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学原理第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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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哲学原理 (黑格尔,1821)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读原著经典的两种方法:一是逐字逐句逐段注释性地读,这是属于注 解式、考据式的“我注六经”;二是掌握其基本内容要旨及逻辑与思想方法 ,这是属于思想性的“六经注我”。此种方法 对于思想和创新更为重要。 黑格尔哲学著作“难读”的原因:黑格尔哲学思想深刻(向人类的思维极限挑战)黑格尔哲学著作的翻译问题(很多概念在我们的话 语体系中难以寻觅)研究法哲学原理的主旨:其一,厘清法哲学原理的基本思想内容及其 逻辑。其二,以黑格尔为出发点,展开对法哲学、 道德哲学、政治哲学等理论的探究,尤其是 对法权人格、道德、伦理、社会正义等问题 的认识。 法哲学原理是一

2、本专门研究人的现实存在及 其活动、研究社会和国家生活的著作。黑格尔的全部旨趣在于,直面他所生活的那 个时代,直面社会的前途与命运,思考什么 是自由的生活,什么是一个正义、和谐的社 会,并探索这个自由生活、正义和谐的社会 何以可能的问题。正义和谐的社会是自由的社会。首先,这个社会以法权人格为前提。其次,社会成员是具有自由意志精神的道德 主体,而不是寡廉鲜耻、俯首听命的臣民、 无恶不作的恶棍、奸商、政客。没有自由意 志的道德精神,就没有追求正义的自由主体 。再次,正义和谐的核心是权利义务关系 的合理安排问题。抽象法(法权人格)、道德(自由意志)、 伦理(伦理实体)是黑格尔用来表达对上述 问题理解与

3、回答的几个核心理念。自由的生活就是在正义、和谐的伦理实体中 的伦理性生活。第一讲 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法哲学原理黑格尔以其抽象哲学体系把握世界,法哲学原理 是其庞大哲学体系中关于客观精神之部分,也是 其专门论述实践哲学之部分。我的职务是担任讲授法哲学,需要发给听众讲授提 纲,我把这部纲要出版,其直接动机就在于此。我 以前写过一部哲学全书(海得尔堡,1817年) ,作为我当时讲授之用;本教科书便是对于在那部 书中已包含的关于同一哲学部门的基本概念所作更 为详尽、尤其是更有系统的阐述。(序言第1页) 绝对精神与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一、黑格尔的思辨哲学体系黑格尔哲学表现为绝对精神或绝对理念的纯概念的 自我

4、运动。绝对精神是万物最初的原因与内在的本质,先于自 然界与人类社会永恒存在的实在。黑格尔认为世界 上的一切都是绝对精神的外在表现。黑格尔心中有一个“世界之神”,它创造了这世界上 一切东西。物质的、精神的东西都从它那里产生, 最后又都返回到它那里去。“绝对精神”,不能等同于哪一个人的“精神”。这种“ 精神”是独立于我们所有人的,甚至独立于所有事物 的。它是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出现以前,就存在着 的一种精神性的本原。所有在我们面前展现的事物,不仅包括人的精神意 识活动,也包括山川河流、动物植物,人类社会 都是“绝对精神”自己展开、自己实现的结果。 绝对精神是一个自我演化的过程,在自然界和人类 社会产

5、生之前,它是纯粹逻辑概念的推衍过程;之 后外化为自然界;再后又自我否定,转化为精神并 返回自身。绝对精神是怎样把世界万物都实现出来的呢?精神通过正反合的辩证法运动,从而分阶 段地把种种事物实现出来。一开始,绝对精神是在纯粹的“概念”世界里面运动 (正);然后从概念中把自己外化出来,形成了有 具体物质内容的自然界(反);之后,精神扬弃了 自然界,结合了前两个阶段,重新回到精神的表现 形式中(合)。 狭义的绝对精神仅指精神阶段上以人类意识 形式出现的、通过艺术直观形式、宗教表象 形式和哲学概念形式自己认识着自己的精神 ,黑格尔把它规定为主观精神(个人意识) 和客观精神(社会、国家、世界历史)的统

6、一。 逻辑学: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自然哲学:数学、物理学、有机学精神哲学: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绝对精 神关于逻辑学(纯概念的推演)黑格尔认为,逻辑学是研究万事万物之根底或本质 的学问,而万事万物之根底在黑格尔看来就是概念 、理念,逻辑学也就是研究概念、理念的学问。概念、理念是世间万事万物之本质或根蒂。但这个 概念不是通常说的“茶杯”、“计算机”这样一类带有 感性杂质的具体个别的概念,而是指一切事物都具 有的最基本、最一般的“纯粹概念”,是非感性的, 诸如有、无、一、多、质、量、因、果等。举例:开端能不能成为纯粹概念呢?黑格尔认为不 能。纯粹概念是万事万物的根底,也可以说是万 事万物之所以可能

7、的前提,或者是用黑格尔 自己的话说是“绝对在先的”,因此,他又说 :“逻辑学,研究理念自在自为的科学。“自 在自为”就是独立、本原、第一位的意思。“纯粹概念”本身只是一个不现实的、抽象的“ 阴影王国”,它尽管是具体事物之所以可能的 逻辑前提。但在现实世界中,概念总是同具体事物结合 在一起的,现实世界中没有离开具体事物的 所谓“纯粹概念”,所以逻辑学的“纯粹概念”必 然要体现在具体事物之中,黑格尔把这种向 外的体现叫做“外在化”。“外在化”并不是指时间上先有“纯粹概念”, 后来才变而为具体事物。相反,“纯粹概念”只是具体事物可能的逻辑 前提,但单有逻辑上的可能性,还不是现实 性,只有通过“外在化

8、”,才有现实性。在现实世界中,“自然在时间上是最先的东西 ”。黑格尔说:“自然哲学,研究理念的异在 或外在化的科学。”正是哲学概念,使得万事万物得以被认识和 把握。这些概念是事物存在的逻辑前提。纯 粹概念是纯粹抽象的,必然要具体体现在具 体事物之中,必然要外化为自然。关于自然哲学(在逻辑学基础上,概念运动 外化为自然)黑格尔的自然哲学,以其特有的方式揭示了 自然界从低级到高级的自然演进过程。力学阶段中讲的是自然界演进中的机械性, 相当于逻辑学存在论中概念的各规定之间的“ 过渡”的关系。有机学讲的是生命有机体,相当于逻辑学概 念各规定之间的发展关系。从自然哲学的发展中产生出生命现象。人是自然的最

9、高发展阶段,人具有意识、精 神能力,超出了自然界。因而,自然实体由 于自身的内在运动,就转化为具有自觉意识 能力的自由主体自然哲学就逻辑地发展至精 神哲学。 实体即主体,讲的是实体的自我运动,尤其 是讲的是生命有机体的自我运动。但人不同 于动物,人有意识精神,因而人是不同于自 然实体的自由主体。关于精神哲学全部精神哲学所讲的精神,实际上都是讲的人的意 识和认识(包括社会意识)。黑格尔把精神的发展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 、“绝对精神”三个阶段。在这个精神的阶段中,精神首先表现为“主观精神” (也就是个人意识的形成和发展),然后外化为“客 观精神”(也就是人类社会的各个组成部分),到最 后

10、,“主观精神”和“客观精神”走向结合,达到“绝对 精神”的阶段。 主观精神部分具体包括:灵魂、意识、精神三个环 节。主观精神大致相当于现代心理学所研究的内容,指 个人的精神,这是尚未展现于客观、尚未见诸于行 为、尚未展现于社会生活(道德、风俗和社会制度 )中的精神。主观精神阶段是人的“主体性”形成过程,人的意识 由原初、低级与禽兽无异的主客体不分状态,经过 主客区分,达到主体主导之下的主客体统一。主观精神发展到理性,就进入客观精神。对象意识自我意识理性此时,精神现象超越主观意识而客观化。客观精神部分具体包括:法权、道德、伦理三个环 节。客观精神是精神的现实存在,是现实性形式下的精 神。人不同于

11、万物,就在于人有精神,有自由意志,人 的活动是自由精神的活动。客观精神阶段,就是指具有自由意志精神的人的存 在及其活动。它指人的现实存在及其关系,以及现 实的人通过自由意志活动所创造的法律、道德、国 家生活等等。所以,客观精神部分讨论的是法哲学、道德 哲学、政治哲学。客观精神领域是探讨正义 的领域,是关于法律正义、道德正义和国家 正义的揭示。客观精神部分具体包括:抽象法(法权)、道德、伦理三个 环节,每一环节都是自由意志的一种特殊呈现样式。抽象法是自由意志的外在化和客观化。在此阶段,有了法权人格,人获得了人身独立,并拥有了财 产权。不过,人的自由意志只是作为所有物或财产的人格而 存在,容易受到

12、外来的侵犯和外物的强制,其所体现的自由 还只是抽象、外在的自由。人不仅仅在一般意义上获得了财产权与宪法意义上 的人身自由和人格独立,还不是真正的自由。人要 真正实现自由,还必须要有一种善的道德精神,以 及正义的制度性安排。道德是被自觉意识了的自由的法。在道德阶段,法在心中,自由是主体的内部 状态,是个人内部的良心。此时,自由意志 不再体现在外在物中,而是体现在主体的内 心中,它是意志的自我决定,这时的意志就 是无法被强制、无法受到外来侵犯的意志。 这样,道德就使自由获得了较抽象法更高的 基础。在抽象法阶段,严格来说,还未达到主体性,道德 阶段才把抽象法中的人规定为主体。不过“道德”阶段的行为主

13、体只是个体的主观意志, 不是普遍的客观意志,因而有可能成为主观片面的 东西。自由意志要成为现实的存在,一方面必须获得自身 的客观规定,另一方面必须成为一种正义的社会交 往秩序,成为一种社会客观制度性安排。这样,客 观精神就由道德阶段逻辑地演进至伦理阶段。伦理阶段是自由精神的现实存在。这是内与 外、主观与客观、特殊与普遍的统一。伦理阶段分为家庭、市民社会、国家三个阶 段。黑格尔用哲学的思辨揭示国家的本质,反对 17、18世纪的社会契约论从国家的外部特征 解释国家的本质,认为国家不是契约的任意 产物,不是指某一特殊的国家,而是指“国 家”本身或国家的理念。特殊的国家、制度可以是坏的,但国家的理 念

14、是现实的神本身。关于绝对精神(主观精神与客观精神的统一)“绝对”不是通常所说与相对对立的概念,而是指真 理。精神的本质是无限。但是,在客观精神阶段所实现 的主体性或自由仍然是有限的。因而,精神的发展 必然要超出有限进入无限,必定要超出社会历史而 进入绝对精神阶段,这是自由的最高阶段,包括艺 术、宗教、哲学。绝对精神部分具体包括:艺术宗教、天启宗教、哲 学三个环节。艺术是以感性的形式体现理念。黑格尔说:“美是理性的感性体现。”美学宗教是用表象的形式体现理念。(利用寓言故事)哲学是用概念的方式体现理念。序言:阐述本书的思想方法和写作意义“本纲要首先是在起指导作用的方法上与普 通的讲授提纲各有不同,

15、本书的前提是:从 一个论题进展到另一论题以及进行科学论证 的那种哲学方法,即整套思辨的认识方法, 跟其他任何认识方法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有 洞察这种区别的必然性,才能把哲学从其现 在所陷入的那可耻的颓废中挽救出来。 ” 黑格尔思辨方法的特点:思辨哲学的方法特点抽象地说就是概念思维 从一个规定性到另一个规定性逻辑推演的方 法。伦理、国家、法的真理性在思维当中 。思辨方法:概念不仅是我们的思维,而且也是事物的本质。实 在的事物,只有它在符合自身的概念时才是具有实 在性的事物。当某物符合概念时,是某物;当某物失去其属性、 功能、特点时,不符合概念就不是某物了。任何概念本身包含着属于自身的各种规定性,通

16、过 命题判断表现出来。概念所包含的各种规定性之间 在逻辑上存在相互过度的关系,规定性的相互过度 是概念本身的逻辑运动。黑格尔认为概念是现实事物的本质,所以他认为概 念的逻辑运动表现为现实事物自身的运动。所以, 他认为,辩证法就是关于概念运动的思辨方法。概念运动就是现实世界的运动。 “辩证法是现实世界中一切运动、一切生命、一切事 业的推动原则。同样,辩证法又是知识范围内一切 科学认识的灵魂”。黑格尔小逻辑经验的方法并不保证概括出来的东西具有普 遍性和必然性。黑格尔的方法与此是不同的。“只有思维本身 才构成使得理念成为逻辑的理念的普遍规定 性或要素。”黑格尔小逻辑这些规定和规律,乃是思维自身给予的,决 不是已经存在于外面的现成的事物。(思维 本身的规定,不需要经验事实,唯理主义、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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