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国际贸易实务复习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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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贸易实务第一章 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一、什么是贸易术语?贸易术语是构成国际贸易商品单价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用一个简短的概念,几个外文缩写字母来说明在一定价格基础上,买卖双方责任划分的名词。任何一个贸易术语都包括三个方面的职责,这三个方面就是责任、费用和风险。责任指的是责任大小,费用多少,风险谁来承担。这三方面,不同的贸易术语是不一样的,所以贸易术语是表明在一定价格基础上,买卖双方责任划分的名词。二、贸易术语的性质具有两重性,体现价格,体现交货条件。因为不同的交货条件买卖双方的责任是不一样的,价格也就不同。贸易术语的产生也来源于国际惯例。三、什么是国际惯例?所谓国际惯例就是国际贸易中,国家

2、与国家之间,在经济贸易交往中,逐渐形成起来的某些习惯和先例,后来得到许多国家的承认和遵守,这种习惯和先例就叫做国际惯例。性质:国际惯例不是法律,没有法律的强制性,对任何买卖双方没有法律的结束力;但它是权威,它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是大家公认的做法。对国际贸易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它的作用体现在下面两个方面:1.惯例本身虽然并不是法律,对买卖双方不具有强制性,但如果双方同意采用某一惯例来约束这项贸易时,并在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时,那惯例就有了强制性,即具有法律效力。2.如果买卖双方对某一个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合同又未明确适用某一惯例,合同执行过程中又发生了争议,那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就可以引用惯

3、例条文进行判断或仲裁。四、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有哪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个: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 - Oxford Rules 1932)CIF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Ri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EX(Point of Origin)(产地交货)FOB(Free on Board)(运输工具上交货)FAS(Free Along Side)(运输工具旁边交货)C&F(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运费)E

4、X DOCK(Named Part of Importation)(目的港码头交货)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主要适用于北美国家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INCOTERMS2000)第二章 2000年通则中的主要贸易术语按照国际商会2000通则的规定13个贸易术语FOB、CFR、CIFFCA、 CPT 、CIP一、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一)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义务(I)卖方义务:归纳起来有4条。(1)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装运期把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上,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运通知;(2)承担货物交至装运港船上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3)办理出口结关手续(包括领取出口许可证、

5、交纳出口关税、向海关报关、检验)等;(4)提交合同规定的各项单证收取货款。()买方义务:归纳起来也是4条。(1)负责派船接货;(2)承担货物越地船舷之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3)接收卖方提供的各项单证、受领货物、支付货款;(4)办理进口手续(包括领取进口许可证、官方证件、交纳关税等)。(二)使用FOB术语应注意的问题:(1)FOB不是离岸价,一定要澄清、记住,以免造成损失。为什 么FOB不能说它“离岸价”呢?(2)采用FOB条款成交,有2个主要条款,一是装运港,一是装运期(时间),一旦合同中定了下来,双方不能违反,要严格遵照执行。如果在执行合同中,确实有困难,非更改不可,那怎么办? 必须事先征得

6、对方同意; 谁要求更改的,谁要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3)关于进口方派船接货的问题FOB成交派船接货是进口方的义务,一般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派船接货,并且事先应该将船的名称、什么时间到达要通知出口方,让出口方做好交接货物的准备。(4)关于风险划分的问题FOB条款成交,风险划分有二种规定: 一是以船舷为界,这是国际商会通则的规定; 二是以船舱为界,即货物要装上接货船的舱底为止,风险才算转移。这个规定是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中的规定。但是这个规定得到国际商会的认可。(5)关于装运费用负担的问题为了明确装运费用由谁负担的问题,买卖双方往往要在FOB的后面附加条款,这就造成FOB的变形。FOB的变

7、形有那几种呢?有四种: FOB Liner terms (FOB班轮条件) FOB under tackle (FOB船舶吊钩下交货) FOB stowed (FOB理舱费在内) FOB Trimmed (FOB平舱费在内)(6)个别国家对FOB解析的不同。(美国) 适用范围不同美国对外贸易定义对FOB有6种解析。14种是国内贸易;后2种是国际贸易;第5种是装运港交货;第6种相当于目的港交货(或目的地交货)。 如果和美国商人成交,又采用FOB条款进口,那就要在FOB的后面加上Vessel(船舶)字样。如不写明,就意味着可以在港口城市的任何地方交货。加了Vessel,这就指明了在港口交货。加拿大

8、也有这个规定。 办理出口手续(交纳出口关税)不同。FOB按国际商会的“通则”规定,出口手续和交纳出口关税是由卖方办理,但是美国的对外贸易定义的规定FOB条款成交,卖方不办理出口手续,不交纳出口关税,要由买方去办理。 风险划分不同。按照国际商会“通则”的规定,FOB条款成交,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可是美国的对外贸易定义则规定,以船舱作为界线。二、CFR(Cost & Freight)(成本加运费在内价)(一)买卖双方的义务 (二)应该注意的问题(1)这个术语由出口方负责运输,但由进口方负责保险,所以货物装船之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就特别重要。通知的目的是要对方 尽快去保险公司投保。“及时发出

9、装船通知”这个规定是国际惯例,有些国家作为法律规定:如出口方尽到了这一责任,出了风险与你无关;否则,出口方要承担一切法律后果。(2)采用这一术语成交,卸货费用问题也容易引起纠纷,因此也有四个变形。 CFR Liner terms(CFR班轮条件) CFR Landed (CFR卸到岸上) CFR Ex-tackle (CFR船舶吊钩下交货) CFR Ex-ships hold (CFR目的港舱底交货)三、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运费在内价。(一)双方的义务(二)采用CIF条款成交应注意的问题(1)应该明确CIF不能说它是到岸价,否则将会造成

10、重大损失;(2)采用CIF条款成交,装运期就是发货期,是货物上船的日期。装运期不是交货期,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也不能等同,要把它分清。(3)关于运输和运费问题(运费的核算)(4)关于保险和险别的问题买卖合同中应该明确,如果买卖合同当中没有规定保什么险,按照国际惯例按低投保(平安险)如果要加保,由买方负担额外保险费;出口方负责投保,进口方承担风险。(5)关于卸货费用负担的问题有些国家、有些港口对这方面的规定不一样,有的规定由买方负担,有的规定由卖方负担,有的规定各承担一半。因此卸货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也必须在合同当中加以明确。这就造成CIF贸易术语的变形。变形主要有如下四种: C

11、IF Liner terms(CIF班轮条件) CIF Landed (CIF卸到岸上) CIF Ex-tackle (CIF船舶吊钩下交货) CIF Ex-ships hold (CIF目的港舱底交货)(6)CIF象征性交货CIF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因为合同规定凭单付款,从某种意义上说,单据比货物还重要。如果少了一份单据,或单据不齐全,或单据有错,对方可以拒收货物,拒付货款;反之,如果单据齐全,货物丢失了,进口方照样要付钱。所以象征性交货条件下,单据十分重要。三个贸易术语:FOB、CIF、CFR相同与不同之处(1)相同之处: 海运,装运地点都在装运港; 凭单交货,象征性交货; 以装船港船舷为

12、界。(2)不同之处:双方承担的责任费用不同;四、 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一)双方的权利义务(二)注意事项 FCA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铁路、公路、江河、海洋、航空及多式联运,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均以货交承运人为界限。五、CPT(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一)双方的权利义务(二)注意事项六、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一)双方的权利义务(二)注意事项CPT与CFR比较相同之处:(1)都由出口方安排运输,支付运费,但是支付正常运费,额外费用不管;(2)都

13、由出口方办理出口手续,提交有关单据;(3)都是货交承运人,风险即转移,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4)都属于装运合同,只保证按时装运,不保证何时到达。不同之处:(1)CFR仅适用于海运,属港口对港口的运输;CPT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海陆空都行),属于门对门的运输;(2)CFR风险划分以船舷为界,CPT以货交承运人为界限;(3)提交的单据不同,CFR是海运提单;CPT提供的可以是各种运输单据。CIP和CIF比较相同之处:(1)都包括运费、保险费,卖方负责运输、保险,办理出口手续,提交有关单据,发货后也要及时通知买方;(2)出口方负责保险,进口方承担风险;出口方保险只保正

14、常风险,不保特殊风险;(3)均属装运合同,只管按时装运,不管何时到达。不同之处:(1)CIF只适用于海运,CIP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2)风险划分不同,CIF以装运港船舷为界;CIP以货交承运人为界限;CIF是保水上运输风险;CIP保的是各种运输风险。(3)使用的提单不同,CIF是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可以转让出售;CIP是各种运输单据。第三章 2000年通则中的其他贸易术语一、EXW ( Ex-works,工厂交货)(一)双方的权利义务EXW是E组中唯一的一个贸易术语,这个术语类似国内贸易,采用这个贸易术语成交时,卖方只要在产地(或工厂或农场)交完货就算完成任务,不负责货物出境、入境及运输、

15、保险等项事情,也无义务提供出口包装。所以卖方的责任费用、风险最小,价格也就最便宜。(二)应注意的问题(1)采用这一术语成交一般买方在出口国家有常驻机构,因此,要充分了解买方是否能办理出口结关手续,如没有把握,就不要采用这一贸易术语。(2)交接货物的时间、地点要做出明确规定,以便顺利的交接货物。(3)关于货物的包装和运输问题。根据这一贸易术语来成交,卖方不管包装、装运,买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根据运输情况提出包装要求,自行解决运输问题。二、FAS(Free Along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一)双方的权利义务卖方要在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船边交货(就是装运港的码头,买方指定的船边,船舶吊

16、钩下,货一交完就算完成交货任务。买卖双方的 责任、费用与风险划分,以船边为界限。卖方不负责运输、保险,但国际惯例规定,如果买方确实有困难,要求买方负责运输、保险,卖方也可以代为办理。(二)注意事项(1)有些国家对FAS的解析不同。国际商会“通则”规定,FAS适用于海运;而美国的“对外贸易定义”则规定,FAS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所 以如对美商做买卖的话,采用FAS这个贸易术语成交,又是以海运作为运输方式,就要在FAS的后面加上 Vessel船舶字样,这才表示船边交货。(2)要注意船货衔接的问题。采用这一术语成交,由买方负责运输,卖方船边交货,买方要及时派船,要准时到达;事先要将船名、到港时间,及时通知卖方,以便卖方把货物备好,顺利交接。如果船不能及时到达,如有耽误,由买方负责。FAS和FOB比较相同之处:(1)FAS和FOB二个术语都是海运(美国例外),交货地点都是在装运港。(2)风险划分基本相同,一个以船舷为界,一个以船边为界,货一交完风险即转移。(3)采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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