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综合练习题目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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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第二章 增值税法综合练习增值税法综合练习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 习题及答案习题及答案【计算题1】某商业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4月初留抵税额2000元,4 月发生下列业务:(1)购入商品一批,取得认证税控发票,价款10000元,税款1700元;(2)3个月前从农民手中收购的一批粮食毁损,账面成本5220元;(3)从农民手中收购大豆1吨,税务机关规定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款1500元;(4)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商品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价款30000元 ,税款900元,款已付,货物未入库,发票已认证;(5)购买建材一批用于修缮仓库,价款20000元,税款340

2、0元;(6)零售日用商品,取得含税收入150000元; (7)将2个月前购入的一批布料捐赠受灾地区,账面成本20000元,同类不含税 销售价格30000元。(8)外购电脑20台,取得增值税发票,每台不含税单价6000元,购入后5台办公 使用,5台捐赠希望小学,另10台全部零售,零售价每台8000元。假定相关可抵扣进项税的发票均经过认证,要求计算:(1)当期全部可从销项税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合计数(考虑转出的进项税);(2)当期增值税销项税;(3)当期应纳增值税。【答案及解析】n业务(1)进项=1700元n业务(2)粮食毁损进项税转出=5220(1- 13%)13%=780元n业务(3)进项=1

3、500*0.13=195元n业务(4)(小规模)进项=900元n业务(5)修缮不抵扣n业务(6)销=150000/1.17*0.17=21794.87元n业务(7)销=30000*0.17=5100元n业务(8)进=6000*20*0.17=20400元销=8000/1.17*0.17*15=17435.9元【答案及解析】(1)当期购进商品进项税额 =1700+150013%+900+60002017%=23195(元)粮食毁损进项税转出=5220(1-13%)13%=780(元)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23195-780+2000(上期留抵)=24415(元)(2)当期销项税额 =150000+

4、8000(10+5)(1+17%)+3000017%=44330.77 (元)(3)当期应纳税额=44330.77-24415=19915.77(元)【计算题2】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自行车,2010年3月留抵税额5000 元,4月该厂购销情况如下: (1) 向当地百货大楼销售1000辆,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80000元; 百货大楼当月付清货款后,厂家给予了8%的现金折扣; (2) 向外地特约经销点销售800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销售额为350000;并 支付运输单位12000元,收到的运费发票上注明运费9000元,装卸费3000元; (3) 销售本厂自用1年的小轿车一辆,售价

5、150000元,发生运费1000元; (4) 当期发出一般包装物收取押金50000元,逾期仍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 60000元; (5) 购进自行车零部件、原材料、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金额140000元, 注明税款23800元; (6)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自行车零件支付80000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 用发票; (7) 本厂直接组织收购废旧自行车,支出收购金额60000元。 假定应该认证的发票均经过了认证,要求计算: (1)该自行车厂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 (2)该自行车厂销售自行车的销项税; (3)该自行车厂包装物押金的销项税; (4)该自行车厂销售使用过小轿车的应纳税; (5)当期该厂

6、应纳增值税的合计数。【答案及解析】n业务(1)销=480000*17%=81600元n业务(2)销=350000/1.17*0.17=50854.7元(运费)进项=9000*7%=630元n业务(3)销售自用小轿车的应纳税 =150000/(1+4%)4%/2=2884.62元n业务(4)逾期仍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销项 =60000/1.17*0.17=8717.95 元n业务(5)进项=23800元n业务(6)(小规模纳税人)进项 =80000/(1+3%)3%=2330.1元n业务(7)一般单位未取得专用发票发票不得抵扣【答案及解析】2、(1)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 =90007%+23800+80000/(1+3%)3%=630+23800+233 0.1=26760.1(元)(2)该自行车厂销售自行车的销项税=【(480000+350000/(1+17%))】17%=132454.7( 元)(3)该自行车厂包装物押金的销项税=60000/(1+17%) 17%=8717.95 (元)逾期未收回包装物押金应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再并入销 售额中。(4)该自行车厂销售使用过小轿车的应纳税 =150000/(1+4%)4%/2=2884.62(元)(5)当期该厂应纳增值税的合计数 =132454.7+8717.95+2884.62-26760.1- 5000=112297.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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