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物业税不能替代土地出让金

上传人:206****923 文档编号:51475370 上传时间:2018-08-14 格式:PPTX 页数:16 大小:70.9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开征物业税不能替代土地出让金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开征物业税不能替代土地出让金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开征物业税不能替代土地出让金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开征物业税不能替代土地出让金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开征物业税不能替代土地出让金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开征物业税不能替代土地出让金》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开征物业税不能替代土地出让金(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开征物业税不能替代土地出让金z5c4e 北京印花税 对于我国不动产价税费体系如何改革完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明确改革思路:“加快发展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实施城镇建设印花税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 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但对于具体如何开征物业税、物业税与土地出让金(地价)、以及有关土地收费之间的关系,社会上出现了很多不同认识,甚至有人提出物业税要替代土地出让金,开征物业税就是要取消土地出让金等。现从土地价、税、费的内涵、相互关系、当前土地价税费体系存在的问题等几个方面进行

2、分析,提出改革的方向。一、土地出让金(地价)、税、费是三个不同的范畴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地价)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向土地使用者收取的土地,是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借助土地市场平等竞争通过土地使用权交易实现,高低取决于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解决土地市场配置和产权交换、交易的问题,是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收取的土地使用权让渡价款。费则是为补偿 有选择的为特定公民群体提供特定服务所需而收取的费用,解决的是享受特殊服务的公民与非享受特殊服务公民之间的负担公平问题,收费遵循对等补偿原则,收费高低与享受特印花税定服务的成本相对应,一手交费一手取得服务,例如土地登记费。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权收取的,用于补偿提供无选择的普遍

3、服务所需的费用,解决的是无选择的对公民普遍提供服务的费用补偿和在服务中“免费搭车人”问题,例如用于支付公务员工资。交纳税收与取得服务不存在一手交税一手取货的直接对应关系,纳税人交纳税收的高低与享受服务量也不直接对应。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权强制力收取的,解决的是收益再调节问题 。印花税可见,土地出让金(地价)、税、费是三个不同的范畴,理论基础、收取依据、收取标准、调节目的、所起作用等均不相同,三者需要相互配合,不能相互替代,这是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款,解决的是土地市场配置和土地产权交换问题 ,出让金高低取决于土地市场供求关系;而不动产税(物业税)则是以政权强

4、制力对使用或者占有不动产的业主征收的补偿提供无选择普遍服务的费用,目的是在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上,提高土地的保有成印花税本,促进集约利用,解决的是收益再分配问题。因此,不能互相替代,开征物业税并不会也不应该取消土地出让金。二、我国土地价税费体系改革完善的方向应当是:清费、明价、完税我国当前的土地税和费基本都是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设置,当前我国土地价、税、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关系混乱。价不清,不能体现市场交换;费过多过滥,费大欺价;土地税收体系不合理。现行土地税制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遗留下来的,印花税计划经济时 期不鼓励土地流动,因此税制设置不适应市场经济 的要求;土地流转环节 的税种多、税负重

5、,包括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占到价款的 20%30%,客观上限制了土地流转和市场配置;土地保有环节基本无税,对少数单位、个人占用和浪费大量土地资源缺乏经济制约,不利于节约土地资源。我国土地价税费体系改革完善的方向应当是:明价、完税、清费,而不是取消土地。清费即清理各类土地收费,只保留为特定公民群体提供特定服印花税务所需而收取的费用,如土地登记费等,其他土地收费全面清理。明价,通过完善土地市场,大力推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规范协议出让,形成市场决定土地的机制。完税,完善税制,归并土地流转环节 的土地税种、减轻税负,可以考虑取消土地增值税等,鼓励流转;提高土地保有环节的税负,建立资源占用的约束机制,适时开征不动产税(物业税),提高土地保有成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