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考试-财务会计相关知识讲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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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考试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掌握债务重组的定义及主要方式;掌握各种债务重组方式及组合方式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包括: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债务重组的定义不同,(新准则)第二条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原准则)债务重组,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债务重组的二项基本特征,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指因债务人

2、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等,导致其无法或者没有能力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的情况。,“债权人作出让步”,是指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者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者价值偿还债务。“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主要包括:债权人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或者利息、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其他债务清偿情况执行金融工具中有关终止确认的规定。,第四条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重组利得第五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重组利得)。转

3、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利得)。 第六条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重组利得)。 第七条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重组利得)。,债权人受让资产的入帐价值不同,第十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

4、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作为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原准则)10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上述重组中,如果涉及多项非现金资产,债权人应按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新准则)第十一条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营业外支出 第十二条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

5、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营业外支出,(原准则)11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上述重组中,如果涉及多项股权,债权人应按各项股权的公允价值占股权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股权的入账价值。12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

6、额,债权人不作账务处理。,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情况的会计处理,第五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务重组利得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处置损益,由于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判断存在相当的主观性,实务中可能会出现混淆“资产处置损益”和“债务重组利得”两种不同性质损益的行为。,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考试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掌握固定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定义,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和方法,固定资产改扩建和维修的会计处理;掌握固定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

7、掌握固定资产的处置、盘亏等情况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的定义,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应用解析:但每个企业应制订自已公司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下限标准不符合的确认为存货。 不包括投资性房地产,旧准则(1)固定资产,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2)使用寿命,指固定资产预期使用的期限。有些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也可以用该资产所能生

8、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的数量来表示。,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新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应用指南:购入固定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如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所购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本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固定资产的折旧,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

9、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折旧年限的确定,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应用指南: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无论是否交付使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

10、定的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应当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两次装修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处于修理、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转入在建工程,停止计提折旧;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不应转入在建工程,照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新定义,预计净

11、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

12、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固定资产定期复核制度,准则第二十二条 :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应用解析: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是指在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同类固定资产的惯例就可以直接出售且极可能出售的固定资产,如已经与买主签订了不可撤销的销售协议等。确认条件:当前可供出售状态、短期内即将或极可能出售计量原则:企业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

13、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从划归为持有待售之日起停止计提折旧和减值测试。,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考试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掌握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及主要类别,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掌握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的条件及计量;掌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估计的要素,使用寿命有限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确认及会计处理;掌握无形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无形资产定义的变化,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没有实物形态可辨认性以便单独出售和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将商誉从本准则中划分出去。商誉是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取得被购买方各项

14、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其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本准则不予规范。,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确定,(新准则)第十四条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现行准则)10、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可操作性?与公司法第80条的规定相悖,与资产的定义相

15、违,如投入无形资产为个人或无帐面价值。另外,可以通过中间“虚公司”过渡,实现操纵无形资产入帐价值 与实务情况不符合,后续计量方法,第十七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第十九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但期末需要进行减值测试。,(现行准则)15、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有效年限;合同规定了

16、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与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研究开发支出的会计核算,第八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现行准则)13、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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