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目录2010版(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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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药药品目录录政策与管理(2010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傅鸿翔一、国家目录概况与评估二、省目录调整原则与政策三、目录新政与理解四、药品命名与编码规则五、目录剂型规范与使用六、部分限定支付说明药药品目录录政策与管理药药品目录录品种情况国家基本医疗疗保险药险药 品目录变动录变动 情 况新版国家目录录的专专家共识识 药品目录的数量已经足够多、临床已经足够用,品种上没有必要进行大的调整。1.国家目录09版增加了甲类品种,对常见病、多发病治疗的基本用药得到扩大了选择范围,提高了保障水平; 2.大量增补了近年新上市的新药,目录的水平有大幅度提高,完全能够满足临床用药需求;3.删除了副作用比较

2、大的药品,增加了药品使用的限制力度,对保障用药安全、控制药品滥用有积极作用。新版国家药药品目录录的专专家共识识 部分政策可能影响参保人员的用药待遇:4.非处方药是门诊常用药,如果门诊只限个人账户支付,社会矛盾会比较大,也可能造成门诊向住院转移; 5.部分限定支付不够合理,较省目录05版更为严格,可能引起社会反响;6.抗菌药物控制缺乏系统性。药药品目录调录调 整授权权 按国发199844号和劳社部发199915号规定。甲类目录不得调整,乙类品种调入与调出数之和不超过乙类药品数15%。可调数量: 243个现状2005版省目录增补的243个品种中有194个未列入国家目录新政策将限定支付调整计入调整数

3、,限定支付差异很大一、国家目录概况与评估二、省目录调整原则与政策三、目录新政与理解四、药品命名与编码规则五、目录剂型规范与使用六、部分限定支付说明药药品目录录政策与管理目录调录调 整的目标标:平稳衔稳衔 接 目标:平稳衔接,保证平稳实施、平稳运行管理衔接:临床和医保管理平稳衔接制度衔接:基本药物制度平稳衔接政策衔接:门诊统筹政策衔接,实现可及性目录衔接:国家和省目录平稳衔接目录调录调 整的原则则: 坚持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适应。 坚持维护参保人员的利益。 坚持专家路线。 坚持专家评审工作机制。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统筹各项社会保障用药范围管理。目录调录调 整的内容:关于品种调整: 省药

4、品目录(05版)增加品种和2005年补充品种中未列入国家药品目录(09版)的品种。 国家药品目录(09版)删除品种中省内企业生产的品种。上述品种中,有严重不良反应,经循证医学证明无效或被国家取消药品生产批文的药品,予以剔除。目录调录调 整的内容:关于限定支付调整: 非处方药支付范围; 抗菌药品分线管理; 部分限定支付边界不清、操作性不强,或被临床证实有效、已经普遍使用的支付范围; 和基本药物制度冲突的基本药物品种不合理限定支付范围。目录调录调 整的结结果: 调整药品共243个 保留193个药品 放宽限定支付50个药品部分药品的限定支付进行细化或严格控制 保留的193个药品。药药品目录结录结 构

5、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品种:2320个;甲类:503个,乙类:1817个)西药部分( 品种:1215个;甲类:349个, 乙类: 866个)中成药部分( 品种:1105;甲类154, 乙类951个)临床科室、功能分类(23类)品种(通用名、INN)剂 型商品名别 名浙江省药药品目录录情况临床科室、功能分类(9类)一、国家目录概况与评估二、省目录调整原则与政策三、目录新政与理解四、药品命名与编码规则五、目录剂型规范与使用六、部分限定支付说明药药品目录录政策与管理药药品目录录新政 宏观政策: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分步实施,甲类12月底前、乙类2010年7月实施

6、权限:限定支付调整计入调整品种数药药品目录录新政 管理性政策:通用名原则:不得按商品名进行限定,不得以药品数据 库没有更新商品名为由拒付参保人员费用。中西分治:开具西药须符合西医疾病诊治原则开具中成药须遵循中医辩证施治原则和理法方药控制重复用药:作用相似的最小分类下同类药品原则上 不宜叠加使用。药药品目录录新政 管理性政策优先选择原则:甲类、常释剂型优先选择控制输液治疗分类给付:同一品种剂型的药品,可探索设定最高支付限额标准;辅助治疗作用的药品,可适当加大个人自付比例;OTC:住院由统筹基金支付;门诊个人帐户或门诊统筹基金(公务 员医疗补助资金)支付。抢救性用药。药药品目录录新政 复合性西药。

7、西药品种组成的复合药,价格不高于其所组 成目录内药品价格之和的,可视同乙类药品按规定予以支 付。PABPA+PB范围:复合西药和复合包装药品审报主体: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核实程序:人力社保:品种、剂型;物价:质量层次与价格;以招标销售价为准公布与执行含药大输液:药药品目录录新政 放射性同位素类药物。纳入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前,暂按原 政策管理谈判准入机制:由国家组织谈判并确定支付方案儿童用药: 西药通用名称一致的口服剂型,说明书明确适用于儿童的,能够提高儿童用药顺应性的口服液体剂型、颗粒剂、口服散剂、栓剂、滴鼻剂的,可以限定在儿童使用时支付。 “口服液体剂”: “干混悬剂”(第(131)号、第4

8、01号和第1193号除外) “干糖浆剂”,仅限儿童使用时支付。一、国家目录概况与评估二、省目录调整原则与政策三、目录新政与理解四、药品命名与编码规则五、目录剂型规范与使用六、部分限定支付说明药药品目录录政策与管理药药品目录录的命名规则规则 (西药药) 中文:通用名; 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INN)表达化学成分的部分 命名:通用名称中表达主要化学成份部分,不包含盐基、酸根、“儿童”、“小儿”、“婴幼儿”、“儿童用”、“小儿用”或“婴幼儿用”等; “备注”栏标有“”的药品,因其组成和适应证类似而进行了归类,所标注的名称为一类药品的统称,具体名称见范例。药药品目录录的命名规则规则 (中成药药)中成药

9、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剂型不单列。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相同的情况下,同一通用名称下的不同剂型并列,其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药药品目录录的编码规则编码规则 (印刷版)西药、中成药、民族药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 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 重复出现时标注“”,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 药品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西药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和临床科室用药分类。中成药主要依据临床科室用药和功能主治分类。临床各科医师用药,不受药品目录分类的限制。药药品目录录的编码规则编码规则 (电电子版,13位)类别码类别码分类编码类编码目录编录编 号标识码标识码一级级二级级三级级四级级12345678910111213西药x7大

10、类药品b非基中成药z803增补保留d大类饮片yf放射儿童西药e9保留儿童品种a儿童 、03 保留 儿童中成药ez一、国家目录概况与评估二、省目录调整原则与政策三、目录新政与理解四、药品命名与编码规则五、目录剂型规范与使用六、部分限定支付说明药药品目录录政策与管理药药品目录录的剂剂型规规范(西药药)西药剂型 在中国药典(2000年版)“制剂通则”规定的基础上进行归类处理; 西药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西药归类剂药归类剂 型(口服)标标注的剂剂型包含的剂剂型口服常释剂释剂 型普通片剂剂(片剂剂、肠肠溶片、包衣片、薄膜衣片、糖衣片、浸膏片、分 散片、划痕片)、硬胶囊、软软胶囊(胶丸)、肠肠

11、溶胶囊缓释缓释 控释剂释剂 型缓释缓释 片、缓释缓释 包衣片、控释释片;缓释缓释 胶囊、控释释胶囊口服液体剂剂口服溶液剂剂、口服混悬剂悬剂 、干混悬剂悬剂 、口服乳剂剂、胶浆剂浆剂 、口服液 、乳液、乳剂剂、胶体溶液、合剂剂、酊剂剂、滴剂剂、混悬悬滴剂剂、糖浆剂浆剂 (含干糖浆剂浆剂 )丸 剂剂丸剂剂、滴丸颗颗 粒 剂剂颗颗粒剂剂、肠肠溶颗颗粒剂剂口 服 散 剂剂散剂剂、药药粉、粉剂剂西药归类剂药归类剂 型(外用)标标注的剂剂 型包含的剂剂型软软 膏 剂剂 软软膏剂剂、乳膏剂剂、霜剂剂、糊剂剂、油膏剂剂外 用 散 剂剂散剂剂、粉剂剂、撒布剂剂、撒粉贴剂贴剂贴剂贴剂 、贴贴膏剂剂、膜剂剂、透皮贴

12、剂贴剂外用液体剂剂外用溶液剂剂、洗剂剂、漱口剂剂、含漱液、胶浆剂浆剂 、搽剂剂、酊剂剂、油 剂剂硬膏剂剂硬膏剂剂、亲亲水硬膏剂剂凝胶剂剂乳胶剂剂、凝胶剂剂涂剂剂涂剂剂、涂膜剂剂、涂布剂剂栓剂剂栓剂剂、肛门门栓、阴道栓西药归类剂药归类剂 型(其他)标标注的剂剂型包含的剂剂型滴眼剂剂滴眼剂剂、滴眼液滴耳剂剂滴耳剂剂、滴耳液滴鼻剂剂滴鼻剂剂、滴鼻液吸入剂剂喷剂喷剂 、气雾剂雾剂 、喷喷鼻剂剂、喷喷粉剂剂、喷雾剂喷雾剂 、雾雾化吸入剂剂、雾雾化混 悬悬液、雾雾化溶液剂剂、雾雾化吸入液、吸入性粉剂剂、干粉剂剂、干粉吸入 剂剂、粉末吸入剂剂、干粉吸剂剂、吸入性溶液剂剂、吸入性混悬悬液注射剂剂注射剂剂、注射

13、液、注射用溶液剂剂、静脉滴注用注射液、注射用混悬悬 液、注射用无菌粉末、静脉注射针剂针剂 、水针针、注射用乳剂剂、粉针剂针剂 、针剂针剂 、无菌粉针针、冻冻干粉针针药药品目录录的剂剂型规规范(中成药药)中成药剂型:丸剂:水丸、蜜丸、水蜜丸、糊丸、浓缩丸和微丸,不含滴丸;胶囊剂:指硬胶囊,不含软胶囊;其它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剂型为准。工伤伤、生育保险险用药药的特殊政策应由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不分甲、乙类;工伤、生育保险用药不受“”限制。 一、国家目录概况与评估二、省目录调整原则与政策三、目录新政与理解四、药品命名与编码规则五、目录剂型规范与使用六、部分限定支付说明药药品目录录政策与管理限

14、定支付的解释释临床用药监督依据n合法:按药品法定说明书的适应证;n合理:n符合处方管理办法;n临床技术操作规范;n临床诊疗指南;n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n限定支付:依据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要求。循证证医学循证医学:最佳研究证据、临床经验、患者的价值观和意愿结合在一起,制定出具体的诊疗方案。n最佳研究证据n临床经验n患者价值观和意愿n医疗环境循证证医学循证证据“4S”层级框架系统摘要证据合成研究计算机决策支持系统 1.Clinical evidence 2.PIER 3.Uptodate 循证杂志摘要: 1. ACP Journal club 2. InfoPOEM 3.Bandolie 系统

15、评价: 1.Cochrane综述(CDSR) 2.DARE 3.临床实践指南(CPG,美国)期刊中发表的原始文献循证证医学证据分类:n I级证据:自至少一个设计良好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获得的证据;n II-1级证据: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中获得的证据;n II-2级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研究或病例对照研究(最好是多中心研究)的证据;n II-3级证据:多个带有或不带有干预的时间序列研究得出的证据。非对照试验中得出的差异极为明显的结果有时也可作为这一等级的证据;n III级证据:来自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或专家委员会报告的权威意见。 循证证医学证据分级:美国预防医学工作组 n I级证据:自至

16、少一个设计良好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获得的证据;n II-1级证据: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中获得的证据;n II-2级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研究或病例对照研究(最好是多中心研究)的证据;n II-3级证据:多个带有或不带有干预的时间序列研究得出的证据。非对照试验中得出的差异极为明显的结果有时也可作为这一等级的证据;n III级证据:来自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或专家委员会报告的权威意见。 循证证医学循证推荐:美国预防医学工作组 nA级推荐:良好的科学证据提示该医疗行为带来的获益实质性地压倒其潜在的 风险。临床医生应当对适用的患者讨论该医疗行为; nB级推荐:至少是尚可的证据提示该医疗行为带来的获益超过其潜在的风险。 临床医生应对适用的患者讨论该医疗行为; n C级推荐:至少是尚可的科学证据提示该医疗行为能提供益处,但获益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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