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与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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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世界遗产与旅游主讲邓爱民第一章 遗产与遗产旅游 第一节 遗产第二节 遗产旅游的定义与起源第三节 国内研究综述第四节 国外研究综述第一节 遗 产一、概念的发展“遗产”(heritage)一词源于拉丁语,大约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 欧洲,其含义与“继承”(inheritance)紧密相连,通常指从祖先继 承下来的东西。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遗产的功能是向当代人讲诉 昨天的历史,它同时担当着讲当代人的故事讲给后人的重任。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遗产”的含义被不断引申,地方文脉、历 史人物等都被认作是一种遗产,并越来越多地被用作商业用途。20世纪80年代晚期,一些民间艺术、民族建筑风格都被认为

2、是遗产, 遗产开始进入大众化阶段。总论总的看来,遗产的概念演变如下几个方面:“祖辈传下来的” “与个性概念密切相关的”象征性遗产物质遗产 非物质遗产国有遗产 社会、民族和社区拥有的遗产换言之,遗产的概念经历了从“特殊的”遗产系统走向“一般的”遗产系统,从作为历史的遗产时代走向了作为纪念的遗产时代的过程。二、遗产的分类目前,国际上较公认的遗产划分标准是世界遗产宪章的分类,即世界遗产分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混合体和文化景观 。世界遗产具有明确的定义和供会员国提名及遗产委员会审批遵循的标准。 文化景观这一慨念是1992年12月在美国圣菲召开 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

3、会议时 提出并纳入世界遗产名录中的。 这样一来,世界遗产即分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 、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混合体(即双重遗产,我国的 泰山、黄山、峨眉山乐山大佛属此)和文化景观。 1、文化遗产的定义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属于下列各类内容之一者,可列为文 化遗产: 1)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 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 ; 2)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观 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 3)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

4、普遍价值的人造 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2、文化遗产的标准A.代表一种创造性的天才杰作:例如金字塔,长城。 B.在一定时期内或在世界某一个文化区域内产生过重大影响例如:凡尔赛宫 (欧洲建立最早的,规模最大的,布局和规格影响欧洲两三个世纪) C一种文化的特殊证明,例伊朗的波斯波力斯宫 是波斯帝国时期留下的,壁上 的雕刻反映了波斯当时的情况,各国进贡情况,是文化证明。复活节岛,只 遗留了巨大的石雕像,其他古物没有留下,只有靠石雕像来研究当时的历史 。 D一个历史时期的典范。区别于第二条,典范是指更多方面的影响,例如梵蒂 冈,影响67世纪,所有东西都是精华。 E难于保存的突出例证

5、,例如印第安人保留区。 F与某些重大事件或先行传统思想或信仰或文学艺术作品有着直接和实质的联 系。此条款不能单独成立。例如耶路撒冷、自由女神像 3、自然遗产的定义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给自然遗产的定义是符合下列规定之一者: 1)从美学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由地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 群组成的自然面貌; 2)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 划定的濒危动植物物种生态区; 3)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只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定 的自然地带。 4、自然遗产的标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自然遗产项目必须符合下列一项或几项标准并获得 批准: 1

6、)构成代表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阶段的突出例证; 2)构成代表进行中的重要地质过程、生物演化 过程以及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关 系的突出例证; 3)独特、稀有或绝妙的自然现象、地貌或具有罕见自然美的地带; 4)尚存的珍稀或濒危动植物种的栖息地。 5、文化景观代表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一条所表述的“自然与人类的共 同作品”。一般来说,文化景观有以下类型:1)由人类有意设计和建筑的景观。包括出于美学原因建造的园林和公园景观 ,它们经常(但并不总是)与宗教或其它纪念性建筑物或建筑群有联系。 2)有机进化的景观。它产生于最初始的一种社会、经济、行政以及宗教需要 ,并通过与周围自然环境的相联系或相适应而发展

7、到目前的形式。它又包 括两种类别:一是残遗物(或化石)景观,代表一种过去某段时间已经完结 的进化过程,不管是突发的或是渐进的。它们之所以具有突出、普遍价值 ,还在于显著特点依然体现在实物上。二是持续性景观,它在当今与传统 生活方式相联系的社会中,保持一种积极的社会作用,而且其自身演变过 程仍在进行之中,同时又展示了历史上其演变发展的物证。 3)关联性文化景观。这类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以与自然因素、强烈 的宗教、艺术或文化相联系为特征,而不是以文化物证为特征。 此外,列 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古迹遗址、自然景观一旦受到某种严重威胁,经过 世界遗产委员会调查和审议,可列入处于危险之中的世界遗产名录,

8、以待采取紧急抢救措施。6、非物质文化遗产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简称非 物质文化遗产)又称无形遗产,是相 对于有形遗产,即可传承的物质遗产 而言的概念。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 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 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 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 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 化空间。2003年10月通过的 保护非物质 文化遗产国际公约指出,非物质文 化遗产应涵盖五个方面的项目:1.口 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 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 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 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 艺技能。第二节 遗 产 旅 游 的

9、定 义 与 起 源一、遗产旅游的定义一般认为,遗产旅游是指 “关注我们所继承的一切能够反映这种 继承的物质与现象,从历史建筑到艺术工艺、优美的风景等的一种旅游 活动”,这个定义是从旅游者动机的角度来区别遗产与其他旅游类型的 。 尽管有学者认为只要是到遗产地的旅游活动就是遗产旅游,但更 多的学者认为,对定义的争论没有太多的意义,关键是对遗产旅游的实 践进行研究。二、遗产旅游的起源遗产旅游的产生与遗产概念和内涵的不断商业化紧密相关。一般认为,1975年欧洲的“建筑遗产年”是遗产旅游成为大众消 费需求的标志。通过众多学者对遗产旅游的起源进行了解释和分析,基 本认为旅游者的文化与遗产的经历与体验需求是

10、他们进行遗产旅游的主 要动机。第三节 国 内 研 究 综 述一、世界遗产的管理与经营制度研究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关于我国遗产经营管理改革的争论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主张移植美国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另一种是提出遗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徐嵩龄, 2003)。王兴斌(2002)提出遗产所有权归国家,管理权归行政主管部门,经营权由 市场运行,并建立监督保护体系,实行“四权分离”,其实质就是经营权 转移。但是徐嵩龄(2003)认为“四权分离”是不恰当的,提出遗产区内的遗产 展示类服务应由遗产单位进行非营利性经营;区外的非遗产展示类服务 可交由旅游公司、当地政府、社区进行营利性经营。而张朝枝等(2

11、004)认为政府干预与产权明晰化是解决问题的两种途径, 关键在于合适的制度安排。二、世界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研究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之间的关系是目前遗产旅游发展中最大的矛盾,因此成为中国遗产旅游研究的重点,也是研究的热点。徐嵩龄(2001)认为处理二者关系必须解决4个问题:遗产的旅游经营、地 方旅游业的发展条件、地方经济与遗产保护的投入、遗产保护专家在旅 游经营中的作用。魏小安(2002) 提出了科学规划、适度开发、依法保护的对策,具体的措 施有功能分区(谢凝高, 2002)、采用先进技术(杨锐, 2002)、建立遗产 管理者和经营者间的合作模式(阮仪三,2003)、遗产教育(侯沛芸等, 2005)

12、等。第四节 国 外 研 究 综 述一、真实性与完整性加拿大的两名作者Clare Fawcett、PatriciaCormack,通过对加拿Prince Edward Island这一文学旅游地的研究,提到并非所有的遗产 地监护人都将“真实性”定义为“real(真实的)”和“unproducibal (不可制造的)”,更确切地说,不同的监护人会根据他们自己所认为 的真实性进行构造,从而得出结论:对于现代主义者、理性主义者和折 衷主义者来说,对同一遗产地的真实性会有不同的解释。这两名作者所 理解的遗产的真实性,已经有别于最初认为的遗产真实性必须和历史与 事实保持一致,而明确地指出遗产真实性的诠释与

13、该遗产的监护人有着 密切的关系。二、遗产旅游英国的三名作者aniv Poria、RichardButler、David Aire对于遗产旅游作出这样的表述:“(旅游的)一个子群,这个子群指的是旅游者 去某个地点旅游的主要动机是建立在旅游者将该旅游地当作是自己遗产的 基础之上。”在这里,他们强调的是旅游者的感知,认为只有那些将旅游 地当作是自己遗产的旅游者所进行的旅游才能称之为遗产旅游。从需求的角度来说,遗产旅游代表了很多的当代旅游者直接体验过去的和 现在的多样的文化景观、表演、饮食、工艺品和参与性活动的愿望。从供给的角度来说,遗产旅游可以看作是促进社区经济发展的工具,往往 得到当地政府和私人商

14、业的支持。 三、遗产旅游与社区的关系 Natan Uriely (2002)探讨了遗产居民对遗产宣传和旅游发展的态度,如果遗产地进行了积极的旅游宣传,居民乐意支持遗产地旅游业的发展 ,如果再发展遗产旅游过程中忽视了当地的文化遗产,居民就不会支持 发展旅游业。Peggy Teo (1995)研究了新加坡的旅游发展和当地社区之间的矛盾。当 地政府为发展旅游将遗产地分离出来,采取博物馆化的管理,以迎合旅 游者的需求,这种做法使当地居民在原世界遗产地的生活和活动被迫改 变甚至消失,引起当地居民的不满。 第二章 真实性与完整性 第一节 遗产旅游发展的地格理论第二节 真实性第三节 完整性第一节 遗产旅游发

15、展的地格理论一、概念人有人格,地有地格。地格(placeality & local personality)是陈传康一直倡导的“文脉”概念的深化与矫正。地格是地脉与文脉的有机合成。区分文脉与地脉是很有必要的,前者代表人文精神,后者代表自然精神。在以人类为中心的社会里,绝大多数地区的地格则是地脉为形、文脉为魂的综合体。从这个意义上说,遗产地的地格就是遗产所在地的自然与人文本质特征。二、内涵“文脉”一词是从英文“context”翻译来的,“context”的原 意为上下文以及事物发生的环境、背景。遗产文脉是指遗产地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文化内涵及其有机联 系,是区域自然地理背景、历史文化传统、社会心

16、理积淀和经济发展水 平的四维时空组合。 地脉是一个地域(国家、城市、风景区)地理背景,即自然地理 脉络;文脉是指一个地域(国家、城市、风景区)的社会文化氛围和社 会文化脉承,即社会人文脉络。三、地格的变革英国有一个比喻:“城市就像一本厚厚的历史书,每一代表不要把前代所书写的精华部分抹去,同时不忘记写上当代最有代表性的内容” 。(一)变革的必要性在遗产地建设过程总应该允许对传统的地格作些修正或改变。在遗产的保护上也有保存与保护之争,保存的意义比较严格,要求无论它是一栋建筑还是一片瓦砾,使之尽可能地维持在原有状态,不受时间的侵蚀。“保护”则保存、维护等全过程,即包括保存、更新、延续三个不可分割的部分。建筑学上的创新值得遗产旅游开发者的借鉴。例如:浙江、安徽一带的传统聚落的改造与乡土民居的建设。 (二)变革的边界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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