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50597580 上传时间:2018-08-09 格式:PPT 页数:25 大小:20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2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 第一节 旅行社概述 一、旅行社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1、旅行社的概念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旅游业 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 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旅行社的概念 至少有三层意思:(1)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设立的 ;(2)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的;(3)旅行社是专门 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2、旅行社的法律特征第一,旅行社是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第二,旅行社所从事的旅游业务主要是招徕、接待旅 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经营活动。第三,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并为旅游者提供有偿服 务的企业 二、旅行社的分类

2、及其经营范围1、旅行社的类别按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范围,将旅行社分为国际旅行社、国 内旅行社、外商投资旅行社,包括外国旅游经营者同中国投资 者依法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和中外合作经营旅 行社。外国旅行社也可在我国设立常驻机构。 2、外国旅行社在华常驻机构外国旅行社在华常驻机构,是指外国旅行社按照法定程序 提出申请,并报经我国国家旅游局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非 经营性办事机构。 3、旅行社及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的经营范围 (1)国际旅行社的 经营范围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 、国内旅游业务。 三、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对象 (1)国家旅游局及其授权的 省、自治

3、区、 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管理对象是 :中央一级单位设立的国际旅行社、全国性 旅行社集团好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 (2)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的主要管理对象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一 级单位在省会城市设立的国际旅行社。 (3)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管理对象 是:地方所在地旅行社。第二节 旅行社的设立及审批 一、旅行社的设立 1、设立旅行社的条件 (1)国际旅行社 营业场所:有足够的营业用房 营业设施:有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业务用汽车等办公设 备 经营人员资格: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 旅行社经理资格任职证书 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1名;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任职

4、 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至少3名;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的 专职财会人 员。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人民币 质量保证金:经营入境旅游业务交纳60万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交纳100万人民币。 (2)国内旅行社 营业场所:有足够的营业用房 营业设施:有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业务用汽车等办公设 备 经营人员资格: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 旅行社经理资格任职证书 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1名;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任职 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至少2名;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 人员。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人民币 质量保证金:交纳10万人民币(2)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5、,仅限于国内旅游业务。 (3)外商投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外商投资旅行社可以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中国其 他地区的人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 旅游业务。 (4)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的经营范围只能从事咨询、联络、宣传等非经营性活动,不得经营招徕 、接待等旅游业务,包括不得从事订房、订餐和订交通客票等 经营性业务。 2、申请开办旅行社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书:即申请人设立旅行社愿望的明 示。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旅行社 经理任职资格

6、证书” (5)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3、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管理 旅行社根据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可以设 立非法人分社和门市部等分支机构。 旅行社分社是指由旅行社设立、以设立社名 义开展旅游经营活动,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 格,其民事责任由设立社承担的分支机构。 旅行社门市部是指旅行社在注册地的市、县 行政区域以内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旅行社不得在注册地的市、县行政区域外设 立门市部,旅行社与其设立的门市部实行人 事、财务、组织活动和导游安排、旅游路线 和产品的“四个统一”管理。(1)设立旅行分社的条件其一,必须达到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

7、 其二,有增加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国际、国内社每 增加一个分社,分别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人民 币,增加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和5万元人民币。 其三,进入全国旅行社百强排名。 其四,分社经理必须取得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 (2)设立分社及门市部的核准登记 设立分社,设立社应向原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核 准该旅行社每年接待旅游者达10万人次以上的证明文件,缴纳 质量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设立门市部,设立社应征得拟设地的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 理部门同意,并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 内,报原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

8、部门、主管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和门市部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二、旅行社和变更旅行社的审批 1、旅行社的审批 (1)审核部门及审核原则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 省、自治 区、直辖市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国家旅游局审批。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 出申请。 (2)审批期限30个工作日 (3)工商登记60日内 2、旅行社变更事项的审批和办理三、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设立与审批 1、外商投资旅行社的申办与设立条件 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400万元。 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各方投资者的

9、出资比例,由国务院旅游行政 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 (1)外商投资旅行社的中国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第一,是依法设立的公司;第二,最近三年无违法或者重大 违法记录;第三,符合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慎的 和特定行业的要求。 (2)外商投资旅行社的外国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第一,是旅行社或者主要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企业;第二,年旅 游 经营总额4000万美元以上;第三,是本国旅游行业协会的会员。 2、申办外商投资旅行社的程序与办法 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由中国投资者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提出申请,并提交文件。 思考题:简述各类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第三节

10、旅行社管理 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制度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制度所指的许可证,是旅 行社经营旅游业务的资格证明,由国家旅游局统一 印制,由具有审批权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 许可证分为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国内旅 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两种。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二、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制度 资格认证制度是对旅行社经营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的限制,即担任旅行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 训考核,并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 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1、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概念及其特点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由旅行社缴纳,旅游行 政管理部门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

11、 。其特点如下: (1)保证金为现金形式。 (2)保证金必须保持满额。支付赔偿后不足部分旅行 社在 60日内补足。 (3)缴纳保证金的凭证,这些凭证不得作为抵押或偿 还债务的凭证。 (4)保证金退还与在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分配。 2、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中的投诉、受理、 审核与处理(1)投诉、受理、审核、处理的过程 赔偿请求人请求赔偿的时效期限为90天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旅游质量监督所受理赔偿请求人的投诉。 (2)审核原则及处理依据适用保证金对旅游者进行赔偿的情形主要有: 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而造成旅游 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旅行社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而造成旅游者

12、的经 济权益损失; 旅行社因歇业、解散、破产或合并后造成旅游者预交履行费损 失; 国家旅游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不适用保证金赔偿的情形:旅行社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 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人身、财物意外事故的; 适用保证金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超过规定的时效期限的; 司法机关已经受理的。 例题1:下列情形中,不适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的是( ABE ) A、游客甲的景点游玩期间,随身携带的相机因其疏忽而丢失 B、游客乙没有参加统一安排的旅游活动,私自探望朋友时发生交通意外 C、游客丙实际入住的二星级饭店低于合同约定的三星级标准 D、游客丁预交某旅行社的费用因该旅行社破产而受到损失 E、

13、游客戊在某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因遇不可抗力无法去九寨沟旅 游 例题2:旅游团在游览过程中发生下列哪些情况不应由旅行社承担责任( BCD )A、由导游人员统一组织管理的旅游者物品丢失 B、游客张某自身携带 的相机在游玩时丢失 C、游客王某在旅游登山时突发脑出血造成半 身不遂D、游客赵某没有参加晚上统一组织的活动,擅自去见老同学,途中摔成 骨折E、旅行社租用的客车货架脱落砸伤李某 保证金赔偿条件主要是:符合保证金赔偿的范围;请求人是旅游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 旅游者或其合法代理人;有明确的被投诉旅行社、具体的要求和事 实根据。 3、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1)收取预付款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

14、 成行,应提前3天(出境游应提前7天)通知 旅游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并赔偿旅游 者已交预付款10%的违约金。(2)造成旅游者误机(车、船),旅行社 应赔偿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经济 损失10%的违约金。(3)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 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应退还旅游 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 违约金。 (4)旅行社在旅游过错中,因相关部门的原因 发生质量问题,组团社应先行赔偿旅游者的损失。具体包括:旅行社安排的餐厅,因餐厅原因发生质价不符 的,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所付餐费的20%;旅行社安排的饭店,因饭店原因低于合同约定 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

15、费与实际房 费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因交通部门的原因低 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 交通费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旅行社安排的观光景点,因景点原因不能游览 ,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费,并赔偿退还费 用20%的违约金。 未按国家或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标准的要求提供导游服务的,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所付导游费用的2倍; 导游人员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了旅游者的合 法 权益,旅行社应对旅游者进行赔偿: 导游人员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应退还 门票费、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导游人员违反规定,擅自增

16、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 ,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 导游人员违反合同或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应 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 导游人员擅自安排旅游者到费旅游部门指定商店购物,所购 商品为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全部损失; 导游人员私自兜售物品,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 ; 导游人员索要小费,旅行社应赔偿被索要小费的2倍。 导游人员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旅游者无 人负责,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费等直接 费用,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四、旅行社公告制度 旅行社公告制度,是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其审 批设立的旅行社通过报纸、期刊或者其他形式向社 会公开发布告知。 五、旅行社外汇管理制度 旅行社接待外联团入境旅游必须以外汇收取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