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群众性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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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何完善群众性自治制度第八小组: 刘海滨,潘婷婷,杨钰,吴彬冰,魏荣秀,王凌 峰,尤静娅一,毛思思,孙梦卓,董翔羊,高松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是人民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形式 ,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 是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形式及其运作方式它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 我服务的方式、方法、程序的总和 回溯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的发源据权威人士介绍,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民 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并首先发育于城市。城市居民委员会这一重要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 初就在一些大城市中产生了。建国之初,新生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面临 着十

2、分艰巨的任务。一方面,要肃清一切敌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反动 势力的破坏活动;另一方面,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要实现上述目标,建立有效的基层政权组织形式就显得极其重要。城市 居民委员会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居民自治的发展历程1949年底到1950年初,在一些城市中出现了由群众自己组织起来的防护队、防盗队 和居民组等名称不一的群众性自治组织。1950年3月,天津市根据居民居住状况建立 了居民委员会。同时期,在湖北省武汉市的部分街道也开始建立了居民代表委员会和 居民小组。但是,此时居民委员会的特点是,各地的规模不太一样,职能也不统一, 有的居民委员会的领导整日陷入繁忙的工作事务之中,

3、有的居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则 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乱筹款、乱募捐活动等。为了克服此类不正常的现象,1953年6月8日,彭真同志给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 专门写了一个报告,即关于城市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组织和经费问题的报告 。报告指出,城市街道居民委员会这一组织是需要建立的。它的性质应当是群众 性自治组织,而不是基层政权组织。它的主要任务应当是把工厂、商店、机关、学 校以外的街道居民组织起来,在居民自愿的原则下,办理有关居民的公共福利事务 ,宣传政府的政策和法令,发动居民响应政府的号召,向基层政权反映居民的意见 。居民委员会应当由居民小组通过选举产生,在城市基层政权或者派出机关的统一 领导下进行工作

4、。但它在组织上并不是基层政权的下属机关,因此,不应交付太多 的事情让它办。1954年12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制定并颁布了城市居 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和 作用。这个条例的贯彻和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建设和发 展。到1956年底,城市居民委员会不但在全国各个城市普遍建立起来,而且 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得到了全面的恢复和 发展。1980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重新公布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为了充分保障城市居民的自治和各项民主权利,在经过多年调查研究和总结居民委员会

5、组织条例实施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198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 过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这标志着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全 面发展的时期。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有居委会80717个,居民小组123.5万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县和宜 山县的一些村,自发地把农民组织起来,创立了村民委员会这一组织形式。起初这一组 织形式并不叫村民委员会,有的叫“村治安领导小组”,有的叫“村管会”。从1981年春天 起,开始改称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建立,使农村日常生活中的一些问题迅速地得 到了解决。广西的这一做法在当时

6、引起了很大反响,全国许多地方都仿效广西的做法,纷纷建立 起村民委员会组织。这一时期的村民委员会组织名称不统一、机构不健全、任务比较单 一、村规民约不完善。最大的缺憾就是村民委员会的民主色彩还不太浓。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起草宪法修改草案时,总结和吸收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的经 验和广大农民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把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一起写进了宪法,并对 村民委员会的性质、任务和组织原则都作了具体规定,这是我国制宪史上的一个创举。现行宪法颁布以后,全国普遍开展了由生产大队改建村民委员会的活动。绝大多数地 方以原人民公社为单位成立了乡政府,以生产大队为基础建立了村民委员会,以生产队 为基础建立了村

7、民小组。在普遍建立村民委员会的基础上,北京、内蒙古、天津、新疆 、河北、西藏等地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村民委员会组织简则。1987年11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试行)。1998年11月4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此后,我国 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呈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06年底, 全国共有村委会62.4万个,村民小组453.3万个。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透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仍存的一些问题1.居民委员会的任务重而且繁多 2.工作条件差、待遇低3. 没有经济实力,缺乏必要的经济基础,无法实行居民的自治 4. 干

8、部结构不合理 在实际中,有的乡镇政府仍视村民委员会为其当然的下属机构,按照 行政管理方式来对待村民委员会,一般都是通过对村民委员会发布各 项指令和进行具体的工作指导来领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腐败在民主建设中忽视、放松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落 实等(1)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尊重居委会和村委会的自主权和法律地位。首 先,在思想上和体制上改变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视为自己的下属机构和派出机构的看 法和做法;其次,属于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不应交给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办理 ,确保自治组织直接行使宪法权力和权利。(2)不断提高居委会和村委会干部的自身素质。一方面,要注重选拔专业人才、技

9、术人才和中青年人才;另一方面,要注重加强对现有干部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3)尽可能增加居委会和村委会的经济来源。政府应从多方面帮助基层群众性自治 组织壮大经济基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应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工作。(4)搞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制度建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重点建立健全民主 选举制度、民主议事制度、民主监督制度,从而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的制度化、规范化。(5)发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民主,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健全法制紧密结合起 来。如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6)拓宽基层群众自治的途径和形式。如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治制度,制定结社法以 实现公民的结社

10、自由等。完善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通过多年实践,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还存在 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因此,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还必须完善和加强。具体而言 ,包括以下方面:十七大报告关于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新提法的意义:一方面,在今后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一定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 权利为核心,也就是说,基层群众自治应当建立在群众参与、民主决策的 基础上,凡是非民主的工作方式都是与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 的。另一方面,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要从基层党组织的民主化开始。也就是 说,基层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过程中,不仅要尊重人 民的民主权利,尊重人民群

11、众的自治意愿,而且自身也要按照民主原则办 事,基层党组织首先要获得群众的信任,然后才能领导群众实行良好的自 治,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这样就要求实行基层党组织和社会组织两个方 面的民主化。第三方面的意义就是,应当深入到所有的社区、社会组织或者是社会团 体,凡是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人民群众都应当获得充分的机 会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表达自己的合理的利益诉求,并参与各项民主 决策。部分地区的创新作法彭州:优秀民警任村官2007年年初,四川省彭州市公安局在丽春镇的袁义、青光等4个村子推行了“社区民警兼 任村党支部副书记”的试点工作,在取得良好效果基础上,下发了彭州市公安局关于推行 优秀党员社

12、区民警担任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制度的指导意见,推出全国首创的乡村警务 运作新模式警官任村官。优秀民警任村官制度的推出,进一步夯实了“农村警务”基础,改善了农村社会治安环境 ,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加固了警民关系,确保了社区民警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落 到实处。金华:首创“街道议政会”2005年12月31日,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召开首届街道议政会,31名村(居)民 议政代表向与会领导提了17条意见和建议。议政会的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定期听取街道办事处对本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财政 预算、重点项目等安排以及执行情况的通报,讨论后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开展调查研究 ,及时听取并反映人民群众对本

13、街道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协助办事处推行工作。徐州:推行勤廉双月述制度2005年11月,江苏省徐州市市委在全市推行村级干部勤廉双月述制度。勤廉双月 述的对象为全市各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会计、治调主任等,陈述内容为上 述人员各自在管理村级事务中的勤勉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意义: 广大城乡基层群众,依据国家法律,按照平等、选举、公开、监督 、多数人决定、法治等原则,按照一定程序,民主选举基层群众性 自治组织的领导人,对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民主管理、民 主决策、民主监督,实行基层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 育、自我监督以及对干部的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 广泛的途径。经过长期的发展,中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体系已基本 确立,组织载体日益健全,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在社会 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实践证明,中国的基层群众自治是一条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与国家主 导作用有机统一的民主自治之路,是一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 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有机统一的民主自治之路,是一条发展的渐进 性与发展的创新性有机统一的民主自治之路,是一条培育人民的民 主意识与维护人民的实际利益有机统一的民主自治之路,是一条实 体性民主与程序性民主有机统一的民主自治之路。把基层群众自治 制度提升为我国政治制度的一项基本内容,顺应了时代潮流,必将 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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