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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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见证取样 现场试验:是指依据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有关标 准和规范,对建筑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和施工过程 中的半成品、成品进行试样抽取和性能检测,并作出结 论(或结果)评价的活动。 现场试验:分为原材料试验、施工试验、工程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四大类。 现场试验的形式:常规试验和见证取样 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 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检测资质的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检测的活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建设部(1996)208号文件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 工作若干意见 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

2、取样和送样的规定2000年9月26日施行 湘质监字1999第24号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检 验测试实行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规定2000年5月1日施行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 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 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 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 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

3、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 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 行检测。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 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 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 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 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 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 量的30。 第六条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 和送检。 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砼小型砌块;用于拌制砼和

4、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砼中的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 件和材料。第七条 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 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 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 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第八条 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 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 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 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 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 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

5、档案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 第九条 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 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 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 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第十条 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 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见 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 用章。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 释。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检验测试实行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规定湘质监字1999第24号取样送检和检验测试报告的四种类型

6、第一种类型:有见证取样送检第二种类型:监督抽样检测第三种类型:监理、施工方自检第四种类型:普通取样送检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1、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应向工程受监的监督站和 监督站授权的检测单位递交“见证授权书”和“取样授权 书”,供核查存档。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取样和试块制作时, 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指正;3、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一道及时对试样采取有效的封 样措施(见附录一)并共同送样;4、有见证取样送检检测权的检测单位应及时接受并查 验试样外观、尺寸是否符合试验要求,并由收样人在有 取样人、见证人已共同签名的“见证取样送检委托单”上 “收样人签名”栏内签名,并查验取样、见证人员证书

7、;5、检测单位对可以立即测试(含钢材,混凝土、砂 浆已有龄期28天的试块)的,应立即安排测试,让送 样人旁观试验,并填发报告,报告应字迹清楚数据齐 全、签章完备,结论用语准确。报告应由见证人签收 ;6、检测单位对不能立即测试,尚需进行标准养护至 28天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及水泥性能检测等,施工企 业又无标准养护条件的,检测单位可另行收取标准养 护成本费(除水泥)。待至龄期到达后,再通知取样 、见证人到场验证封样后进行测试,出具报告;7、在检测报告中必须注明见证单位名称、见证人员 姓名,必须注明施工单位名称、取样人姓名。发现试 验结果不合格情况,应及时直接向监督站发出试验报 告。施 工 试 验 内

8、 容土建部分水泥、砂、碎(卵)石、粉煤灰砌墙砖、砌块钢材、钢筋接头连接普通混凝土、抗渗混凝土、砼外加剂砌筑砂浆防水材料地基基础部分装饰装修部分 :建筑节能部分:节能保温和建筑门窗工程回填土、基坑工程、桩基础、 地基处理陶瓷砖、天然石材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 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 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 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的工程,每 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的工程,每300m2至少应 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

9、应有 1点。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 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 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 。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 不应少于3根。第5.1.4条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 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 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 节要求执行。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 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允许编差(mm)表5.1.3桩位偏差平面位置垂

10、直度桩径灌注桩质量控制桩顶标高不小于设计标高0.5m 允许偏差50mm30mm 桩底清孔沉渣厚度桩身混凝土强度每50m3留1组试件 50m3,每根留1组试件符合规范中表5.1.3的规定端承桩50mm摩擦桩150mm指单柱单桩的每个承台下的 桩需确保有一组试件。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 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 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 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桩总数少于50根时 ,不应少于2根。桩身质量进行检验。对于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 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 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

11、;其它桩基工程的抽 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 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 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 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除以上两条规定的主控项目外,其它主控项目应 全部检查,对一般项目,除已明确规定外,其它可 按20%抽查,但混凝土灌注桩应全部检查。土钉抗拔试验:1、土钉支护施工必须进行土钉的现场抗拔试验,应 在专门设置的非工作土钉上进行抗拔试验直至破坏 ,用来确定极限荷载,并据此估计土钉的界面极限 粘结强度。2、测试土钉除其总长度和粘结长度可与工作土钉有 区别外,应与工作土钉采用相同的施工工艺同时制 作,其孔

12、径、注浆材料等参数以及施工方法等应与 工作土钉完全相同。3、取样:每一典型土层中至少有3个专门用于测试 的非工作土钉。锚杆抗拔试验:1、基本试验:任何一种新型锚杆或已有锚杆用于未曾 应用过的土层时,必须进行基本试验。2、蠕变试验:对塑性指数大于17的土层中的锚杆、极 度风化的泥质岩层中或节理裂隙发育张开且充填有黏性 土的岩层中的锚杆,应进行蠕变试验。3、验收试验:锚杆全部施工完毕后,须做验收试验。 永久性锚杆的最大试验荷载应取锚杆轴向拉力设计值的 1.5倍;临时性锚杆的最大试验荷载应取锚杆轴向拉力 设计值的1.2倍。4、锚杆预应力的长期监测与控制:永久性锚杆及用于 重要工程的临时性锚杆,应对锚

13、杆预应力变化进行长期 监测,监测时间不宜少于12个月。5、取样方法(1)基本试验、蠕变试验:在典型土层中试验锚杆各 不应少于3根。(2)验收试验:在典型土层中验收试验锚杆的数量应 取锚杆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最初施作的3根。(3)对于永久性锚杆及用于重要工程的临时性锚杆的 长期监测与控制的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5%10%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 检测报告。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 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 材料。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当在 使用

14、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 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 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硅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 矿渣硅酸盐水泥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复合硅酸盐水泥 水 泥必检项目 细度 初凝、终凝时间 安定性 抗压、抗折强度 不溶物 烧失量 氧化镁5% 三氧化硫3.5%硅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 水泥判定方法 (1)废品水泥:凡氧化 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 、安定性任一项不合要求 。 (2)不合格品:细度、 终凝时间、不溶物、烧失 量、强度低于指标任一项 不合要求或包装上品种、 标号、厂名、编号不全。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15、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复合硅酸盐水泥必检项目 细度 初凝、终凝时间 安定性 抗压、抗折强度 氧化镁5% 三氧化硫3.5%判定方法 (1)废品水泥: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 间、安定性任一项不合要求。 (2)不合格品:细度、终凝时间、混合材料掺 量过大、强度低于指标任一项不合要求或包装上 品种、标号、厂名、编号不全。水 泥 进 场 检 验检 查 项 目复 验 项 目品种级别包装及散装仓号出厂日期强度安定性对质量有怀疑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 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合格后使用按复验结果使用年生产产能力编编号 120万t以上不超过过1200t为为一编编号60120万t不超过过1000t为为一编编号3

16、060万t不超过过600t为为一编编号1030万t不超过过400t为为一编编号10万t以下不超过过200t为为一编编号水泥编号的规定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查数量:袋装 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 不少于一次。取样数量方法取样要有代表性,建筑施工企业应分别按单位工 程取样,构件厂、搅拌站应在水泥进厂(站)时取样v散装水泥: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采取等量的水泥,经 搅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至少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v袋装水泥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搅拌 均匀后,再从中称取至少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第5.2.1条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一 个 检 验 批同一 生产 厂家同一 强度 等级烧结普通砖,15万块取10块做强度试验烧结多孔砖,5万块抗压强度、抗折试 验各取5块蒸压灰砂砖,10万块抗压强度、抗折强 度试验各取5块粉煤灰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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