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格式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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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公文的 公文格式与行文规则一、公文格式(一)公文的分类1、按性质分类党的机关公文 法定公文通用公文 行政机关公文公文 事务文书专用公文2、按行文关系分类领导关系(隶属关系) 工作关系 指导关系不相隶属关系 同一系统的平级机关不同系统的任何机关 上行文:下级机关向直接上级机关的行文下行文:上级机关向所隶属的下级机关的行文平行文: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行文(二)公文种类1、 法定公文:13种命令 决定 公告 通告 通知 通报 议案报告 请示 批复 意见 函 会议纪要上行文: 报告 请示 议案下行文: 命令 决定 公告 通告 通知通报 批复 意见 会议纪要平行文: 函2、事务文书:简报(信息)

2、调查报告 计划 总结 述职报告讲话稿 规章制度 典型材料 信函 启事(三)公文格式1、眉首格式置于公文红色反线以上各要素统称眉首。(1)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秘密公文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保密期限是对公文保密时间的要求,与秘密等级之间 用“ ”隔开。机密、绝密公文还应标明份数序号。(2)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3) 发文机关标识由 发文机关名称(全称或简称)+ “文件”组成一般有三种版头:发文机关名称 + 文件发文机关名称 + 办公厅(室) + 文件发文机关全称 或 发文机关全称 + ( )联合行文“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居中排布。(4) 发文字号即公

3、文编排的顺序代码,由三个要素组成: 发文机关代字 + 年份 + 顺序号 机关代字要选取机关名称中最具代表性的字;年份、 顺 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顺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字。(5) 签发人签发人即本单位签发公文文稿的领导人姓名。 上行文要在发文字号右侧注明签发人姓名。 2、主体格式红色反线以下至主题词之间各要素统称主体。(1) 标题完整的标题由三部分组成:发文机关 + 事由 + 文种国务院 关于成立经济贸易办公室的 通知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可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 点符号。红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 “国务院关于开展财税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4、的通知红山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财税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红山区人民政府转发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财税大检查工作的文件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改办等部门关于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献血条例的通知东城区人事局财政局关于开展财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中共西城区委 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2)主送机关主送机关即负责办理和答复公文的受文机关。上行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主送。(3)正文主送机关以下、落款以上为正文,是公文的核心部分。(4)附件说明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注明附件说明。(5)成文日期即公文的生效

5、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成文日 期标注在正文右下方,右空4字,必须写公元全称,并用汉字 标全年、月、日,“ 零 ”写为“ O ”。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6)印章印章是公文合法生效的标志。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行文时,上行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下行 文由所有发文机关加盖印章。当印制下弧无文字时,以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以印章中线压在成文日期上。(7)附注附注指需要说明的有关事项:一是说明发放范围,如“此 件发至县团级”。二是使用请示文种时,要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附注标注在成文日期下一行,居左空两字,加括号。3、

6、版记格式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1)主题词正式公文都要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标注原则:先标类别词,再标类属词,最后标文种如: “组织 党员 通知”,主题词的数量一般不超过五个。(2)抄送机关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也需要执行或知晓的机关。(3)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印发机关是具体制发文件的部门,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 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二、行文规则行文规则是指公文在运行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各种规定。(一)按照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上行文1、上级领导、指导机关 下级被领导、指导机关下行文2、不相隶属机关 不相隶属机关(同级机关)平行文 3、根据公文性质,按本机

7、关权限行文。( 二)一般不得越级向上行文行文方式: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直接行文越级行文的条件:1、紧急情况下不越级行文就贻误大事。2、多次请示直接上级机关,长期得不到答复。3、向上报告反映直接上级机关的问题。4、对越级来文的回文。(三)部门行文要符合规定1、政府各部门可以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政府各部门可以用函的形式向下一级政府行文, 一般不得行下行文。经政府同意也可以行下行文,但文 中应注明经政府同意。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东城区人民政府3、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 下行文,否则,上级机关应责令纠正或撤销。(四)部门

8、内设机构除办公室外,不得对外 正式行文。办公室是部门中负责处理公文的专设机构,其他 内设机构没有行文权,但可以用函对外行文。(五)同级机关可以联合行文同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 府、同级党政军机关,都可以联合行文。(六)正确处理主送和抄送1、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 级机关。2、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3、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 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 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4、公文内容涉及有关机关的职权范围,需其予以 配合时,可向该机构抄送。以下不宜用抄送:1、请示不得在主送上级机关的同时向其下级机关 抄送。2、凡与办理公文无关的机关一律不得抄送。(七)上行文的报送要求1、请示应一事一请示,不要一文多事。如确有几件事 需要请示,应分别写成几件请示上呈。2、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3、公文只对组织不对个人,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 办的事项外,一般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 送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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