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指南(定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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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度社会保险 缴费基数申报指南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二O一一年二月一、缴费基数申报原则用人单位在申报时应做到人 员按实际用工“应保尽保”,基数 按工资总额口径“应报实报”。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 家统计局令19901号)和关于规范社会 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 心函200660号)文件精神,工资总额指用 人单位在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直接支付给 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 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 、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 澳台等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 的劳动报酬。二、工资总额相关口径计时工资 计件工资 奖

2、 金 加班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津 贴补 贴 + 其 他 = 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构成:工资总额构成:三、前期准备工作(一)建立职工工资收入台帐用人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要按照工资 总额的口径,为每一位员工建立工资 收入台帐(含年度内已离开及社保关 系不在本单位的所有人员)。台帐表式如下:收入台帐汇总表式(二)与财务部门核对工资总 额人事部门统计的工资总额必 须和财务部门进行核对,要保证 数据一致,如果有差额请附文字 说明。四、基数申报流程(柜面申报 )(一)获取申报花名册用人单位注册为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网用户后,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南京市2011 年度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

3、和申报文件及相关表格(缴费单位均可办理注册,注册手续详见网站)。 用人单位也可携U盘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拷制申报花名册并领取申报资料。(二)确认缴费基数我市社会保险五险是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按照2010年度职工收入台帐(2010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记载的工资性收入总额 的月平均数申报职工个人2011年度(2011年7 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的月缴费基数。(三)填写“基数申报花名册”用人单位通过填写申报花名册,向社保 经办机构申报每位职工月缴费基数 。将职工收入台帐的月平均数(月缴费基 数)填入申报花名册,并采取打印出来让每 位职工签字或公示等方式进行确认。用人单 位应

4、将职工签字或公示的资料上报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备案。(四)填写“基数申报表”用人单位填写基数申报表,反映单位 人员参保基数申报情况,对申报数与报表 数有差额的查找原因,供社保经办机构核 查。法人代表和工会对申报情况签字盖章 认可。五、基数申报表的填写申 报 情 况上年度财务 实际 列支数职职工 人数工资资 总额总额差 额本期 申报 差额审核差额金额须与财 务报表 和员工 收入台 帐的数 额一致指用人单位2010 年底从业发薪人员本期申报缴费缴费 人数年缴费缴费 基数单位缴费 水平2010年度月人 均 申报缴费 基数 2011年度月人 均 申报缴费 基数指花 名册月 缴费基 数之和 乘以12指用人

5、单位本年度实 际填报花名册人数本期申报缴费 人数年缴费缴费 基数单位缴费 水平2010年度月人均 申报缴费报缴费 基数2011年度月人均 申报缴费报缴费 基数指用人单位2010年度 申报的月人均缴费基数 指基数申报花名册月缴费基数之和除以缴费人数本表是填写“扣减因素”中“社会保险关系在原单 位人员”“外籍人员”“退休人员”“实习人员”“外地劳务 派遣参保人员”及“其它人员”等栏目的附表,涉及的 项目必须填报。扣 减 因 素项 目人数工资 总额审 核2010年减少参保人员员社会保险险在原单单位人员员外籍人员聘用退休人员劳务派遣(代理)人员实习人员其它指单位2010年1- 12月在已参保人员中 减

6、少的人数和实际发 放的工资总额数。指单位使用社会保险 在原单位缴纳的人数和实 际发生的工资总额数。用人单位须提供社会 保险在原单位人员的花名 册,非在我市参保人员还 须提供经参保地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确认的2010年参 保缴费证明扣 减 因 素项 目人数工资资 总额总额审 核2010年减少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在原单位人 员外籍人员员聘用退休人员劳务派遣(代理)人 员实习人员其它指用人单位 聘用的外籍人员 人数和实际发放 的工资总额数。用人单位须 提供外籍人员有 效护照、港澳台 地区身份证件或 就业证、专家证 、聘书等身份证 明及个人所得税 纳税凭证等复印 件。扣 减 因 素项 目人数工资资 总额总额

7、审 核2010年减少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在原单位人 员外籍人员聘用退休人员劳务派遣(代理)人 员实习人员其它指用人单位使 用的已退休人员人 数和实际发放的工 资总额数。用人单位须提 供退休人员花名册 ,机关事业单位和 外地的退休人员还 须提供相关身份证 明及个人所得税纳 税凭证等复印件。扣 减 因 素项 目人数工资资 总额总额审 核2010年减少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在原单位人员外籍人员聘用退休人员劳务劳务 派遣(代理)人员员实习人员其它指用人单位使 用劳务派遣、委托代 理人员人数和发放的 工资总额数。用人单位委托本 市中介机构使用劳务 派遣(代理)人员的 ,须提供社会保险 事务代理机构与用工 单位工资

8、确认表( 此表由中介机构填报 并经用人单位确认) ,委托外地机构的须 附代发工资或劳务结 算凭证及协议。 扣 减 因 素项 目人数工资资 总额总额审 核2010年减少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在原单位人 员外籍人员聘用退休人员劳务派遣(代理)人 员实习实习 人员员其它指用人单位 使用的实习生等 不属于本单位参 保对象的人数和 发放的实际工资 总额数。使用实习人 员的,用人单位 须提供实习协议 、学生证等相关 证明材料复印件 。扣 减 因 素项 目人数工资资 总额总额审 核2010年减少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在原单位人 员外籍人员聘用退休人员劳务派遣(代理)人 员实习人员其它合计指未纳入本期 应申报人员,即 用

9、人单位2010年 度为其发放工资 但未参保,在 2011年申报缴费 基数前已补办理 参保手续的人数 和工资总额。 如 有其它需扣减的 因素等情况,须 提供资料和文字 说明。指扣减因素栏人数与 金额的和增 加 因 素项 目人 数工资资 总额总额审 核2010年新增 参保人员挂靠本单位 参保人员其它指在2010年新增的参保人数和当年申报月基数推算 的没有起薪月数的总额。例如某职工2010年5月到 单位参保,其2010年5-12月 的月平均工资为1600元,在 申报2011年月缴费基数为 1600元。2010年度新增参保 人员没有发放的工资总额应 为其1-4月份差缺数6400元( 即16004=64

10、00)。另外2010年新增的参保 在当年又离开人员的实际发 生的工资总额,在“2010年 减少参保人员”中填列 。增 加 因 素项 目人 数工资资 总额总额审 核2010年新增 参保人员员挂靠本单位 参保人员其它合计指在本单位参保缴费,但本单位不发放工 资的人数和工资总额, 按其申报的人数和年缴 费基数确定。指增加因 素栏人数与 金额的和。其它需要调整的事项 须附说明。申报 情况上年度财务 实际 列支数职职工人 数工资总资总 额额 差 额本期申报报差额额审核差额本期申报差额 = 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 本期申报的年缴费基数 - 工资总额扣减因素合 计+工资总额增加因素合计本申报表是按国家劳

11、动和社会保障有关规定填报的,我确信是真实的、 法的。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工会(职代会)意见:职代会(盖章):工会主席(签字): 年 月 日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审核意见:复 审: 初 审: 年 月 日申报表填完后, 须法定代表人审核确认 后签字工会主席签字六、基数申报须附带的资料用人单位按规定填报申报花名册和申报表, 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一)社会保险登记证;(二)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主表和能反映单位工资薪金总额的附表(原 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它的税表不需提供;(三)能反映单位2010年度工资支付情况的财 务报表、账册,下列类型的用人单位须报送以

12、下 指定资料(报送的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 份):1、外商投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 指标补充资料表、外商投资情况表等与工资总额 有关的报表和账册2、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应付工资” 明细账或能反映工资发放情况的相关账册3、事业单位:人员费用支出明细月报 表(四)职工对缴费基数确认的相关材料; (五)职工工资收入台帐;(六)使用劳务派遣及代理人员的用人单 位应提供参保职工工资收入台帐确认表( 该表由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填报,并须经双方核 对后盖章确认);(七)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在省 社保中心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只需提供按养 老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2011年度养老保险缴费 基数申报表(原

13、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八)其他与缴费基数申报有关的资料。七、其他注意事项(一)用人单位以2010年12月底参保人数 作为应申报人数。对2011年1月及之后办理参 保缴费的职工,视为2011年度新增人员。用 人单位对新增人员缴费基数不作调整的,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其2011年6月的缴费基数 确定2011年度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对新增 人员缴费基数需做调整的,应另附表调整。(二)对不按时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 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2011年7月起, 每月按职工上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 十确定当月缴费基数,并在南京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网和相关媒体予以公布。对超 过规定时间申报缴费基数的,自办理申报 手续的次月起按实际申报数确定。八、基数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于2011年3月1日至6月20日 (每月最后一天半为关门结算期,不受 理申报和年检)到办理参保手续的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数申报和社会保险 登记证年检。从事劳务派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的机构统一到市征管中心申报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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