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离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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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古代 婚姻的解除 “离婚”一词 ,是现代各国 法律统一的用 语。 中国古代 法律上不用“ 离婚”这个词 语。中国古代法律上用哪个词?v休妻 v绝婚 v离弃 v出妻 在古代社会男女社会地位不 平等,男尊女卑。 女子对于婚姻的解除完全没有 发言权。丈夫有休妻的特权,而 妻子无离婚的自由,只能被动接 受。 决定权完全操纵在男方家长。 一套比较完整的 解除婚姻制度。 西周时期建立 的。“七出三不去”v “无子,一也; 淫佚,二也;不 事舅姑,三也; 口舌,四也;盗 窃,五也;妒忌 ,六也;恶疾, 七也”v只要有其中任何 一项理由,丈夫 就可以休妻。1. 无子v 无子去, “无子弃,绝后也”。v 古

2、代社会一个国家的国力 强弱,无疑与该国人口的多少有着 直接的关系。作为官方鼓励生育就 成为一条基本政策。而对于家庭来 说,子嗣的延续流传也是维持宗族 家庭的条件。2.淫佚v 淫去, “淫佚弃,乱类也”。v 禁止女性与其他人通奸,封 建社会认为此种情况会导致宗族关 系混乱。在本质上这还是由于女性 属男性之附庸,故认为女性应从一 而终的礼教观念。3. 不事舅姑v 不顺父母去,“不侍舅姑弃,悖德 也”。女子加入夫家之后即为丈夫的从属。 对待丈夫的父母一应如子女般善事父母。 如果连这都无法做到,无疑悖了礼之根本 ,忠孝之说,被休回家。 v 该条文仅规定了妻应孝父母,没 说夫应善遇丈人一类的规定,这也是

3、由当 时的女子地位低下,即家则为夫家之人, 与本家断绝关系。4. 口舌v 多言去, “口舌弃,离亲也”,爱 说话,好唠叨。 v 古人认为言多必失,话多了就容 易产生矛盾,离间亲情。此一去更体 现了古代女子地位低下,人微言轻, 上至国家妇人不得干政,下到草民, 不得以妇人短视之言治家。5. 盗窃v 盗窃,这是由于已经违背了刑 律的规定,为了保证夫家的安全, 自然就可以划清干系。 v 这里的盗窃其实应该是偷偷拿 夫家的东西去娘家的意思。6. 妒忌v 妒去, “嫉妒者,乱家也” ,指若女人妒忌,可成为被休之理 由。 v 此点立之基础是为了家庭关 系的安定团结,他们认为女性都有 妒之心理,只是大小不同

4、而已,一 盖而论就要解散婚姻。7. 恶疾v 恶疾去, “恶疾者,不可奉 宗庙也”。 v 一般说的是,癔、聋、痢一类 的病,原因是有悖于“上以事宗庙 的”婚姻目的,违背了礼教的传统 规定,是一种封建的,歧视残障人 士的规定。“三不去”1.娶无所归女子出嫁时尚有家 可依,但休弃时已无本家。 2.与更三年丧为公婆守孝三年 ,已尽子女之道。 3.前贫贱后富贵妻子对夫家有 德,不能背德而弃。 “三不去”在程度上对男子随意 休妻进行了限制,体现了对宗法伦 理秩序的维护,对于稳定婚姻关系 具有积极意义。 “七出三不去”对后世各朝婚姻 解除相关法律制度影响深远,各朝 在这一制度的基础上发展出符合时 代特色的婚

5、姻解除制度。 按秦朝制,不仅婚姻的缔结需 要官府登记,而且婚姻的解除 也必须到官府登记,得到官府 的认可。否则将构成“弃妻不书 ”罪,男女双方均要受到处罚。 两汉时期婚姻关系立法中将男尊 女卑的理念发挥到了极致。 不仅遵循“七出三不去”的休妻 原则,而且公婆及丈夫均可以各种 理由抛弃妻子,而即使丈夫有十分 恶劣的行为也不准妻子离开丈夫。 妻子通奸处死刑,丈夫通奸却只处 一般刑罚。 唐朝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鼎 盛时期,仍遵循“七出三不去” 的原则。 但是出现了允许夫妻双方自 愿解除婚姻的“和离”制度和由 官府判决离婚的“断离”制度。 宋代给妇女一定的离婚权。 丈夫外出三年不归、逼妻子 为娼或出卖妻子人身、丈夫犯罪被 处以流刑或被处以其他刑罚而移乡 编管,其妻可以离婚。 宋代已婚妇女的法定离婚权 之规定,赋予了作为封建社会弱势 群体的妇女维护自己婚姻完整的权 利,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谢谢谢谢 大家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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