地需求量预测、形成计划草案、发布实施 计划等所作的操作性规定,在性质上属于指 导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计划编制 工作的操作性规范。规范的特点 二、规范的特

7、点1、规范是普适性的。即它不是 某一类供地计划编制规范,而是整体的国 有建设用地供应规范,不论是保障性住房 供地、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还是工业用地 供应,其计划编制都适用这个规范。规范的特点 2、规范是指导性的。这主要是考 虑到各地实际情况的复杂性、编制水平的 差异,还有些用地属随机性的(如线性工 程),情况难以把握等,指令性规范难以 一步到位。需要明确的是,规范的指导性是 指其对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起指导和引导作 用,并不是计划可编可不编。也就是说, 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是指令性的,如何编应 以规范为指导。规范的总体框架 (正文部分)一、正文部分1、适用范围2、引用的标准和文件3、依据 4、总则5、发

8、布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通知规范的总体框架 (正文部分)6、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7、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8、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9、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征求意见和报批10、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公布和实施1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调整规范的总体框架(附录部分) 二、附录部分附录1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 知示范文本 附录2 提供编制供应计划有关资料的通 知示范文本 附录3 计划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申 报表示范文本 规范的总体框架(附录) 附录4 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示 范文本 附录5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示范文本 . 附录6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9、示范文 本 附录7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示范文 本 附录8 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方法 对规范主要内容的理解与把握 (规范的适用范围) 1、规范适用于全国各市、县国有建设用 地供应计划的编制; 2、市、县编制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参照 本规范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内涵 (一)规范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在计划期内对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 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的科学安排。从 五个方面把握: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内涵 (二)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是指计划 期内各类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规模。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是指计划 期内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

10、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各 类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规模和比例关系。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内涵 (三)3、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是指计划期 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在空间上的分布。4、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是指计划 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在不同时段的安排。 5、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包括划拨 、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内 容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指导思想和 原则;2、提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导向;3、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 、布局、时序和方式;4、落实计划供应的宗地;5、实施计划的保

11、障措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依 据(一)编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1、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依 据(二)4、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6、军用空余土地转让计划; 7、建设用地使用标准。两点说明一是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与年度土地 供应计划的区别与联系1、时间上不同步,土地供应计划 的实施一般滞后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 实施。2、口径上不统一,土地利用年度 计划只涉及新增用地,土地供应年度计 划包括新增地和存量地。 两点说明二是军用空余土地转让计划和年度土 地供应计划要做好衔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解放军总后

12、勤部关于 加强军队空余土地转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 (国土资发200729号)对严格实行军队土 地转让计划管理有明确要求: 两点说明1、转让军队空余土地,由军队土地使 用单位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总后勤部批准后 ,纳入军队空余土地转让计划。军队空余土 地在申请转让时,应当征求当地国土资源管 理部门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意见,符合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应当明确宗 地转让后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开发利 用和规划设计条件。军队空余土地转让计划 经总后勤部批准后,抄送有关省(区、市) 国土资源部门和土地所在地的市、县政府。两点说明2、市、县人民政府在编制年度土地 供应计划时,应优先安排纳入军队空

13、余土 地转让计划的土地。未纳入军队空余土地 转让计划和当地土地年度供应计划的土地 ,不得转让。 计划范围和计划期限(一)一、计划范围:市、县行政辖区内 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均纳入计 划。二、计划期限和计划年度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 为一年。计划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 日。 计划范围和计划期限(二)2、有条件的市、县,可增加编制一 年内分季度的阶段性供地计划。3、有条件的市、县,可在编制年度 供应计划及年度内阶段性计划的同时,增 加编制三年左右的滚动计划,如北京编制 五年期的供地计划。 编制实施主体和组织方式1、编制主体:市、县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

14、主管部门 组织编制。2、 组织方式:市、县国土资源行政 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方式: (1)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 门自行编制;编制实施主体和组织方式(2)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指定或授权下属事业单位编制; (3)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委托专业机构编制。 3、说明:计划编制的组织实施与招 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组织实施的规定是一致 的。 协调决策机构(一)一、规范要求,市、县政府可根 据实际,设立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 相关部门组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 制协调决策机构,负责解决计划分配等计 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集体决定有关事项 。 协调决策机构(二)二、说明 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协议出让规 范中均设置了协调决策机构。2、计划编制中涉及部门多,情况更 复杂,需要协调,实行集体决策,因此, 设置这一机构十分必要。计划编制程序1、发布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通知; 2、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 3、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4、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5、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征求意见和报批 ; 6、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公布和实施; 7、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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