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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消费税会计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消费税会计一、消费税的纳税人与纳税范围 二、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 1、烟税目 2、酒和酒精税目 3、化妆品税目 4、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目 5、高档手表税目 6、游艇税目消费税会计7、木制一次性筷子 8、实木地板税目 9、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税目 10、鞭炮、焰火税目 11、成品油税目 12、汽车轮胎税目 14、摩托车税目 15、小汽车税目 (二)税率 从价比例税率、从量定额税率、复合计税消费税会计三、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四、消费税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一)纳税期限 (二)纳税地点消费税会计消费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消费税会计一、消费税纳税义务的确认 二、销售额的确
2、认 (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额的确认 (二)其他生产企业销售额的确认 三、销售数量的确认 四、消费税从价定率的计算 减征税额=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消费税额30% 应缴税额=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消费税额-减征税额=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消费税额(1-30%)消费税会计(一)企业自产应税消费品销售应纳税额的计算 1、基本销售行为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题:某酒厂年销售白酒2000吨,年销售额预计880万元。9月份销售 白酒150吨,对外销售不含税单价6500元/吨,销售散装白酒10 吨,单价5000元/吨,款项全部存入银行,应纳消费税计算如下 : 应纳消费税=(150 6500+10 5000) 20%+(150 20
3、00+10 2000) 0.5=365000(元) 如果该酒厂设立一个销售部,酒厂销售给销售部的白酒价格为4100元 /吨、散装白酒价格为3100元/吨,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 售价格的70%以下,则该酒厂销售给销售部门的白酒计税价格需消费税会计经过省级(包括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机关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假设省级国税机关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分别为白酒5900元/吨 ,散装白酒4200元/吨,酒厂应纳消费税计算如下: 应纳消费税=(150 5900+4200 10) 20%+(150 2000+10 2000) 0.5=345400(元) 企业不能按照289200元【(150 4100+1
4、0 3100) 20%+ (150 2000+10 2000) 0.5】缴纳税款 2、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用以投资、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 ,应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非加权平均价格)为计 税依据计算应纳消费税。 3、企业用外购已税消费品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应纳消费税 税额中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消费税会计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在计税时按当期生产 耗用量计算: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 价+当期购进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当起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 消费品买
5、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例:某卷烟厂8月外购烟丝价款100000元,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 75000元,月末库存外购已税烟丝36000元。当月以外购烟丝生 产卷烟的销售量为28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格40元,共计 280000元。有关计算如下:消费税会计当月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75000+100000-36000=139000( 元) 当月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139000 30%=41700(元) 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28 150+280000 36%-41700=63300(元) (二)企业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6、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如下: 烟类消费品为10%或5%;酒和酒精类消费品,除粮食白酒为10%,其余为 5%;化妆品、鞭炮焰火、汽车轮胎等为5%;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乘 用车为8%,摩托车为6%;高尔夫球及球具为10%;高档手表为20%; 游艇为10%;木制一次性筷子为5%;实木地板为5%;中轻型商用客车 为5%消费税会计例:某汽车制造厂将自产乘用车(汽缸容量2.0升)一辆转做自用(固 定资产),该种汽车对外销售价格18万元,生产成本10万元,应 纳消费税计算如下: 应纳消费税=180000 5%=9000(元) 如果该自用车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其生产成本为15万元,则 : 消费税
7、组成计税价格=150000 (1+8%)(1-5%)=170526 (元) 应交消费税税额=172526 5%=8526(元)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 150000 (1+8%)+8526=170526(元 ) 应交增值税税额=170526 17%=28989(元)消费税会计(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例:A企业受托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提供的材料成本95000 元,双方协议加工费为1200元,消费税税率10%,计算A企业应 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9500+1200)(1-10%)=11889(元) 应纳消费税额=118
8、89 10%=1189(元) (四)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会计本期应纳消费税额=当期销售额消费税率-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 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 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 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 例:某日化厂6月委托甲厂加工化妆品A,收回时代扣消费税4000元 ,委托乙厂加工化妆品B,收回时代扣消费税5000元。该厂将两 者继续加工生产化妆品M出售,当月销售额440000元。该厂期初 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2700元,期末库存的委托加 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
9、3300元,则: 当月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2700+( 4000+5000)-3300=8400(元) 本月应纳消费税额=440000 30%-8400=123600(元)消费税会计(五)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例:某公司进口成套化妆品一批。该成套化妆品CIF价格(成本加保险 及运费价格)为40万元,设关税税率为50%;应纳消费税、增值 税计算如下:消费税会计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400
10、000 (1+50%)(1-30%) =857143(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857143 30%=257143(元)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400000+400000 50%+257143=857143(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857143 17%=145714(元) (六)包装物及其押金的消费税计算 例:某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摩托车(250毫升以上),连同包装 物一起销售,其中应税消费品价款22000元、包装物收入2000元 ,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率10%。计算应交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22000+2000 (1+17%) 10%=2370.94( 元)消费税会计例:A企业(一般纳税人)向某商场销售
11、摩托车(250毫升以上),价款 26000元,并收取包装费4000元,另外又收取包装物押金2500元,应 税消费品消费税率10%,计算应交消费税 (1)如果在12个月内退还押金 应纳消费税=26000+4000 (1+17%) 10%=2941.88(元) (2)如果在12个月内未退还押金 应纳消费税=26000+(4000+2500)(1+17%) 10%=3155.56(元) 例:B企业(一般纳税人)5月份销售粮食白酒,不含税价40000元,另收取 包装物押金4000元,消费税适用税率20%,从量计征的消费税2000元 ,计算应交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40000+4000 (1+17%) 2
12、0%+2000=10683.76( 元)消费税会计五、消费税从量定额的计算 应纳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定额税率(单位税率) 六、消费税复合计税的计算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例:某卷烟厂2月出售卷烟25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格70元,共 计价款437500元,烟丝45000元,不退包装物,采用商业汇票 结算,货已发出并办好结算手续,该厂应纳消费税计算如下: 25 150+437500 56%+45000 30%=262250(元)消费税会计七、消费税的纳税申报消费税会计第三节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消费税会计一、
13、消费税会计账户的设置 二、应税消费品销售的会计处理 (一)应税消费品销售的会计处理 1、某企业8月销售乘用车15辆,气缸容量2.2升,出厂价每辆 150000元,价外收取有关费用11000元/辆 应纳消费税税额=(150000+110001.17)9% 15 =215192(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150000+110001.17)17%15=406474(元)消费税会计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2797500贷:主营业务收入 2319026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06474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15192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 215192 上缴税金时:(假设同期应交增值税11万
14、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10000应交消费税 215192贷:银行存款 325192消费税会计2、某酒厂8月8日从本市B酒厂购进薯类生产的酒精10吨,不含税价 2000元/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付款入库。8月10日购入用粮 食生产的酒精4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共计28000元,增值 税4760元;运费发票注明运费300元、建设基金60元、杂费120 元;酒精验收入库,款未付。8月28日,销售用本月8日购入酒精 生产的白酒5吨,含税价33930元/吨,开出普通发票,货款尚未 收到。8月30日,销售用薯类酒精和粮食酒精混合生产的白酒4吨 ,不含税价65000元/吨,开出专用发票,货款收到。假设白酒的 销售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的70% (1)8月8日 借:原材料酒精 2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贷:银行存款 23400消费税会计(2)8月10日 借:原材料酒精 28454.8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785.2贷:应付账款 33240 (3)8月28日 不含税销售额=33930(1+17%)5=145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45000 17%=24650 外购酒精已纳消费税不得抵扣当期应缴消费税,白酒消费税税率20% 。 应缴消费税=145000 20%+2000 0.5 5=34000(元) 借: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