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it、av产品--企业培训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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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认证知识培训(企业用) 本介绍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厂检查要求原文介绍理解要点介绍认证机构对企业公开要求的介绍本介绍共包括十个部分,具体如下:一、工厂检查要求开头语介绍二、工厂检查要求第1条:职责与责任介绍三、工厂检查要求第2条:文件与记录介绍四、工厂检查要求第3条:采购与关键件控制介绍五、工厂检查要求第4条:生产过程控制介绍六、工厂检查要求第5条:例行检验、确认检验和现场 见证/目证试验介绍七、工厂检查要求第6条:检验试验的仪器设备与人员介绍八、工厂检查要求第7条:不合格产品的控制介绍九、工厂检查要求第8条: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要求介绍十、工厂检查要求第9、10条:认证标志和证书的使用

2、和延伸检查介绍一、工厂检查要求开头语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工厂检查要求。本文中的工厂涵盖认证委托人(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进口商)、生产者、生产企业。 工厂检查要求开头语理解要点和检查要点1)重点关注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工厂检查要求的规定,而不再强调建立相关的质量保证体系。2)检查要求中提及的工厂可以是认证委托人(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进口商)、生产者、生产企业其中之一或几个均可。 二、工厂检查要求第1条:职责与责任 1.1 工厂应在其管理层内指定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 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

3、方面的职责和权限,并 有充分能力胜任:a)确保本文件的要求在工厂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持;b)确保认证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并与已获型式试验 合格样品一致;c)了解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要求,强制性 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的条件,确保强制性产 品认证证书、标志的正确使用。第1.1条理解要点:1)质量负责人应以书面方式指定,指定可以是任命书 、授权书或质量文件描述。 质量负责人必须是工厂管理 层的人员,该人至少能直接与最高管理层沟通。2) 工厂内至少有一名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可以是 一个人,也可以是一组人;如果是一组人,其职责和权 限的组合应覆盖a)、b)、c)的要求。例如,生产企业

4、质量 负责人负责职责和权限的a),生产者质量负责人负责职责 和权限的b),认证委托人质量负责人负责职责和权限的c) ,由多人共同完成职责和权限的a)、b)、c),满足本条款 的要求。3) 质量负责人的指定可以指定到某个人或某个岗位。 对于ODM/OEM认证模式,若质量负责人是认证委托人或 生产者的管理层人员,也应同样满足本条款的要求。第1.1条理解要点:4)质量负责人应负责本文件的各项要求在工厂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 持。5)质量负责人应了其工厂CCC认证的产品所用的认证标准,以及认 证产品一致性要求的主要内容。例如家用电冰箱产品,CCC认证所 用的认证标准,安全标准:GB4706.1-2005,

5、GB4706.13-2008;电磁 兼容标准:GB4343.1-2009,GB17625.1-2003。一致性要求的主要内 容有:标识;涉及安全与电磁兼容性能(有认证要求时)的结构; 关键件等。 质量负责人应了解认监委2001年1号公告强制性产品 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内容;质量负责人应了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局令第63号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内容;质量负责 人应了解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19号公告关于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公告的内容。 第1.1条: 对企业的公开性要求质量负责人应是工厂的管理层人员,该人至少能直接与最高 管理层沟通。质量负责人应被赋予了1.1 a)c)的职责和权限 ,质量负责

6、人应能明确、清晰地阐述其1.1 a)c)的职责和权 限。质量负责人应以书面方式指定,指定可以是任命书、授权书 或质量文件描述。工厂内至少有一名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可以是一个人, 也可以是一组人;如果是一组人,其职责和权限的组合应覆 盖1.1a)、b)、c)的要求。质量负责人的指定可以指定到某个人或某个岗位。对于质量 负责人指定不是到某个人而是到某个岗位的,原则上每次工 厂检查时都要检查本条款。第1.1条: 对企业的公开性要求对于ODM/OEM认证模式,若质量负责人是认证委托人或生产者的管理层 人员,也应同样满足本条款的要求。如果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职责和权限 不能覆盖本条款的a)、b)、c),

7、原则上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的质量负责人应 到生产企业现场接受检查。下列情况除外:1)认证委托人/生产者自身有同类认证产品生产,并且获得了CCC认 证证书。2)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的质量负责人本人因故不到现场,授权其内部 人员到生产企业现场接受检查,应有书面授权书。3)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的质量负责人将本条款职责和权限的a)、b)、 c)全权授权给了生产企业的质量负责人完成,应有书面授权书。必要时,对于ODM/OEM认证模式,检查质量负责人的授权情况。第1.1条: 对企业的公开性要求质量负责人应了其工厂CCC认证的产品所用的认证标准,以及认证产品一 致性要求的主要内容。质量负责人应了解认监委2001年

8、1号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的内容质量负责人应了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63号认证证书和认证 标志管理办法的内容质量负责人应了解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19号公告关于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公告的内容。二、工厂检查要求第1条:职责与责任1.2 工厂应在组织内部指定认证联络员,负责在认证过程中与认证机构 保持联系,其有责任及时跟踪、了解认证机构及相关政府部门有关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或规定,并向组织内报告和传达。认证联络员跟踪和了解的内容应至少包括:a)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换版、产品认证标准换版及其他相关认证文件 的发布、修订的相关要求;b)证书有效性的跟踪结果;c)国家级和省级监督抽查结果。

9、第1.2条理解要点1) 认证联络员应以书面方式指定,指定可以是任命书、 授权书或质量文件描述。 认证联络员必须是工厂内部的 人员。 工厂内至少有一名认证联络员。认证联络员可以 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组人;如果是一组人,其职责和 权限的组合应覆盖a)、b)、c)的要求。2) 对于ODM/OEM认证模式,若认证委托人或生产者同 时具有认证联络员时,也应同样满足本条款的要求。3) 认证联络员的指定应该指定到某个人。第1.2条理解要点4) 工厂应该规定认证联络员责任和义务,他应负责在认 证过程中与认证机构保持联系,并且及时跟踪、了解认 证机构及相关政府部门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或规 定,并向组织内报告

10、和传达。5)认证联络员应跟踪和了解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换版、 产品认证标准换版及其他相关认证文件的发布、修订的 相关要求,并向组织内报告和传达。第1.2条理解要点6)认证联络员应跟踪和了解工厂的证书的状态, 是处于有效的、暂停、注销还是撤销状态,并向 组织内报告和传达。7)认证联络员应跟踪和了解本工厂的产品在国 家级和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并向组织内报告和传 达。第1.2条: 对企业的公开性要求认证联络人应是工厂的人员。认证联络人应被赋予了1.2a)c)的职责和 权限,认证联络人应能明确、清晰地阐述其1.2 a)c)的职责和权限。认证联络人应以书面方式指定,指定可以是任命书、授权书或质量文件 描述。

11、工厂内至少有一名认证联络人。认证联络员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 组人;如果是一组人,其职责和权限的组合应覆盖1.2条款a)、b)、c)的 要求。第1.2条: 对企业的公开性要求对于ODM/OEM认证模式,若认证委托人或生产者同时具有认证联络员 时,也应同样满足本条款的要求。认证联络人的指定应该指定到某个人。认证联络人应在生产企业现场接受检查。认证联络员应能清晰地阐述其在负责认证过程中是如何及时跟踪、了解 认证机构及相关政府部门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或规定的,并将信 息及时向工厂内部转达方式或途径。第1.2条: 对企业的公开性要求认证联络员应知道了解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换版、产品认证标准换版及

12、其他相关认证文件的发布、修订等信息的渠道(如网站、认证机构等) ,并将信息及时向工厂内部转达,应保存转达的记录或相关证明资料。认证联络员应知道了解证书有效性的渠道(如网站、认证机构等),并 及时将信息向工厂内部转达,应保存转达的记录或相关证明资料。认证联络员应知道了解国家级或省级监督抽查结果的渠道(如网站、地 方政府等)并及时将信息向工厂内部、认证机构转达,应保存转达的记 录或相关证明资料。二、工厂检查要求第1条:职责与责任1.3 需建立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件变更批准机制的工厂, 应在其组织内任命认证技术负责人、并确保其有充分能 力胜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件变更 的批准,确保变更

13、信息准确及变更符合规定要求,并对 产品的一致性负责。认证技术负责人应经认证机构考核 认定。第1.3条理解要点1、本条仅适用于建立了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件变更批准 机制的工厂。2、认证技术负责人应以书面方式指定,指定可以是任命 书、授权书或质量文件描述。3、认证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工厂内部的人员。4、工厂内至少有一名认证技术负责人。5、认证技术负责人的指定应该指定到某个人。第1.3条理解要点6、认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一定资质和能力。 7、认证技术负责人应在生产企业现场接受检查。 8、认证技术负责人应经认证机构考核认定。 9、应该规定认证技术负责人职责,其负责适用简化流程 的关键件变更的批准,确保变更信息

14、准确及变更符合规 定要求,并对产品的一致性负责。 10、工厂对关键件的A类、B类的分类情况应该符合认证 实施规则的要求。第1.3条: 对企业的公开性要求认证技术负责人应是工厂的人员。认证技术负责人应以书面方式指定,指定可以是任命书、授权 书或质量文件描述。工厂内至少有一名认证技术负责人。认证技术负责人应任命到某个人。第1.3条: 对企业的公开性要求认证技术负责人应在生产企业现场接受检查。认证技术负责人应经认证机构考核认定。认证技术负责人应能清晰地阐述其负责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 件变更的批准,确保变更信息准确及变更符合规定要求,并 对产品的一致性负责等职责。工厂对关键元器件、重要部件和材料的A类、

15、B类的分类情况 应该符合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三、工厂检查要求第2条:文件与记录2.1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确保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记 录、以及必要的外来文件和记录进行控制。对可能影响认证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和型式试验合格样品一致性 的主要内容,工厂应有必要的设计文件(如图纸、样版、关键件清 单)、工艺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2.2 工厂应确保文件的正确性、适宜性及使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2.3 工厂应确保质量记录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 。 质量记录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4个月。三、工厂检查要求第2条:文件与记录2.4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获证产品的档案。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a)认证的

16、相关资料和记录,如认证证书、型式试验报告、初次 /年度监督工厂检查报告、产品变更/扩展批准资料、年度监督检查抽 样检测报告、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元器件和重要部件/材料变更批准 的相关记录等。这些资料和记录在证书到期后,仍需保存12个月以 上;b)工厂应保留获证产品的经销商和/或销售网点信息或销售信 息,并按认证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c)认证产品的出入库单、台帐。 第2条:理解要点1、对于2.1条 确定对工厂质量文件的总要求,需要的文件: 1)“工厂检查要求” 明确规定的文件 2) 确定为保证认证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和型式试验合 格样品一致性所必要的设计文件,如图纸、样版、关键 元器件和重要部件/材料清单等。 3) 确定保证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所需要的文件:生产 流程图、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工序监视和测量要求 、资源的配置和使用规定等。 4) 确定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和必要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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