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财经法规税收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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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概念与分类 1.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 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 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它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 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是一 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税收是政府收入的最重要来源,它的定义可以从 以下三点来理解: (1)税收与国家存在直接联系,两者密不 可分,是政府机器赖以生存并实现其职能 的物质基础。 (2)税收是一个分配范畴,是国家参与并 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是国家财 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3)税收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一种

2、特殊分配关系,即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 系,因而税收的性质取决于社会经济制度 的性质。 2.税收的作用 税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现阶 段税收的作用主要表现为: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 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 税收三性: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 个特征。 1.强制性。 2.无偿性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偿还,也 不需对纳税人付出任何对价。 【提示】税收的无偿性是税收“三性”的核心。 3.固定性包括时间上的连续性和征收比例的 固定性。 (

3、三)税收的分类 我国的税种分类方式主要有: 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 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 五种类型。 (1)流转税类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增值 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2)所得税类(收益税)以各种所得额为 课税对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类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 产数量或者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房产税、契税 、车船税、船舶吨税等)。 (4)资源税类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 为征税对象(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5)行为税类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 课税对象(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 税等)。 2.按征收管理的分

4、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 、关税类。 (1)工商税类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绝大部分)。 工商税收是指以从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的单位 和个人为纳税人的各种税的总称,是我国现行税 制的主体部分。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 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 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工 商税收的征收范围较广,既涉及社会再生产的各 个环节,也涉及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各个 领域,是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调节宏观经济最主 要的税收工具。占税收总额超过90%以上。 (2)关税类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 关税是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税收总称, 主要是指进出口关税以及对入境旅客行

5、李物品和 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不包括由海关代征 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关税 是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调节进出 口贸易的主要手段。 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 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属于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国 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如关税和消费税。 (2)地方税。属于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 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如房产税、车船税 、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3)中央地方共享税。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 府财政的共同收入,由中央、地方政府按一定的 比例分享税收收入,目前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管理,如增值税、印

6、花税、资源税等。补充:企 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进行的分类,可分为从价税 、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价格为计税依据,其 应纳税额随商品价格的变化而变化,能充分体现 合理负担的税收政策,因而大部分税种均采用这 一计税方法,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房 产税等税种。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课税对象的价格比例税率 (2)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体 积等作为计税依据,其课税数额与征税对象 数量相关而与价格无关。从量税实行定额税 率,不受征税对象价格变动的影响,税负水 平较为固定,计算简便如资源税、车船税和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 等。 计

7、算方法:应纳税额=课税对象的重量、件数 、容积、面积单位税额 (3)复合税是对某一进出口货物或物品既征收 从价税,又征收从量税。即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 同时征收的一种方法。如消费税中的卷烟和白酒 。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从量税额+从价税额 税收的分类 见下表 分类类 标标准类类型代表税种征税 对对象流转转 税类类增值值税、消费费税、营业营业 税和关税所得 税类类企业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财产 税类类房产产税、契税、车车船税、船舶吨税资资源 税类类资资源税、城镇镇土地使用税行为为 税类类城市维护维护 建设设税、印花税征收管理 的分工体 系工商 税类类增值值税、消费费税、营业营业 税、资资源税、企

8、业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维护 建设设税、房产产税、土地增 值值税、印花税 关税 类类进进出口关税、对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邮递 物品征 收的进进口税分类标类标 准类类型代表税种征收权权 限和收入 支配权权限中央税关税、消费费税地方税房产产税、车车船税、土地增值值税、城镇镇土地使用税中央地 方共享 税增值值税、印花税、资资源税计计税标标 准从价税增值值税、营业营业 税、房产产税从量税资资源税、车车船税和城镇镇土地使用税以及消费费税中的 啤酒、黄酒复合税消费费税中的卷烟、白酒(不用区分粮食白酒和薯类类 白酒)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的概念 税法,即税收

9、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 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 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 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1)税法的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务委员会+授权机构 (2)税法的调整对象: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 义务关系,而不直接调整税收分配关系。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税收依据税法的规定进行,税法是税收的 法律保障。 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 畴;税法是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 范畴。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 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1)税收实体法针对某一具体税种 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立法,

10、具体规定各 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 地点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个人所得税法都属于税收实体法。 (2)税收程序法不针对某一具体税种, 而针对税务管理程序。 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 包括税收管理法、发票管理法、税务机关法 、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等。例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 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和外国税法。 (1)国内税法一般是按照属人或属地原则,规 定一个国家的内部税收制度。 (2)国际税法是指国家间形成

11、的税收制度,主 要包括双边或多边国家间的税收协定、条约和国 际惯例等。 (3)外国税法是指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收制 度。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 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 件。 (1)税收法律(狭义的税法)法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如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 法、企业所得税等。 (2)税收行政法规条例,暂行条例 由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律规范的总称。如营业 税暂行条例、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 (3)税收规章办法 由国务院税收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规程等。包 括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和地 方政

12、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如税务行政复议 规则、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等。 (4)税收规范性文件 县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依据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的,是对税收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具体化和必要补充 。它在税收工作领域中数量最多、法律效 力最低。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税务部门规 章,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 效力排序: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11项)征税人、纳税义务 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 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法律责任。 1.征税人“征税”主体 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权的各级税务机关和其他征 收机关。包括各级

13、税务机关、财政机关和海关。 2.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 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包括个体经营者) 、法人和其他组织。 (1)纳税人与负税人 负税人指税款的实际承担者负担税款的经济主体;而 纳税人只是负担税款的法律主体。纳税人不一定就是 负税人。只有当纳税人所纳的税款无法转嫁时,这时 ,纳税人就同时又是负税人。例如,企业所得税、个 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能够把所纳税款转嫁给他人负 担,这时,纳税人和负税人就属于不同的主体。例如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而负税 人则是消费者。税法一般只规定纳税人,而不规定负 税人。 (2)纳税人与代扣代缴义务人 纳税人一般指税款的缴纳者,但在有

14、些场 合,纳税人并不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而是由代扣代缴人代其缴纳。代扣代缴 人是税法规定有义务从纳税人的收人中扣 除其应纳税额并代为缴纳的单位或企业。 例如,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控制征 收办法,那些向个人支付收入的单位就成 为扣缴义务人,即代扣代缴人。 3.征税对象纳税对象,征税客体,课税对象 纳税的客体,也就是对什么征税。征税对象是税 法最基本的要素,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 要标志。 4.税目 纳税对象的具体化,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 体征税项目。税目体现的征税的广度,不 同税目的税率及征免规定也不尽相同。 制定税目的目的有两个:(1)明确征税的 具体范围;(2)制定不同的税率。

15、税目制定方法:(1)列举法;(2)概括 法。 5.税率 指应纳税额与计税金额(或数量单位)之 间的比例,它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反映了 征税的深度。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1)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金 额大小均按同一比例征税的税率。如增值税基本 税率17%等;营业税基本税率3%、5%等;企业 所得税25%等。 比例税率分为统一比例税率和有差别的比例税率 。 差别比例税率有四种类型:(1)产品差别比例 税率;(2)行业差别比例税率; (3)地区差 别比例税率 ;(4)幅度差别比例税率 。产品差别比例税率,即按产品大类或品种分 别设计不同税率,如消费税就是采用产品差 别比例税率。有的产品还按质量标准设计多 档次税率,如卷烟就是按照不同等级分设四 等三档税率。实行产品差别比例税率有利于 调节不同产品因价格等客观原因所形成的盈 利,为企业创造平等的竞争条件。 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即按照应税产品或经 营项目所归属的行业设计税率,盈利水平 不同的行业采取不同的比例税率,如营业 税就是按照不同行业分别设计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对同一课税对象按 照其所在地区分别设计不同税率。地区差 别比例税率具有调节地区之间级差收入的 作用,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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