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第五章 诉讼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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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程序法名言控告人如果成为法官,就需 要上帝作为律师。西方法谚 第四章 诉讼参与人本章主要内容: 诉讼参与人概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被害人 其他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 单位参与人第一节 诉讼参与人概述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 利、负有一定诉讼义务的除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 员以外的人。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 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诉讼参与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第二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分 1、区分的标志 以检察院制作起诉书为界限,之前称“犯罪嫌疑人 ” 从起诉书开始称“被告人”。

2、 2、区分的意义 提出正式的起诉才是确定“被告人”的前提 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将“犯罪嫌疑人”确定为“被 告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区分是诉讼公正 、民主和文明体现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地位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享有一系列诉讼 的权利的诉讼主体,居于当事人地位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受刑事追诉的主 体,案件结局与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身可以成为证据 的直接来源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1、防御性权利:是指为对抗指控、抵消控 诉所享有的权利,如有权自行辩护或委托 辩护、在侦查阶段有权聘请律师、有权拒 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参加法庭 调查并发表意见、有权参加

3、法庭辩论、有 权作最后陈述等。 2、救济性权利:是指对公安司法机关作出 的对其不利的决定,有权要求改变或撤销 ,如申请回避、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对不 起诉决定提出申诉、有权提出上诉等。美国法中的被告人权利 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 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包括证人不自陷于罪 的特权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沉默权两个方面) 获得迅速和公开审判的权利 接受公正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实践中,由于多数 被告人作了有罪答辩,从而不仅放弃了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而且放弃了进行任何审理的权利) 保释的权利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义务 承受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接受侦查人员的讯问、搜查和扣押 对侦查人员的讯问,应当如实回

4、答 按时出席法庭并接受审判 对生效裁判,有义务执行或协助执行第三节 被害人一、被害人的诉讼地位 被害人作为当事人,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 的利害关系 被害人具有使犯罪者受到合法报应的愿望 被害人拥有一系列诉讼权利 被害人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来源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1、被害人与其他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申请回避权、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申诉权等 2、被害人特有的诉讼权利:控告、报案、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对不起诉案件的申诉、提请抗诉等三、被害人保护方面现存的问题 被害人的知情权、审判过程中的发言权 受到严重限制 被害人的自诉权(公诉转自诉一类)名 存实亡 在被告人无赔偿能力的情况下,被

5、害人 的损失无法得到弥补 被害人的精神损害不能在刑事附带民事 范围内得到赔偿 被害人没有独立的上诉权国外刑事被害人补偿依据 自新西兰率先建立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后,英国 、 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社会福利发达的国 家相继建立此项制度。 其立法的主要依据有: 国家责任论。国家负有为公民提供安定的生活 环境、防止刑事犯罪发生的责任。 社会契约论。确保公民财产及人身安全的责任 ,源于公民与政府间自然缔结的社会契约,保 护刑事被害人是政府责无旁贷的义务。 社会福利论。刑事被害人是社会弱势群体,政 府应为其提供福利性保障。【视频资料】 新闻调查:谁来保障刑事被害人的权利?第四节 其他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

6、一、自诉人 (一)自诉人的概念 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 方当事人。 自诉人通常是该案件的被害人,也可以是被害 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刑诉法第88条: 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 起诉。) 注意: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是指父母、子女、夫妻和同胞兄弟姐妹。(二)自诉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1、自诉人的诉讼权利 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有权申请回避 有权参加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在宣判前,有权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 对一审裁判不服,有权依法提出

7、上诉。2、自诉人的诉讼义务 按时出庭的义务。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 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 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举证的义务 如实提供案件真实情况的义务 遵守法庭秩序 执行法院生效的调解书、判决或裁定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一)概念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 责任的过程中,附带解决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 质损失引起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指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 成直接物质损失,而在刑事诉讼中提起民事赔偿请求 的诉讼当事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是指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 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而被起诉要求赔偿经济

8、损失的人。(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申请回避权; 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请求调解和自行和解; 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一审裁判不服依法提出 上诉以及对生效裁判不服的申诉权; 原告人申请诉讼保全和先行给付的权利等。三、法定代理人(一)法定代理人的概念 法定代理人是指由法律规定的对被代理人负有 专门保护义务并代理其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诉法第82条第3款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 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 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法定代理人按照前者优于后者的顺序排列选择 。(二)法定代理人的

9、权利和诉讼地位 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基于法律的规定而非被代理人的 意思表示。 在刑事诉讼中,法律一般只对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 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法定代理人,而且,其代为 行使诉讼权利的权限也是由法律规定的。 法定代理人的诉讼行为,视为被代理人的诉讼行为, 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 法定代理人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 ,承担着一定的诉讼义务。 法定代理人不得行使和承担与被代理人的特定人身有 关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如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权、 依法出庭接受审判等。问:上面所讲的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是多少?四、诉讼代理人(一)诉讼代理人的概念 诉讼代理人是指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

10、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人及 其法定代理人(无近亲属,因为当被害 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就成了自诉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代理人的 委托代理其参加诉讼的人。(二)诉讼代理人与法定代理人的区别 诉讼代理人基于被代理人委托而产生,而不是 依据法律的规定 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 诉讼活动,不能超越代理权限 诉讼代理人不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在某些情况下,诉讼代理人的产生甚至是基于 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 范围不同五、辩护人(一)辩护人的概念 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 者经人民法院的指定参加诉讼,帮助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11、的诉讼参与人。 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还可 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人 以及其他法律规定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除外。(二)辩护人的职责 根据刑诉法第35条的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 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 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 自己的意志开展辩护活动。六、证人(一)证人的概念 证人,是指就自己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 进行陈述作证的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刑诉法规定:凡是

12、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 证义务。但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 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 人。(二)证人的特点 不可替代性 优先性 只能是自然人 应当出庭作证七、鉴定人 鉴定人是指接受司法机关的指派(内部) 或聘请(外部),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 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并形成书面结论的具 有专门知识或技能的人。 在我国,当事人无权聘请鉴定人。 具有不可替代性。 必须是自然人。鉴定人与证人的区别 了解案件事实的阶段不同 行为内容不同(一就案件中的专门性事 实问题,一就案件中的一般性事实问题 ) 能否适用回避不同八、翻译人员 翻译人员,是指接受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在 刑事诉讼中进行语

13、言文字翻译活动的人员。 翻译人员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主要诉讼权利有 :有权了解与翻译内容有关的案件情况;有权 获得从事翻译工作所支出的费用和相应的报酬 ;有权查阅记载其翻译内容的笔录并对不符部 分进行修正、补充等。第五节 单位参与人一、单位犯罪嫌疑人、单位被告人 1、单位能否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双罚制:既罚单位又罚个人(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单位显然可 以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单罚制:只罚个人,其前提是单位构成犯 罪,因此单位也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方式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代表单 位出庭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同时

14、被 指控犯罪的,由单位的其他负责人代表单 位出庭3、单位诉讼代表人的诉讼地位 单位诉讼代表人在单位授权范围内从事 的诉讼行为,视为单位的诉讼行为,单 位诉讼代表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 述,在证据法上视为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供述 单位诉讼代表人有权行使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一切诉讼权利 单位诉讼代表人有义务承受强制措施二、单位被害人1、单位被害人的主体资格 单位的实体权益遭受了侵害,刑事诉讼的进 行使其权益处于待判定状态 单位拥有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权利能力和行 为能力,能够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2、单位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方式 单位被害人通过其法定代表人行使诉讼权利 ,履行诉讼义务 单位

15、法定代表人的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 单位也可以作为自诉人提起自诉课后阅读文献 论受害人同意 试论被害人的范围及其诉讼权利的实现 宣誓制度 证人宣誓制度之探讨课后练习1、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区别是什么?公诉人是不是当事人? 2、在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称谓上的变化具体是从何时开始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哪些权利? 4、刑事被害人享有哪些特有的诉讼权利? 5、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有何区别?6、当事人包括( )、( )、( )、( )、( ) 和( )六类。 7、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 )、( )、( )、( )、( )和( )六类。 8、以( )为界限,之前称“犯罪嫌疑人”、之后称“ 被告人”。 9、下列属于被告人防御性权利的有( )。A.委托律师辩护的权利 B.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C.参加法庭调查并发表意见的权利 D.作最后陈述的权利10、下列属于被告人救济性权利的有( )。A.申请回避权 B.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权C.对不起诉决定提出申诉 D.上诉权 11、我国对被害人保护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12、单位能否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13、单位作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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