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中小西校区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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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财务管理制度2 大桥中小西校区财务管理制度一、指导思想 : 以国家财政法规为依据,管理好学校财产,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更大的作用。二、管理方式:实施校长负责(重大财务事件由校长请示上一级领导) ,处室主任、财会、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三、管理方式:实施直线式管理模式,即校长抓主任,主任抓年级组长,年级组长抓班主任。各班的自购物品统归由学校总务处管理范围,仪器图书、体育器械统归学校总务处管理范围,由指定人员分别管理。四、管理权限:1、公出及各项报销均由校长批准。校长及副校长公出要互相通知,报销要互相签字。2、水电费、电话费、办公用品、文具卫生用品、劳动工具等的支出,凡用预算外资金购买金额超过100

2、0 元的需经领导集体研究决定。超过3000 元的需经学校写出申请报教委财务科审批,批复与单据同时3 记账。3、干部、教职工的各项补助、 福利或扣发教职工的缺勤款等均由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报校长批准方可执行。4、专项款的支出要严格按照专项安排,每笔由校长签字、批准经办人员签字。5、出卖公物由校长批准或临时授权主任批准,金额较大的需经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或请示总校长批准。6、各项合同由领导集体研究,校长批准。7、 向校外借出公物由校长批准或校长授权主任批准。8、待客费和慰问费由校长批准签字、主任签字和经办人员签字方可生效。9、校报账员随时向校长按要求、内容报账。 总务主任年初和年末分别制定预算和决算一次。10、图书室、仪器室、实验室、体育器材室、库房等公物的管理要分别按各自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做到财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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